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娘很快把两个人点的凉皮,肉夹馍,鸡爪,豆干,端了过来,额外还赠送了两碗绿豆冰沙。 “这绿豆冰沙是我自己熬的,送给你们尝尝。” “谢谢老板娘。” 颜欢迫不及待舀了一勺绿豆冰沙,眼神瞟了一圈屋子里的其他几张桌子,其他人点的基本上也都是凉皮,肉夹馍,卤味。 可没有谁的桌子上有绿豆冰沙,看来这老板娘对于长得帅的人那也是有格外优待的。 毕竟别人都没有,就他们这桌有。 吃饭的时候,颜欢的眼神总是有意无意的往陆泽亚的身上飘。 她从来不知道有人居然可以把吃凉皮肉夹馍吃得这么优雅,就好像是吃大餐一样。 就连凉皮上裹着的红油都没有沾的满嘴都是。 我的天! 这他吗的都是怎么做到的,这要是她这么吃,举止这么优雅,吃的不过瘾,那还不得憋死! 还记得以前执行任务的时候,吃饭那都是匆匆忙忙的,有时间就赶紧吃一口。 有时候一口还没吃完,炮就轰炸过来,麻利躲到一边,剩下的一口就直接全塞进嘴里,有时候还一边扔炸弹一边吃面包,面包特别硬,咀嚼好久才能咽下去。 正当她想的出神的片刻,陆泽亚已经吃完了,拿起自带的纸巾优雅的擦了擦嘴巴,然后一个包装精致的小包纸巾放到了她跟前。 “吃饱了吗,不够吃可以再点一些。” “吃饱了。” 颜欢抽出一张纸巾,胡乱的擦了擦嘴巴。 这纸巾一看就是进口的,她在国外的时候买过,一大包的话就需要一美元,很多人都不会选择这种,因为太贵不实用。 “陆同志,能不能麻烦你个事,我儿子前阵子给我们邮寄了一封信,我们两口子都不太识字,好多都看不懂,你能不能帮我念念?” 穿着蓝色围裙的中年男人笑得有些腼腆,手中拿着一个信封。 “可以。” 陆泽亚往前走了几步,把位置让出来,修长的手指从信封里拿出厚厚的一沓信纸。 颜欢粗略地看了一眼,足足有五六章。上面密密麻麻的写的全是字。 此时老板娘也走了过来,站在刚才陆泽亚坐的那个位置听他读信,一脸的笑意。 颜欢在一旁,安安静静也听了几句,大多都是说他在外面过得很好,上班在一起的同事对他也都很照顾,让爸妈在这里不要担心他。 她端起绿豆冰沙,一勺一勺的小口吃着,别说还真好吃甜甜的,凉凉的。 “姑娘,你是陆同志的女朋友吧?你长得可真俊,你们两个站在一起特别般配,就好像话本里说的金童玉女似的。” “谢谢老板娘,你们跟他认识很久了吧?” 颜欢一听到别人夸他们两个般配,心里就好像吃了蜜似的,脸上的笑容都满满的真诚。 老板娘顺势坐了下来。 “嗯,认识好多年了,以前陆同志上大学的时候就经常过来,之后去了外地工作,最近才又开始来。” “前阵子有几个地痞流氓来我们这里闹事,要收保护费砸我们的店,是陆同志帮着我们,要不然我们这摊子都要给别人砸了。” “他是检察长,对付几个小混混肯定没问题。” 颜欢在国外打家劫舍习惯了,她一直以为这种好人好事只有在报纸或者画本子里才有。 不过发生在陆泽亚身上,她又觉得莫名的和谐。 “我们都是平民老百姓,不知道什么大官不大官,有的人当了大官也不为老百姓办事,可是陆同志不一样,他对谁都特别随和,也没有架子。” 老板娘没有什么文化,也没有什么见识,但是她知道陆泽亚这样的肯定是一个好官。 终于把信读完了,两个人起身告辞。 这个小饭馆开在胡同里,车子进不来,于是就放在了外面的大马路上,两个人并排一起走着,格外的相配。 路上的人大多行色匆匆,也是,这个时间点太阳热的要死,不走快点难道留下来晒太阳。 小胡同特别窄,两个人并排往里走,就显得有些拥挤。 颜欢故意跟陆泽亚并排走着,时不时的还用胳膊去触碰一下他。 这也不能怪她故意碰着他,路太窄了,难免会有摩擦不是。 胡同不是很长,大概也就十几米。 两人刚走到中间就发现迎面而来五六个男人。 几人嘴上都叼着烟卷,走路也是六亲不认的步伐,目光毫不避讳地扫视着两个人。 颜欢收起笑眯眯的模样,神色逐渐阴沉,有种好心情被破坏后的恼怒,这几个人看样子那就是来者不善。 她淡定回头看了一眼后面的路,同样被堵死,大概也是五六个人那个样子,脸上的表情同样是不怀好意的散漫神情。 前后夹击,这是有目的早就盯上他们,只等两个人走到胡同里就要来一个瓮中捉鳖。 陆泽亚不动声色的握住颜欢的手,大手掌干燥而温热,这一下好像是握在了她的心尖上。 她面上表情没变,内心却早已经有个小人开始疯狂的尖叫,然后在心上跑来跑去的转圈圈。biqubao.com 妈呀,真是太激动了,路泽亚居然主动去握她的手,高岭之花已经近在眼前。 此时此刻前后夹击的危险对于颜欢来说根本不值一提,要是早知道两人在这种情况下,他会主动拉她的手,她早就找机会或者花钱雇佣人制造这种局面了。 “别害怕。” 男人说这三个字的时候,抓住她的手又握紧了几分。 “嗯。” 颜欢强忍住内心的欣喜,不动声色的嗯了一声,她怕她多说一句话都能露馅儿,而让他看出她现在这个兴奋的心情。 开什么玩笑,不就是几个小混混吗?真要是打起来都不够她塞牙缝的。 陆泽亚知道颜欢有两下子会打架,一个两个的混混还行,可是一下子来了十多个,又被堵在这么窄的一个地方,难保不会误伤了她,毕竟是他带她出来的。 两边都是围墙,不是很矮,现在翻墙的话显然是来不及了。 “一会儿要真的打起来,你就先自保别受伤。”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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