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钟衍舟跟着三叔在外行商,便已经见识到了三叔的本事。 好听些,叫灵活变通,难听些,那就叫不要脸! 后来,跟着三叔又上了战场,钟衍舟才明白,那以前见到的三叔的手段,不过是冰山一角。 在战场上,为了赢得胜利,为了保家卫国,钟无歧更是无所不用其极。 甚至在战场上,还做过故意戳穿对方将领被妻子戴绿帽子的事,来激怒对方让他方寸大乱。 事后,钟无歧表示,这叫兵不厌诈。 见三叔得瑟的模样,钟衍舟平复了自己的心情后,忽然露出了一抹纯良的笑容。 “三叔啊,若迟兄能全身而退,表妹自然会理解你我的苦心,不会追究什么。若迟兄折在了硕国人手里,而我们冷眼旁观,便是您在边疆,想必表妹也会不辞辛苦,来找你理论一番的。” 正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跟在钟无歧身边这么久,钟衍舟又怎会没有学到些皮毛呢? 虽然表妹对自家人,一向是温柔的可亲的,但表妹对迟不归的情意,钟衍舟也是看在眼里的。 到时候表妹要是就事论事起来,自己跑不掉,三叔也绝对别想逃!三叔还能在边疆躲一辈子,不回家不成? 原本嘚瑟的钟无歧被钟衍舟的话一说,也收起了佯装轻松的模样,坐直了身子,叹了一口长气。 “我知道你是担心不归的安危,可里应外合的计策也是他主动提出来的,咱们又何从拒绝呢?” 得知迟不归还活着的时候,钟无歧最先冒出的想法,就是一定要把他全须全尾地带回京都。 虽然他不常在京都,但是对于全心全意为永宁侯府付出的外甥女,那也是打从心底的疼爱的。 原本他早想好了,等迟不归和外甥女成婚,他一定要给外甥女置办京都最体面的婚事,连添妆都早早准备好了。 未曾想,天有不测风云,迟不归意外身亡,外甥女痛失所爱。 好不容易,老天爷开眼,让他再一次见到活着的迟不归,无论如何,他也要带着他回京都,亲手交给外甥女。 但当迟不归提出他的计策后,钟无歧身为西境军的主帅,根本说不出拒绝的话。 若能和硕国大军的将军里应外合,那西境军绝对会以最小的代价取得胜利。 这一计策,让钟无歧动心的不仅仅是赫赫战功,而是可以避免牺牲无数条西境军将士的性命。 他到底还是同意了,哪怕知道这一决定,会让迟不归身陷险境。 是啊,身为西境军的主帅和副帅,钟家叔侄如何能拒绝迟不归的提议。 压倒性的胜利已经指日可待,随后而来的愧疚几乎要将钟衍舟淹没,特别是他会最先面对表妹的询问。 钟衍舟用力地搓了搓头,半晌抬起头来,定定道,“至少,至少咱们得尽力保住迟兄的性命。” “你放心。”钟无歧用力地拍了拍钟衍舟的肩膀,笃定的模样仿佛也在说服自己。 “三叔会想办法,将不归带回京都的。” 和西境大军隔着一道道战沟硕国军队气氛一片死寂。 接连的战败让上到将领下到士兵,已经起了不战而怯之心。 没有人不怕死,对于看不见胜利希望的战事,无可避免的,自然希望明哲保身,苟全性命。 主营帐中,硕国皇子齐鸣竹,看着从硕国皇都传来前线,如雪花一般多的问责书信,脸黑得如同锅底。 好不容易,他获得了父皇的信任,拿到了这次战事的主帅之位,以为可以有一番建树。 除了一开始的几场胜仗,之后的战情可谓兵败如山倒,折损在这场战事中的士兵,不知凡几。 齐鸣竹烦躁地在营帐中来回踱步,看着那刺眼的书信,深吸了一口气,“去把永胜将军请来。” 下属听命而去,很快便带来了一个穿着轻甲,脸上戴着面具的高大男子。 前脚下属刚刚退出营帐,后脚齐鸣竹便将那厚厚一叠的书信扔向了阿既,眼里不见信任,只剩下猜忌。 “你还记得,本殿下为何给你选了这个军职吗?” 阿既任由那些书信砸在自己的身上,似乎全然没有将齐鸣竹的怒意放在眼中,依旧从容不迫。 “自然记得,殿下是希望属下能给您带来永久的胜利。” 阿既淡然的姿态彻底激怒了齐鸣竹,让他将平日风趣随和的模样都收敛了起来,快步走到阿既面前,盯着他的眼睛。 “永久的胜利?那你倒是说说,和西境军的一次次对垒,怎么能输成今日的模样?” 从澧朝京都返回硕国后,通过了暗中试探的阿既,得到了齐鸣竹最高的信任。 事实上,阿既也没有让他失望,不过短短半年时间,阿既便替他出谋划策,不仅打压了包括硕国太子在内的其他皇子,还将突袭澧朝的机会谋取到手。 离开皇都前,硕国皇帝第一次寄予厚望地看向齐鸣竹,而不是像以往对他看似宠爱有加,实则没有半分信任可言。 这样齐鸣竹对阿既的信任进一步加强,特地给阿既谋了一个副将的官职,将硕国大军的指挥权也交给了他。 而这一次,阿既没有带给齐鸣竹惊喜,反而让他陷入了深渊。 齐鸣竹眼神变得不善,忽然伸手将阿既脸上的面具摘了下来。 看着他脸上因重度烧伤留下的痕迹,齐鸣竹森然开口道,“阿既,你当真忘记了从前吗?你当真是真心追随本殿的吗?” “还是说,你在本殿身边卧薪尝胆近乎一年,为的就是今日的报仇雪恨?” 阿既的嘴角微扬,露出了一抹气定神闲的笑容,一双深邃的眼眸若石落春潭,让人忽视了他可怖的伤痕。 “殿下为何给属下取名阿既呢?” 他开口似乎问了一个毫不相关的问题,没等齐鸣竹回答,又自顾自地给出了解释。 “既,是既往不咎的既,也是晏稷的稷。” 一句话,让齐鸣竹散发出了危险的气息,手也按在了腰间的剑柄上。 “至于军职,是永胜,也是永义。”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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