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韩家后,曼娘感觉到姜穗宁情绪不太对。 来之前她还信誓旦旦说要看热闹呢。 曼娘试探着问:“你是不是觉得这样太便宜他们了?” 尤其是那个凌雪,怎么就那么好命,被封相认回去了? 姜穗宁回过神来,笑着冲她摇摇头。 “没什么,就是觉得宿命这东西挺奇妙的。” 韩延青和凌雪隔着杀母之仇都要在一起,他俩不会才是老天爷选中的天命主角吧? 那她算什么?岑妙妙那些话本子里的“恶毒女配”? “恶毒怎么了?”姜穗宁自言自语,“我恶毒我高兴,我恶毒我快乐!” 曼娘慢吞吞地开口:“我倒觉得他俩这回不像是真的。” 姜穗宁挑眉询问。 “就是……感觉和以前不一样了?” 曼娘挠了挠头,“我读书少,学不来那些文绉绉的词儿,反正就是,感觉。” 她想了想换种说法,“你看湘儿姐和你大哥,还有你和商督主,你们这样的才叫一对儿嘛。” 就是一种,每次她站在旁边,都觉得自己很多余的感觉。 姜穗宁被她连比带划的形容逗笑了,“行,随便他们怎么折腾,咱们继续赚钱去!” 二人回到百雨金。 最近因为畅音阁那边更热闹,有不少熟客都跑去听说书了,百雨金的客流量看似有些下滑,不过整体还是平稳发展。 做生意嘛就是这样,哪能天天都像开业似的火爆,细水长流就好。 反正对姜穗宁来说,就是银子从左边兜里转移到右边兜里,区别不大。 一进门,就见韩昭板着脸,正在训面前的一个小姑娘。 离得远,听不清二人对话,但能看见韩昭嘴皮子动个不停,而那小姑娘低着头一言不发,紧抿的嘴唇看起来有些倔强。 “算了,我说再多你也听不进去,还觉得我阻了你的前程,你好自为之吧。” 最后韩昭撂下一句话就要走,转身看到姜穗宁,快步上前,“你们回来了?” “嗯,这是怎么了?” 姜穗宁见她脸上余怒未消,还以为是那小姑娘犯了错,劝韩昭:“谁还没有个疏忽的时候,消消气,让她下次注意就行了。” “真要是这样还好了。” 韩昭鼓了鼓腮,“你们肯定猜不到小桐干了什么。” 曼娘好奇道:“我记得小桐一向挺机灵的啊,我还想下半年提拔她当个小管事呢。” 姜穗宁想了想,“难道她被别的酒楼挖走了,想辞工?” 百雨金这批女伙计是她一手培养出来的,花了不少心思调教,成果也是显而易见。 来这里的客人都对百雨金的服务赞不绝口,夸这些小丫头识眼色懂分寸。 自打京城各家酒楼纷纷学起了抽奖和充卡,姜穗宁就知道他们早晚也得把主意打到自家人事上来。 但她自认不是什么无良奸商,开的工钱也算丰厚。 尤其这些妇人姑娘,可都是她当初从城外的流民窝棚里捡回来的,大家在一起磨合了这么久,人都有惯性,都会恋旧都会抱团,按理说不太容易被别家挖走才对。 韩昭叹了口气,公布答案。 “她是要辞工,但不是被别家挖走,而是被某位客人看中,要娶回去当儿媳妇了。” 曼娘:“啊?这,这不是挺好的吗……” 虽然她自己吃够了嫁人的苦,暂时没有再找的打算,但她也不能拦着百雨金的姑娘们嫁人啊。 她苦口婆心地劝韩昭:“昭啊,你不能太偏激了,这个世界上还是有好男人的嘛。” 姜穗宁知道韩昭不是这么蛮不讲理的人,她想了想又问:“可是对方家里有什么不妥当?” 韩昭摇头,“目前看来没有。那位夫人常来买东西,出手阔绰,想必家里资产不菲,要么就是夫君当官的。” 曼娘道:“那不是更好了?小桐这么聪明伶俐,嫁进去就能当少奶奶,不用每天出来辛苦赚钱了。” “我就怕齐大非偶。” 韩昭眉头皱的更紧,“不是我非要贬低自己人,可是以那位夫人的身家,她想找个门当户对的儿媳妇也不是难事,为什么偏偏就看上小桐了呢?” 小桐是去年跟着村里的同乡一路逃荒来京城的,她家里的近亲基本都死光了,背地里没少被人说她是天煞孤星什么的。 但小桐自己很争气,学东西又快又认真,在同一批的年轻小姑娘里都算是数一数二的。 但这也弥补不了她出身上的劣势,想找个京城本地的普通人家兴许还不难。 但说要嫁给富家子弟或者官绅公子……首先长辈这一关就过不去啊。 曼娘还在猜测:“兴许是那位公子见过小桐,一见钟情,非她不娶?当爹娘的总是拗不过孩子嘛。” 韩昭瞪她:“你是不是最近话本子看多了?” 曼娘嘟囔:“那姜大公子和湘儿姐不也是一见钟情嘛……” 姜穗宁又问韩昭:“小桐可见过那家公子?他们俩已经私定终身了?” 韩昭摇头,“没有,我问了,小桐赌咒发誓说没见过,只是之前接待过那位夫人几次,她就觉得小桐合她眼缘,还要了她的生辰八字去,结果一算,正配她家儿子。” 曼娘吐槽:“得,这比一见钟情还不靠谱。” 也难怪韩昭百般阻拦了。 “更重要的是,我怕小桐这一出,会给其他人开个不好的头。” 韩昭神情凝重,“来百雨金的夫人们大都非富即贵,那么多年轻未嫁的小姑娘,万一都想学着小桐那样,去攀高枝怎么办?” 姜穗宁笑着摆摆手,“想攀高枝是人之常情,不然怎么会有‘抬头嫁女’之说?” 就连她不也嫁了一次平远侯府吗? “昭昭,我明白你的顾虑,与其说你担心这些年轻姑娘心思浮动,倒不如说你怕她们所嫁非人,过不好日子。” 攀高枝攀高枝,既然用了个攀字,就知道嫁进高门大户的日子也不好过。 “小桐跟咱们签的是工契,又不是卖身契,她真想辞工去嫁人,谁也没有阻拦的理由。” 姜穗宁想了想,“但我们毕竟共事一场,也算是有缘。总要替她摸清楚对方的家境和底细,再好好看看那家的公子品行如何,别让她跳了火坑去。” 韩昭连连点头,“对对,我就是这个意思,还是你会说话,不像我,脾气一上来,差点把事情搞砸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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