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不知道的是…… 顾瑾在外办事也会担心家里。 归根结底,还是因为通讯不方便造成,真要遇到事情队伍被冲散,在这个年代,想要寻人,只怕难上登天。 得想个办法,解决这个问题才行。 刚刚将骡子的拴好,李府的管家急匆匆赶来。 “哎呀,顾宗主,你可算回来了,让小人好等啊!” 大概申时,李资就带着主母的谢礼来到找顾瑾。 因为主母明确交代,谢礼要送到顾瑾手中,她没回,李资就不敢离去。 结果想不到就等了这么久。 李资在心里暗自嘀咕,也不知道顾宗主下午去了哪里,又在忙些什么,那事情估计挺麻烦,要不然不会到天黑才回家。biqubao.com 顾瑾望着管家疑惑的眼神,客套道:“哎呀,我要早知道管家要来,说什么也要等着你,倒是让你受累等那么久,快快快,我们坐下说。” 李资:“……?!” 坐哪?凳子呢?不会让我坐小马扎吧? 正尴尬,顾瑾从板车上取下两个矮凳:“实在不好意思,条件有限,委屈管家了。” 李资神色有些不自然:“顾宗主客气,小人已经耽搁了不少时间,还得回去交差,主母特意交代,这礼物是感谢顾宗主救命之恩,以后如果有用得着的地方,可尽管开口,她能替顾宗主办的,一定不会推辞。” “好,那就替我多谢南宫夫人。”顾瑾没有矫情,直接就收了。 现在是乱世,谁会嫌物资多呢? 李资愣了一下。 如此多的贵重礼品,就这么轻飘飘收了! 不得推辞一下!你来我往客套一番么! 要知道,能够将礼送出去也是本事,要不然主母为什么派他来,直接派一个小厮就得了。 李资没有发挥自己的能力,有些遗憾,只能悻悻离开。 临走时,还一步三回头。 顾瑾瞅着想笑。 “瑾儿,这是管家给的礼单,你要不要看看?”李忠义开口问。 顾瑾点点头。 南宫瑤出生世家,银钱自不必说,手里肯定还攒下不少稀罕物。 这些物品,等到了京城送出去也能替洞虚挣下不少面子。 她借着火把的光芒,用最快的速度扫了一眼。 南宫瑤确实很大方,其中最最贵重的是金如意和玉如意,另外还有百年人参和鹿茸。 顾瑾看到后,不由惊叹。 虽然救了南宫瑤也没有搭上李成决这条线,但报酬丰厚,也算没做无用功。 “大舅,我看过了,你收起来吧,这批物资就归你照看,等到了京城,我再好生归置。” 李忠义接过单子,凑到外甥女耳旁小声嘀咕:“瑾儿,下午有不少人在周围窥视,也不知道是不是李成决的人?” 顾瑾眸色暗沉:“应该不止,其他进入阳月州城的商队,也有所图谋。” “今晚多留几个人守夜,另外,大舅,你吩咐下去,如果没有任务,所有人不能离开营地,免得节外生枝。” 李忠义点头应是,正要转身离开,忽然想起什么:“瑾儿,今日你要购买的物资,已经全部买好了,但青色的布匹没有找到,有一家布庄说已经在加紧染布了,但是得等不少时间。” 青色布匹,是用来制作递运所官兵的衣裳的。 在周国,任何州城的递运所官兵,官服的颜色和款式都是一样。 唯一不同的是背后的字。 青洲的递运所官兵背后是“青”而阳月州递运所官兵背后是“阳月”。 “没货?怎么可能?”顾瑾疑惑不解。 青色的布匹很常见,在周国销量很大,更何况,现在是淡季。 毕竟,农户人家只有过年过节,或者办喜事的时候才会舍得扯几块布做衣裳。 李忠义:“我问过布庄的掌柜,那布匹都被外地的商队买走了。” 顾瑾瞬间就想到在大山中遇到的云家人和其他商队的人,能够通过李子山的方法,只有这招,看来他们已经在着手做了。 “行,知道了,天也不早了,昨晚闹那么大动静,所有人都没有休息好,你让他们早点睡。” 李忠义领命离去,顾瑾匆匆钻进帐篷,从怀中拿出那块金子用水清洗。 清洗了几遍,才将染在上面的墨汁洗净。 她在清洗金子时,顾秀在一旁静静看着。 见快要洗完,顾秀从怀中掏出一块帕子,递了过去:“给,姐姐。” 顾瑾接过,小心翼翼将黄金上的水分擦干。 罗山给的黄金,她用衣裳包好藏在竹筐里的最底层,一番折腾才将它拿出来。 两块黄金按照同样的方式并排放在一起,更加直观。 一模一样。 真的一模一样。 顾瑾惊得后背都出了一层冷汗。 所以,罗山给的黄金,并不是从金矿里挖出来的原始金块,而是用特殊的模具倒出来的。 所以,才能与云家人的黄金完全相同。 那么问题来了。 罗山生活在罗家村,云家生活在青洲,两个地方不说相隔十万八千里,也有四五千里路程。 这两块一模一样的黄金,为什么会出现在他们手中? 谶言中有黄金买命,难道这黄金与疯道士有关! 他在一边传播谶言的同时,一边在发放通关劵? 那疯道士发“黄金”,是随便发的,还是也要经过考核? 顾瑾摸着金子上凹凸不平的表面,陷入沉思。 以皇帝的手段,随便发放“黄金”不可能。 那罗山是怎么得到的?云家人又是怎么得到的,两者是否有什么共性? 顾瑾凑到自家妹妹耳朵旁,压低声音说:“秀秀,帮姐姐将罗五谷叫来,小心点,不要引起别人的注意。” 顾秀听到有任务,高兴极了:“知道了,姐姐,放心。” 她说完,就从帐篷里悄悄爬出去。 看着妹妹离开,顾瑾转头,注意力再次来到金块那凹凸不平的表面。 她想了想,从竹筐里拿出砚台,到来些水,开始磨墨。 景元年,罗五谷六岁。 也不知道他能不能记点事。 顾瑾一边思考一边磨墨,没多久,顾秀就将罗五谷拉来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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