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求了,好兄弟。”他双手合十,接着在林安苏耳边说了一句悄悄话。 要是让赵父看见了,一定会觉得自己儿子被附身了,为了点吃的能做到这种地步。 要知道,赵乾的脾气倔的跟头驴一样,曾经赵父拿了一台收音机给他道歉都没得到一个笑脸。 林安苏本来是不打算换的,这水果是他姐给的,他转身就卖了也太不像话了。 最关键的是太好吃了,他舍不得。 奈何赵乾开的价太高,林安苏半推半就地同意了。 “行,只有两个苹果、一串葡萄和一个包子,多了没有。” “成交。”赵乾点点头,忙不迭地同意了。 毕竟赵乾除了和他是同学兼室友,两人还是最好的朋友,朋友之间相互交换些东西很合理。 而且这些果子看着都不便宜,换来的钱,他再添点,到时候给小外甥买点心吃。 林安苏走后,林云溪抱着一个大西瓜,提着装了包子的篮子往老宅走去。 “云溪,这是去给你公婆送吃的?”坐在树下闲聊的一个大娘问道。 “是啊,我娘家种了点西瓜,这不一结果就让我小弟送过来两个尝尝。”林云溪笑着点点头,说道。 “婶子们,你们聊着,我先走了。” “好。” 众婶子一脸羡慕地看着林云溪远去的背影。 “是个孝顺孩子,平时做点好吃的就给两公婆送去,你们看现在老顾两口子过得多滋润。” “是啊,前些天我从女儿家回来差点都认不出顾婆子了,她头上的白头发全部变黑了,看起来年轻了很多。” “咱们是越活越老,人家是越活越年轻,日子过得舒心的人就是不一样。” ...... “而且孩子养的也好,你们看言言现在多皮实。” “我家小石头整天在家里说他云姨做饭多好吃,还想跟言言交换妈妈,结果言言三天没搭理他。” 大娘们七嘴八舌地夸赞着,她们家的孙子孙女或多或少都麻烦过林云溪。 原本林云溪在村里的名声并不好,但架不住孩子们整天在家说我云姨怎么怎么样。 得益于孩子们的夸奖,所以现在林云溪在顾家村家长们心中的印象大转变。 由最初的不懂事,花钱大手大脚,到现在的人美心善,心灵手巧。 顾家老宅,顾父顾母正坐在院子里吃饭。 “云溪,吃了没?”看见林云溪过来,顾母放下筷子问道。 “还没呢,回去就吃。”林云溪将带来的东西放到桌子上。 “爸妈,这是我娘家小弟带过来的西瓜,还有我蒸的包子,给您二老尝尝。” 西瓜是个稀罕水果,种植过程不简单,一个侍弄不好就会生虫或者烂根。 每年,县里供销社也会上一批西瓜,往往不出一个小时就被一抢而空。 他们这些住在乡下的,若是正好碰到了还好,可以抢购一个回来,一家人一起甜甜嘴。 要是碰不上,那就别想了。m.biqubao.com “哎呀,太感谢亲家公亲家母了,还惦记着我们老两口。”顾母把篮子腾出来,笑着说道。 人心都是肉长的,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和在林云溪细致的照顾之下,顾母的心早就偏了。 虽说她当初对这个二儿媳妇儿看不上眼,可相处了这么久的时间。林云溪的孝顺和体贴不是假的。 他们老两口现在日子过得这么舒坦,很大一部分是得益于这个儿媳妇儿的悉心照顾,所以说她偏心是很正常的, “应该的。爸妈,我先回去了,言言和嘉豪还等着我呢。” 林云溪接着朝在厨房里忙碌的周春芬喊道:“大嫂,晚饭少做点,嘉豪今晚在我那儿吃。” “这个臭小子。”周春芬笑骂了一句,接着说道。 “云溪,那就麻烦你了,他要是不听话那你就使劲揍。” 林云溪笑了笑:“不会,嘉豪很懂事。” 至于刘巧巧,在回娘家后的第三天,就自己灰溜溜地回来了。 她娘家是大队里出了名的重男轻女,家里连续生了五个丫头才得了一个宝贝蛋儿——刘宝根。 刘巧巧前面的四个姐姐都被高价嫁到了很偏远的穷地方,彩礼钱全都留给刘宝根娶媳妇儿用。 五姐妹中,刘巧巧是最幸运的,嫁给了顾涛,日子过的不知道比她那几个姐姐好多少倍。 公婆都不是爱找茬的,自家的事情她可以自己做主,丈夫虽然不善言辞,但也没有其他坏毛病。 婚后这几年她生了一儿一女,腰杆子也挺起来了,跟她同村的小姐妹都很羡慕她嫁了个好人家。 在娘家的几天,家里的活计全部都是她在干。 从早忙到晚上,就这样弟媳妇儿还整天含沙射影地说她是吃闲饭的。 关键是全家没一个人替她说话,她妈还怪她没能带点粮食回来。 刘巧巧气得撂了摊子,招呼都没打一声就灰溜溜地回了婆家。 这件事本就是她理亏,回来后还被丈夫说教了一番,今天倒也没敢针对林云溪。 只是,在听到顾嘉豪今晚要留在林云溪家吃饭时,刘巧巧有些后悔今天拦着儿子不让他和顾嘉言玩。 不然顾嘉豪能留在那儿吃肉包子,她儿子也能。 说不定到时候还能带回来几个,让她这个当妈的也沾沾光。 这些天,不仅仅是公公婆婆,村里大部分人已经把林云溪的厨艺夸上天了,她也想尝尝是不是真有说的那么好。 除此之外,上次林云溪教给顾大嫂的小龙虾受到了大家的一致好评。 并且经过顾嘉豪这个小吃货的吹捧,村里差不多都传遍了,大家时不时会做上一顿改善一下生活。 当然也不是经常吃,毕竟家里的调料支撑不了,偶尔做上一顿给孩子们解解馋也很好了。 前些天,顾家在村长和村支书的见证下分了家,分灶不分屋。 大家还在一个屋檐下住着,分开做饭吃饭,各家的事情各家自己管。 当然,遇到节假日或者春节还是要聚在一起吃个团圆饭。 院子里,顾父看着目光灼灼盯着肉包直咽口水的几个孙子孙女,他招了招手。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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