说起爬山。 这里面门道很深,不仅仅是体力这么简单。 像刘翠月这种,虽然结过婚,但没爬过几次山。 两年前嫁到小石村,可新婚一个月不到,丈夫就出车祸横死了。 自此就有人说她克夫。 平日里独来独往,只有左右邻居以及邻村的几个姐妹。 所以看着奔放泼辣,其实对爬山经验和理论不够扎实。 爬山前的准备很重要。 对爬山时的体验会有非常重要的影响。 就拿登山杖、尼龙绳、矿泉水等等小物件来说。 登山杖呢,能让你省时省力,一定程度上减少负担,更早地攀到山顶。 尼龙绳等等,作用相似。 当然,毕竟是闭塞落后的小山村,妇女的思想比较保守。 她家是没这些物件的。 这也没什么,锦上添花的小物件而已。 叶飞鹰不要依靠这些家伙。 这初来乍到,能简则简,直捣黄龙才重要。 比较遗憾的是,小帐篷小雨衣,她家里根本没有,就她一个人,自己动手早去早回,哪里用到啊。 叶飞鹰同样没有,今天过来,也只是一时兴起,更不可能随身携带啊。 这大晚上的,黑灯瞎火,荒山野岭,都没地方买。 不过,也不是最重要的。 和刘翠月稍稍讨论,委屈一下,万一真下雨了,事后补救,也是能够预防感冒的。 除了这些物件,事前热身也不能忘。 一个合格的热身,能让爬山事半功倍。 否则就是累死累活,未必能爬到山顶。 热身之后,正式爬山,才是考验的开始。 体力是基础,体力不足,你技巧再多,花里胡哨的,结果没三五秒,就累趴下了,能有什么体验。 体力好的前提下,技巧能发挥相得益彰的效果。 这所谓的技巧,涉及到了登山步伐的大小,频率的快慢。 走平地时快慢结合,调整呼吸频率,保证机能和体验的情况下,浅浅恢复一下体力。 走上坡时,不能急不能怕,要进一步调整状态。 步子小一些,走得慢一些。 如果厌烦或者累了,可以换一种走路姿势,比如跪在地上,也可以撑在台阶上。 还可以让男人背或者抱上去。 尤其男人,最严重的就是是到陡峭的山坡,就露了怯,怂了,想着不行了,索性就放弃,或者这心气一泄,越往后越没机会爬上高峰了。 走下坡时,同样得注意,步伐要快而密,要以一口气冲到底的气势,却又要注意这座山有多高,有几个山头,要合理分配体力。 叶飞鹰在这方面爬山理论渐渐扎实,加上强于常人的体魄。 就眼前这座山,一晚上来回爬个八九次不成问题。 很可惜,刘翠月做不到。 这女人啊,天生身体就会比男人差一些。 和叶飞鹰这种身体强化过,更没得比。 这才爬了两座山头,她就累瘫在地上,大汗淋漓。 但是性子比较倔,非要逞强,起初嘴上不服输。 到后面开始带哭腔求饶。 真的是…… 有些许影响在叶飞鹰心里的形象。 当然,女人需要男人照顾。 见她口渴,又没矿泉水。 好在叶飞鹰早有准备,体贴地将奶瓶递给她。 凌晨五点。 她还跟美丽的泡芙公主一样,做着美梦,大嘴微张,随意张着腿,吧唧吧唧小嘴。 唇角流下粘稠口水,十分可爱。 “五点多了,我得先走了,要不然再晚一些,容易碰到熟人。” 叶飞鹰亲了一下刘翠月的侧脸。 “嗯……好……”刘翠月迷迷糊糊回应,勉强地睁开眼。 叶飞鹰轻手轻脚给她盖好毯子,有些恋恋不舍。 身体强壮也有问题。 倒不能说是坏处。 但就好像胖的人,胃口就会比常人大一些,比常人更容易馋嘴。 老话说能吃是福,能吃,肯定不能说是缺点。 叶飞鹰就是这样,欲望同样胜过常人。 “咦,那人是谁,怎么一大早从刘寡妇家出来?” 不远处小坡。 正值寂寥的清晨,四面无声。 林夕听到了一声轻微的关门声,闻声看去。 注意到了一个壮实的身影,东张西望,鬼祟地离开刘翠月家。 林夕有些难以置信,急忙躲到树底下。 她是小石村的人。 没想到昨天闺蜜生日,在她家住了一晚,今天早早赶回村里,没想到竟然能看到如此一幕。 村里以前就没少传播有关刘翠月的流言蜚语。 有男人在酒桌上吹嘘,刘翠月身体有多棒,腿有多长。 也有长舌妇绘声绘色说着刘翠月勾搭上镇上某个领导,所以平时没看她干活,却能衣食无忧。 而有些人说她晦气,靠近就会倒霉,村头的老郑,就因为和她多说了几句话,结果当天就摔了一跤住院了。 林夕原本都不会把那些事情当真。 可如今亲眼所见。 只是距离有点远,光是背影。 她无法判断是村里哪个年轻人。 “算了,管我什么事情,她一个寡妇,又没背着老公偷汉子。 只是她一向泼辣脾气爆,能看上哪个男人?” 林夕尽管嘴上说不关心,不管她的事情。 但心下已经开始一个个排除可疑分子。 小石村二十岁以上,四十岁以下的,有百来号人。 真要排除,难度有点大。 林夕本想偷偷跟踪的,可惜追过去,人已经没影了。 离开的方向,只能让她稍稍排除一部分年轻村民。 …… 此后两天。 二婆炖罐店开业酬宾活动结束,生意不减反增。 大家口口相传,都称赞这家店炖罐的品质和价格。 客人络绎不绝,往往上午十点,就陆续有客人早早占位或者预定了。 黄小婷她们都在计划扩大店面和增添设备了。 正好隔壁一家店要转租。 但两人手头上已经没太多闲置资金了。 两人一合计,果断找上叶飞鹰。 “飞鹰,你那有没有钱?我们想要租下隔壁那家面馆。” 两人跟亲姐妹似的,手挽手。 趁着叶飞鹰来店里,殷切询问。 张明明比较坦然。 黄小婷则有些羞涩,不好意思开口。 “有,要多少?” 叶飞鹰点了点头,有些随意,像是不缺钱的样子。 “你有多少?”张明明好奇问他,“你爸那边需要一些钱备用吧?我们要是拿了,会不会影响。” “50万左右。” 叶飞鹰已经拿到了虎金丸这个月的利润分成。 钱看着挺多。 但装修房子,买辆好车,也就差不多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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