瞅瞅这运气,出来逛个黑市买个东西都能遇到人家接头交换信息。 许琳都忍不住给自己点了一个赞,遇到自然不可能错过,先跟为上。 卖鸡的摊主背起剩下的两只鸡,一脸怒气的出了黑市。 走了一段路后,他回头看看,见没有人跟着,这才松了一口气。 他一路急行拐了两条大街,穿了五条小巷子,来到了一个小院前。 这小院子位置很好,一点也不偏,最重要的是小院斜对着执法局。 这位置选的,许琳都要送上大拇指了。 执法局有什么行动,小院不说一清二楚,那也能在第一时间得到消息。 摊主上前敲出三长两短的信号,很快院门从里面打开,露出一个脑袋。 “哟,他二叔来了,你说你来就来了,咋还带东西呢。” “大哥,这是娘让我给你捎的东西,娘担心你吃不好,亏了身体,特意把咱家的两只老母鸡送过来给你补补。” 摊主说着走进院子,随着院门关上,院子里传出兄弟两个的客套声。 许琳悄悄的靠近院子,精神力一扫便看出他们在假客套。 等到两人进了房间,客套瞬间结束,摊主摘下帽子与围脖,露出一张年轻的脸。 看着只有二十四五岁的样子,再看房主,那人怎么着也得有四十多岁。 而且长的一点也不像,大哥二弟的叫着,怎么看怎么假。 “顺子,你怎么突然来了,是有急事吗?”房主问。 摊主神色凝重的点点头,“筝哥,今天我摆摊时,布谷假借别人的手送来了消息, 说那边根本没有宝藏,是空的。” “什么?”筝哥震惊,“不可能,徐家的宝藏我们找了很长时间了,目标一缩再缩,不可能出错的,除非!” “除非什么?”摊主问。 “除非布谷想私占。”筝哥脸色难看的挤出这句话。 “不可能,徐家宝藏要么找不到,如果找到了,单凭哪一个人或者几个人根本搬不走。” 摊主下意识的反驳完,才注意到筝哥的脸色不好看,立刻抽了自己一耳光,陪笑道: “筝哥,我不是怀疑你,我就是觉得这事太,太不可思议。” “这事你不用管了,我会跟上面汇报,看上面是个什么想法。 就算是宝藏是空的,咱们也得去宝藏那儿看一看,确认真假。” 筝哥没了交流下去的想法,挥着手让摊主离开, “这几天你继续在黑市那边盯着,有情况立刻报上来。” “是,筝哥,我这就回去。”摊主走了几步,又回头问,“要不要我混到秦芳身边摸底?” “不用,这事会安排其他生面孔去做。”筝哥说完再次摆手,示意摊主可以走了。 许琳在摊主出门时赶紧隐藏起来,摸着下巴笑的很邪气。 原来他们要找宝藏,嘿嘿,宝藏已经进了她的空间,这帮人找死也找不到。 而且藏宝藏的地方被她用清洁符清理过,整得一尘不染的。 这帮人要去调查,嘿嘿,就算是他们调查不到线索,也会怀疑秦芳有问题。 没问题为什么要把山洞打扫的那么干净? 单这一条秦芳就解释不清。 许琳心情大好的继续观察院内的情况,精神力铺开,一寸一寸的仔细搜查。 很遗憾,小院位置虽好,却离执法局太近,所以并没有藏什么违禁物品。 电台珠宝一样没有,也就是筝哥随身带的小钱钱有个几百块。 许琳不相信他身上只有这么点钱,肯定在别处藏的有密室。 许琳心里有了猜测,盯着筝哥的五观一阵掐算,很快便算出宝藏的位置。 好家伙,聪明人哪,居然把宝贝藏在了荒山里。 想要搬筝哥的宝贝,还得另外抽时间。 许琳抬头看看天色,时间不早了,正好可以去国营饭店吃午饭。 想着大师傅做的啤酒鸭,许琳差点流下口水,有幸吃过一次,她真的还想吃第二次。 许琳撒开脚丫子往国营饭店赶去,她的运气不错,排到她时只剩下最后一份啤酒鸭。 随着许琳交钱,排在他后面的人发现惨叫,哎哟妈呀,排了半天啤酒鸭没了。 这事闹的,要说转身走吧,排都排了,总不能白排吧。 没办法只好点了红烧肉,就是吧心里不得劲儿,总觉得红烧肉没那么勾人了。 许琳找了位置坐下,等着后厨出餐,正等的无聊呢,眼前一亮看到了熟人。 程燕正跟堂兄程林商量吃什么呢,一扭头看到了等餐的许琳,顿时眼前一亮。 她跟程林小声说了两句,笑呵呵的来到了许琳桌前。 “许知青,还记得我吗?” “自然,程知青请坐,”许琳移开板凳,“没想到这里遇到你们,真是巧啊。” “可不是嘛,我也觉得太巧了,你们大队也是今天放假吗?”程燕顺势下,小嘴也没停下。 “不是,我是请假进城。” 许琳倒了一杯水递给程燕,便看到程燕没有接过杯子,而是羡慕的望着她问: “你们大队还给请假?” “给啊,你们不给请假吗?”许琳震惊,不敢相信的望着程燕,便看到程燕苦着脸点头。 接下来就是程燕的大倒苦水,她与堂兄一块分到了前进公社孙营大队。 那孙营大队是在山窝窝里,离县城远不说,出入也不方便,最重要的是大队长特别坏。 大队长对知青一点也不友好,最苦最累的活都是分给知青,如果知青不干还会被扣帽子。 他这么做的目的就是逼女知青嫁进给大队的村民。 可是嫁给村民的女知青过的真的太苦了,就没几个得到善待的。 这让后来的女知青根本不愿意妥协,与其嫁给村民受尽搓磨,还不如天天干重活呢。 最起码干活累的是身体,嫁人可是身体与精神双重折磨。 所以在孙营大队的知青就是在拼了命的熬日子,有关系的都会想尽办法回城。 唉,说到这里程燕长长的叹了一声,伸出自己的双手,诉苦道: “许知青,你看看我这双手,还像是女人的手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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