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思会意。 他伸手拿起茶杯,喝了一口茶,转移话题:“小瑾儿,昨日事发突然,那两孩子走得匆忙,也来不及问,你,现在可有落脚之地?” 顾瑾恭敬回话:“劳师父操心,徒弟现在住在我义兄宋小虎的宅院,就在豆腐街。” 她说着话,忽然想起什么又问:“对了,师父,你在樊府居住,方不方便?” 孙思怔愣一下后,摇摇头:“是不太方便。” 如果只是暂住,但也无妨,不过现在已经住了小半年,孙思确实有点住不下去了。 主要是京城的宅院房源紧俏,他托牙人找房子找了两个月也没有找到合心意的房屋,不然早就从樊府搬出来了。 顾瑾心中一喜,自家队伍中,就缺一个医疗队,要是能将师父请回去,再找几个对医学有兴趣的人,到时候,医疗队不就有了。 更何况,师父一人,她也不放心,老人家年纪大了,总有一个头疼脑热的时候,这小药童是樊府的人,真到了紧要关头,估计也不顶事! 她思忖片刻,小声说着:“师父,承蒙樊大人关照,徒弟在玄武街有了一套宅院,离医馆更近,几日后,应该就会搬过去,要不,师父搬到徒弟那去,也方便徒弟以后照顾您老人家。” 孙思顿时愣住了。 他是真的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在利州大山无意收的关门弟子,是第一个开口说要照顾他的人。 孙思这辈子,无儿无女,总共就收了五个徒弟。 收前面四个徒弟时,孙思还希冀他们能够在他年老之时陪伴左右,却想不到为了利益,师徒之间越走越远,到现在老死不相往来。 那四子,哎!不提也罢。 孙思犹豫不决,过了好一会儿才开口问:“这合适吗?”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老了,他现在格外害怕孤独。 以前在裴家小子身旁,他但凡有空,都会体贴问询两句,问他有没有吃饭,天冷了有没有加衣,诸如此类。 正是因为如此,孙思才会义无反顾跟着他一起去往边城。 但在樊府,郭夫人掌管内宅的事,她聪明贤惠,将所有事情都处理得井井有条,但就是太客气了。 孙思每次回到樊府,总感觉格格不入。 住得越久,就越不自在。 顾瑾望着老人纠结的模样,坚定回道:“师父,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徒弟给师父养老,乃理所当然,正好过明日,郭夫人邀徒弟进府,到时候,我来提,师父,你觉得这样行不?” 孙思本就不是一个扭扭捏捏的人,他喜欢热闹,李家人人品也好,再说了,也不能一直麻烦樊大人,日子久了,恩情难还。 “行,既如此,那师父就不再推托了。”孙思笑着,心里很是高兴。 想不到老了老了,还真有人愿意照顾他,这徒弟,没有白收。 顾瑾又与孙思说了一会话,双方将自己的情况都大致说了下,两师徒才找了一间饭馆吃了一顿便饭。 结账时,顾瑾要给钱,孙思死活不肯,硬是抢着将银钱给了。 “你说你,收了二十五个徒弟,家里妇孺老小也不少,这么多张嘴,以后看你怎么办?” 从饭馆出来,孙思絮絮叨叨说着。 顾瑾眨眨眼:“放心,师父,徒弟以后会努力赚钱的,等彻底安顿下来,徒弟准备开一间武馆,到时候收徒,就能赚更多银子?”biqubao.com 孙思:“……?!” 以收徒弟的方法养徒弟,真是让他大开眼界。 不过,这样也好,眼下世道越来越乱,不收些人手,便是鱼在砧板,任人宰割。 这时,孙思忽然想起裴慎。 他领兵十万,日日都在为钱和粮发愁,自家小徒弟以后队伍越拉越大…… 哎呀,只怕也是一个操心的命! 孙思莫名有了一丝压力。 得做些补气血的丸子给她吃,他可不想再白发人送黑发人了。 对了。 也要多攒些钱,以免不时之需。 顾瑾望着老人沉重的表情,大概猜到对方想起了裴慎。 她轻声安慰:“师父,裴将军吉人自有天相,他一定会活下去的。” 孙思摆摆手,他知道徒弟是在安慰自己。 “不提他,小瑾儿,你缺不缺粮?” 顾瑾听到后眼睛一亮:“师父知道那里可以买粮?” 孙思摇头:“京城管得严,买粮必须去官府,师父说的粮是山药。” 顾瑾疑惑:“有多少?” 孙思:“具体师父也不知,我只知道那药商手里囤积了一批山药,在京城正四处推销,估计应该不少。” “等会回医馆,师父将那药商的地址写下,你得空跑一趟。” 顾瑾扬起笑脸:“多谢师父。” 她顿了下又说:“待明日与郭夫人商议后,徒弟就接师父回家。” 孙思摸着胡须,心中又喜又酸。 两师徒不紧不慢走在青石巷,偶尔说说话,她将孙思送回医馆又看了几个患者,大概申初才赶着回家。 医疗队的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 刚刚在医馆,顾瑾见过好几个女患者因为不好意思,并没有将病情如实告知…… 师父医术高明,望、闻、问、切四诊参合,便能找出病症,然后对症下药。 但,中医,其实是一门经验学,所以老中医,老中医,越老越吃香。 概因他们一辈子把过的脉足够多,知悉不少疑难杂症,也熟知各种脉象。 而新学的医者,把脉的功夫不到家,便只能靠望、闻、问,来判断患者病情。 一旦患者因为种种原因有所隐瞒,没有将身体哪些不舒服如实相告,肯定会导致医者误判,下药不准。 所以,最好还是要培养一些女医者。 如此,在问诊时,那些女患者才不会因为不好意思,不敢说出实情。 白素素! 她略懂医术,如果有师父帮带,假以时日,应该可以独立看诊。 但一个不够,自己事情也多,不可能整日待在医疗队,所以还得找两人。 有了,丁云裳,袁青黛这两个姑娘,行不行? 她们聪慧机敏,学中医应该可行……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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