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八零,闪婚柔情铁血硬汉_第391章 父子俩就跟逃荒似的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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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珍珍判断:“秦老师根本没发现咱们,你多心了。”
  樊墨红呼出一口气:“现在下结论为时过早,学校要是没找我麻烦,那才是真的没看见。我来这里是想看看她到底在干什么,没想到她还真的来买书。”
  要是跟他一样来这里干什么见不得人的事,被他抓到,大家半斤八两,也不怕她看见自己跟杜珍珍在一块儿。
  可惜白蹲守了,啥把柄都没抓住。
  樊墨红的奇葩脑回路还真不是一般人能理解的,他身上黑,巴不能够全天下的人身上都一样黑。
  其实秦双双早发现了他们,只是当做没发现。后来她想起来了,前世的樊墨红娶的就是杜珍珍。
  后来樊墨红出事,杜珍珍还强势地出来澄清,说都是那些女学生不要脸,勾引老师。
  原来她自己就是这么拴住樊墨红的。
  行吧!他们俩是官配,她才不会去干预呢。
  公交车来了后,她上车坐下,也没朝樊墨红和杜珍珍站着的地方看。
  樊墨红跟杜珍珍也没了再出去玩的心思,两人最后没去溜冰场,回了学校。
  一直到了期末,樊墨红都没等到德育主任来找他,就知道秦双双没把他的事说出去。
  心底对她充满了感激,看来这人的品德还不错,不是个爱嚼舌根的。
  秦双双当然没空管樊墨红的事,她最近忙得很,家里来信确认了,老爸和四哥会来家里过年。
  她在准备一些必要的东西,加上马上期末考试,三个宝现在说话比较说得清楚一些了,回家就“叽叽喳喳”地围着她一顿输出。
  上次一不小心没及时回答三宝,她哭了,哭着说:“妈妈坏,不稀饭偶,就稀饭科科。”
  她赶紧抱起来哄,哄了好久才把人哄好。
  期末放假,离过年也没多少天,她忙着采买年货,忙着给家里人添置新衣服。
  秦爷爷拒绝:“不用给爷爷买,爷爷有衣服,你去年买的还没穿坏呢,崭新崭新的,还能穿个三五年。
  人年纪大了,不费衣服,整天就在家里帮忙看几个娃,又没上山下地,不需要每年过年都做新衣。”
  沈老爷子却不这么认为:“老秦!你想错了。咱们是老了,是不费衣服,可该穿还得穿。都是孩子们孝敬的,干啥说不要?
  只要他们给,我就要。不买新衣服,买条手帕那也是好的,我都要。”
  秦双双笑,看着两位爷爷:“不买手绢,给你们买新衣服。过年了,你们也要穿得上上下下一身新。”
  “好!爷爷等着。”
  沈老爷子就喜欢听秦双双说这话,尊重他们,给他们最好的。整个大院,孙媳妇给爷爷买新衣服过年的,就他家一个。
  别管前院后院,就没听人提起过,他是独一份,脸上不知道多有荣光。
  “找个时间,让晨鸣开车带着咱们去。一大家子都去买,老老少少,一个不落下。”
  “好!我会跟晨鸣约好时间!”
  话是这么说,沈晨鸣忙得很,实在没空,秦双双就叫了两辆车,带着大家去外边买衣服,吃饭,逛街。
  在大院门口等车时,可把院子里的老人羡慕坏了,沈家真热闹,老老少少一大家子,坐了两部车出去玩。
  新衣服买回来,更是让许多人眼红,他们怎么就没个好孙媳呢。
  沈老爷子也不怕人羡慕嫉妒恨,特意四处宣传:“买衣服的钱都是孙媳妇拿的,我们家双双收到了海城那边寄来的分红和租金。
  给我买衣服都挑贵的买,一条裤子二百多,衣服三百多,鞋子一百多。一整身下来差不多小一千块,我舍不得,有点心疼。
  你们猜她说什么?她说我吃苦吃了一辈子,好不容易赶上好时候,得吃好的,穿好的。”
  其余人纷纷点头附和,都说沈老爷子有福气,娶了个通情达理的孙媳妇。
  人家这样说,他还不赞同。
  “不是我家双双通情达理,是眼界不一样,站的高度不一样,看到的和想到的就不一样。
  我们家双双不但是大学老师,关键是还在海城有自己的生意。手里有钱,心胸自然豁达。这就是眼界和见识,要是手里没钱,自然就扣扣搜搜起来。”
  众人:“......”
  你别说了,我们懂,我们家的孙媳妇不就手里没钱嘛!
  买一次过年新衣,沈老爷子收获了满满的一波羡慕,让他开心得不得了。每天脸上都是笑眯眯的,乐呵得不行。
  腊月二十七中午,秦木跟秦江父子俩就跟逃荒似的,背着大包小包来到了京都火车站。
  出了站口,就看见沈晨鸣和秦双双朝他们挥手。
  “爸!四哥!这里,这里。”沈晨鸣边喊边朝着他们走过去。
  秦双双幸福地举起双手挥舞:“爸!四哥!四哥!爸!”
  好在这时候下车的客人不是很多,听到有人喊四哥,秦木寻着声音看过去,很快就看到了一身英武不凡的妹夫。
  他拿着手里提着的包包碰碰秦江手里的,朝着沈晨鸣走去:“爸!妹夫来接我们了,在那边。”
  “哪儿呢?”秦江东张西望,“我刚刚听到你妹妹喊我了,就是没瞧见人。”
  秦木两手都有东西,没办法给他指方向,只能用嘴巴朝沈晨鸣那边努了努。
  “在那边,那边,看见了吗?穿着公安制服的那个。我妹夫现在是干公安的,真威风。”
  秦江这回看见了,笑着点头:“是是是,你妹夫穿上公安服很精神,比在部队更沉稳了。”
  父子俩说着朝沈晨鸣和秦双双走去,瞧见他们,心里安稳了不少。
  秦江真怕出站两眼一抹黑,找不着女儿女婿的家,那就麻烦了。
  “爸!”秦双双冲过去,先帮秦江拿东西,“怎么提了这么多?不会把家里的东西都搬来了吧?”
  秦江看着女儿,笑得十分开心。他这女儿可不得了,不但考上了大学,还当了大学里的老师。
  在他们家乡,被当成了奇闻。很多人都跑他们家里俩询问是不是真的,似乎人人都觉得不可思议。
  一个农村出去的女娃娃,先是成了高中英语老师,最后考上了京都大学,太让人瞠目结舌。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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