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听雪叮嘱道:“多帮为师种点橡胶树,它很重要!” 橡胶树只生长在亚热带地区,古代是没有的,原产地南美洲。而且从种下到能割胶,短则六年,长则十年。 天然橡胶应用在日常,可以做雨衣、雨鞋、鞋底、松紧带、皮包、暖水袋。古时候的车轮都是木轮子,如果能用橡胶轮胎,将会大大提升性能,不用经常敲木头修轮子了。 就不说什么火箭大炮货车汽车电线需要橡胶了,这在云煌没有可能。 橡胶还有一个最重要作用,就是密封储存! 它是世界四大工业原料之一,不止能给百姓生活带来便利,还能形成数条庞大的产业链,提供非常多的工作岗位。 橡胶甚至是清末武昌起义的导火索。 作为穿越者,作为掌权者,在有条件人工种植橡胶树、收割天然橡胶的情况下,怎么能放过? 慕听雪在埋一条跨越十年的长线,天然橡胶这一块,她必须要控制在手里。 “师父放心,弟子一定多种象……大象树!” 苏子修信誓旦旦。 作为徒弟,从师父那里得了那么许多好处,师父就这么一个要求,那必须要满足啊! 从此,东南多了一种叫大象树的植物。 一年赛一年的高大足有九丈,越种越多。 民间的传闻很离谱,说此树乃新任苏大都督的师父长公主所赐神木,十年后,能结出长鼻子大象! *。*。* 苏子修是个孝顺且听话的好徒弟。 到达东南老家之后,立刻就把橡胶种子给种下了,土豆、红薯都要往后排一排。 那一车橡胶种子,种了一千亩地。 他直接大笔一挥,把这一千亩田契的主人,从苏家,换成了长公主谢清鸢,并把橡胶田契以八百里加急关防密函的形式,送到了云都。 转眼半月已过。 已是八月中旬。 荒竺二十板子的伤,已经彻底好了,没有感染脓肿,特种兵老大的体能非同一般,恢复力极强。 他经常教泽宝、涯宝射箭和武功。 可能是日子过得太清闲了,过于无聊,荒竺重操旧业,把长公主府的一众小厮、奴仆甚至是婢女都给集结了起来,进行操练。 每日天没亮,奴仆们就得负重跑步,拉练。 婢女们也必须接受半个时辰的防身术教学,以及基本的伤口处理教学。 他甚至从小厮里挑选了擅长侦查的、擅长射箭的,编排成小队。大半个月的功夫,府里百来名奴仆,就被训练得放下武器能做事儿,拿起武器能干仗。 慕听雪从户部衙门散值回家,看到院子里手持棍棒,哼哼哈哈的家仆们,陷入了沉思。 好家伙,家仆变成练家子护院! 甚至连她的长史,为人温文尔雅谦虚冲和的小景,都站在训练队伍的排头,挥汗如雨挥舞着大棒子,高喊着一二三四! “报——东南光州快递的密函,请长公主殿下签收。” “报——西南柳州快递的密函,请长公主殿下签收。” 两名驿站传递公文的差役,快马加鞭同时冲进了长公主府的大门。 他们灰头土脸,风尘仆仆,浑身热汗,各自捧着一牛皮囊。 “辛苦了。” 慕听雪分别赏了这俩驿站差役二十两银子,赐了两竹筒冰镇绿豆汤。 她打开了牛皮囊,里面装着盖了关防,封了火漆的密函。 东南光州,沿海驻军州郡,三十万水军总基地就设在此处。密函是苏子修寄来的,信中说东南已经开始大规模制造狼筅,并编制鸳鸯阵小队,进行操练,并附有一田契。 “一千亩橡胶树种植园?” 慕听雪知道这点田土,对于三四百年老牌世家苏氏来说,是九牛一毛。若是严令拒绝苏子修的心意,恐怕会落了徒弟的面子,令他难堪。 毕竟,她送给徒弟的东西,价值远远超过这些。 暂且收下田契,八年后,把那片地区,发展成天然橡胶的供给原料产地,建立工厂。biqubao.com 用刀子拆开第二封牛皮囊,柳州的密函盖了关防,封了火漆的密函,是未婚夫晏泱寄来的。 “西南密林山区柳民造反,官匪勾结,两年换了三任西南总兵。晏泱去柳州灭匪贼,一去两月,终于有音讯了。” 信笺千余字。 大半的篇幅,都在写如何在西边剿匪。 很多话摄政王都跟她说,毫不避讳。二人不止是未婚夫妻,更是一个战壕里的战友。 他可以在她面前,大谈最喜欢的军事战争,她不止听得懂还能跟他讨论,并适当地提建议。他们是心意相通的灵魂伴侣,生活上、事业上都没有壁垒,不存在互相不理解,更不存在我心疼你工作辛苦但什么忙都帮不上的情况。 “诱敌深入,迂回包抄,合围掩杀了七千贼匪,流民三大匪首已经斩杀两人,尚有一贼逃往柳州更西边。好!两年了,这是西边匪患的第一场大捷!” 慕听雪由衷地感到欣慰。 晏泱这一出马,最多到十月,就能彻底把柳州造反土匪彻底清缴了! 不知道给朝廷省下多少军饷,大大缩减了户部的开支。 之前两年,三任西南总兵、两任柳州刺史,累计花费了五六十万军饷。就是这群不作为无建树的蛀虫存在,太仓银才会大量浪费。 所以在人事任命上,还是得派遣有能力的实干循吏,酸腐清流满嘴仁义道德,能顶什么事儿? 第一页信纸,最后第一句——柳州酷热难当,数千士兵中暑,战事不宜拖延。 慕听雪不解:“硝石制冰的法子不是告诉他了么,怎么还有那么多人中暑?” 第二页,第一句——碧海青天夜夜心,唯表妹所赠荷包,以遣长夜。泱甚惜之,未损一丝一线。 “你不把封口的丝线扯开,怎么能看到里头的锦囊妙计啊!” 慕听雪差点掀桌。 冷静下来之后,她提笔写了一封回信: 【打开荷包,古法制冰可解暑。】 写完准备了十万瓶藿香正气水。又觉得信有点太短小精悍了,就在后头添了一句——日夜盼君归。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8_168063/734793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