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泽亚快速计算着,他要先把后面的五个人赶紧解决,然后再去解决前面这五个人。 前后两拨人马慢慢的朝着中间的两人聚拢。 有的甚至从腰间拿出了长棍还有弹簧刀。 “有话可以好好说,别人出多少钱雇的你们,我可以出双倍,三倍四倍也行。” 听到陆泽亚的话,颜欢微微一愣,这跟她的认知有些不太符合呀,像他这种正义感爆棚的检察官,不应该能说出这样的话。 其实这种情况下,如果只有他一人的话,陆泽亚根本就不会跟他们废话,直接开打就行了,可是今天不一样,旁边有颜欢,而对方的手里又有杀伤性武器,他怕她出什么意外。 前后的混混根本就不为他的话所动,离两个人只有几米的地方,两边带头的人率先拿着木棍冲了上来。 “我前边的,你后边的。” 颜欢松开陆泽亚的手,眼中闪过一抹嗜血的兴奋光芒。 面对几个人来势凶猛的架势,她丝毫没有惧色,站在原地一动不动,等到人走近跟前,木棍挥动起的瞬间,大长腿一抬,一个飞旋踢,五个人瞬间就倒下了两个。 最旁边那个看到这一幕愣住了,这是女人吗? 颜欢动作麻利,一个侧身贴着墙,伸手抓住最旁边那人的手,用力一拽再一拉,只听咔的一声,那人的手腕就软趴趴的耷拉下去,手中的木棍转眼间已经出现在了颜欢的手中。 “女侠饶命。” 男人顾不得手腕上的疼痛,赶忙跪地求饶。 “滚!” 解决这个不过是一个下劈的事儿。 有了武器就趁手多了,解决这剩下的四个人也不过就用了半分钟的时间罢了。 几个人失去了战斗能力。压在一起躺在地上,哎呀呀的直哼哼。 她转身向后面看去,结果也是一样的,陆泽亚手中同样拿着两个木棍,那些人一个个都倒在地上,也没有了还手的能力。 颜欢本想走上前夸一句好身手,抬过去的脚停在了半空中。 她似乎是想到了什么,短短几秒钟,脑子已经转了好几个圈。 就在陆泽亚回头观望她的同时,脚下一个假摔,整个人就不受控制的朝着地上跌倒而去。 “哎呀!” 身后响起一声惊呼,男人来不及多想,一个健步跑上前伸手扶住了颜欢的胳膊。 “怎么了,哪里受伤了?” 言语中满是关切。 她表情痛苦。 “我这个胳膊好疼,有点抬不起来了,脚也扭了一下。” 她顺势整个人都压在陆泽亚身上,他闻到男人身上有一股淡淡的香味,若有若无,不像是喷的香水,不过好闻的很。 躺在地上的几个混混见两人正在打情骂俏,顾不得上他们,一个个争先恐后,连滚带爬的想要赶紧逃离这个小胡同。 妈的,虎哥不是说就对付一个男人吗?他们来了十个人,没想到被一男一女打得这么惨,简直是毫无还手之力。 见人都要跑光了,颜欢抬头看着那张近在咫尺的俊脸。 “他们都要跑了,要不要抓回来送回公安局?” 她松开抓着男人的手。 “没事的,我心里大概知道是谁,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我先送你去医院吧。伤到胳膊和脚踝,这事是可大可小。” 说着他伸手以公主抱的形式,把颜欢抱在怀里。 “不用去医院,以前我自己也经常受伤,弄点跌打药酒抹一抹就好了,我不太喜欢去医院,我不喜欢那里的味道。闻到那个消毒水的味道,总能能想到妈妈的去世。” 这话颜欢没有说谎,但是倒也没那么难受,她是真的很讨厌那个味道。 可是听在陆泽亚耳中却又是另一个意思,他心中升起一抹心疼。 “好,那我们就不去医院。我去药店给你买一些跌打损伤的药,然后再送你回去。” 既然医院还有消毒水味会让她想起那么的痛苦往事,就不要再强求她了。 颜欢发现此刻的陆泽亚对她好了不少,还莫名的有一丝关心。 要不要得寸进尺,只犹豫了三秒,她立马下定决心。 “我一直住在酒店,今天退房了,想着找一个合适的房子,本来上午想着找你帮忙的,谁知道出了这么一档子事。” 她低下头,语气里带着丝丝可怜兮兮的感觉。 陆泽亚挂档的手顿了一下。 她来华国距离上次王秀秀过生日也有半年了吧,居然一直住在酒店才刚刚想到租房子。 他本来也想着给酒店再给她开间房,可是一想,把一个受了伤的人扔在酒店也怪不合适的,更何况这受伤也是因为被他给连累的。 在心里想了半天,陆泽亚开口。 “你要是不介意的话,就先住在我家吧。我那个房子平时不太去住,偶尔会过去住几天,你想住多久都可以。” 他其实是因为愧疚,所以才想着让颜欢去住,而颜欢想的是没想到今天的发展这么迅速,居然都可以登堂入室住在他家里了。 这还真是一个飞跃性的进步,她会让他知道什么叫请神容易送神难,这要是让她住进去可就不会走了。 她暗暗开心哈哈,这可是你让我住进去的,请神容易送神难,说什么她都不会再搬出去了。 陆泽亚把人放在车后座,一路上车也开得很慢,他在注意着路两边看哪里有诊所或者是药店。 终于让他在路边看到一个不大不小的诊所。 在路边停好车。 “你先在车里坐着,我下去给你买点药。” 颜欢乖巧地点了点头应下。 没过一会儿,陆泽亚就提着一个纸袋子又回到车里。 “这里面有吃的消炎药,也有抹的药膏,药酒和红花油。等一会儿回去你仔细看一看,哪一个更适合你现在的情况,你就用哪一个。” “好。” 这就是恋爱的感觉吗………… 颜欢满心欢喜接过纸袋子,装作很认真的研究起里面的说明书。 陆泽亚开着车子来到一个新建的小区,里面非常干净整洁。房子基本都是六层的居民楼,他买的是顶楼,因为他喜欢比较安静的环境。 车子停在楼下,熄火下车,他直接打开后座的车门,把颜欢抱了起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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