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嫂子包的这包子也太香了吧。” 周朝拿起一个就往嘴里塞,鲜嫩多汁香的流油,他就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肉包子。 王秀秀把饭盒打开,里面一共两层,她把两碗小米粥端出来放在了二人面前。 “骆向东拿起一个肉包子先是递到了王秀秀的手中,你也一起吃吧,这么多我们两个也吃不完。” “我们家里还有好多呢。” 王秀秀侧头看着男人,越看越觉得赏心悦目。 “跑了这一路累了吧,你先喝口粥。” 骆向东心里觉得有些闷闷的,他以前白白胖胖的媳妇儿现在瘦了两大圈。 总觉得是自己对不起媳妇儿,才把她累成这样的。 “行,那我替你尝一尝,还烫不烫。“ 王秀秀手中拿着包子,往前微微伸了伸头,意思不言而喻。 骆向东愣了愣,有些不好意思的拿起不锈钢勺子,轻轻舀了一勺放进王秀秀嘴里。 “这粥一点都不烫,甜甜的可好喝了,你也尝一口。” 说着便接过勺子又舀了一勺小米南瓜粥递到了洛向东嘴边。 “快喝呀。” 骆向东红着脸张开嘴快速的把粥咽到了肚子里。 别说这粥确实挺甜的,软软糯糯,以前也没少喝小米粥,他怎么就没喝出这种味道呢? “好喝吧,来再喝一口。” 看着面前脸颊红红的男人,王秀秀觉得还挺可爱的。 两个人你一口我一口的喝着粥,可苦了旁边的周朝。 大家老老实实好好的吃个饭不行吗? 非要秀恩爱撒狗粮,怎么就不考虑一下旁边他这个单身狗的感受呢? 他拿起两个肉包子,端着粥起身往病房门外走去。 “这屋子里太热了,我去外边吃。” 只怕再待下去,这肉包子都不觉得香了。 “我明天腹部伤口拆了线就可以出院,你就不用这么辛苦的送饭了。” “不辛苦呀,给自己男人送饭不是天经地义的吗?我感觉你手里这个包子比较香,你掰一半给我呗。” 王秀秀一只手撑着额头,非常享受看着男人脸红的样子。 “这个给你吃吧。” 骆向东总觉得他媳妇儿在调戏他,但是他又不敢确定。 “一个我吃不完,我要一半就行。”biqubao.com 吃包子不吃包子的不是最主要的,主要的是享受男人服务的这个过程。 周朝在外边都听不下去了,干脆蹲到楼道里去吃。 一个包子两个人磨磨唧唧,一人吃一个不行嘛,还非得一个人一半。 他也就十分钟的功夫就干掉了三个包子了。 最后还是王秀秀出声喊他,他才进了屋子。 “明天你向东哥就要出院了,这几天可真是麻烦你了,明天晚上到嫂子家吃饭,我给你做好吃的。” 一听有好吃的,周朝又欢乐了。 “明天上午嫂子你帮着办理出院手续,我骑着自行车回军区开一辆车过来,然后再过来接你们两个。” “我已经没事了,不用你陪,你一会儿跟你嫂子一起回去吧,这么晚她回去我不放心。” “没事,我骑自行车很快就能到军区家属院,况且这一路上都是大路人来人往,能有什么。” 王秀秀满不在乎的说道,可最后还是拗不过骆向东,周朝陪着她一起回了军区家属院。 第二天一早王秀秀就起了床,和了点面炸了一些香甜酥脆的麻花。 留了一些放在家里,剩下的一半用油纸包好放到了篮子里。 这个篮子是昨天程秀兰给她盛菜用的,她昨天已经晾洗干净,今天准备去农贸市场买菜的时候给送回去。 这样有来有往才能更好的拉近关系不是。 刚收拾好就听到了敲门声,打开门一看果然是周朝。 “嫂子你准备好了没,我们去医院接向东哥吧。” “嗯,收拾好了。”王秀秀挎上篮子两个人出了门。 到了医院办理好出院手续,三个人一起坐上了军绿色的吉普车。 “正好时间还早,我们去一趟农贸市场。买些肉,鸡,鱼什么的。” 骆向东默默的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信封塞到了王秀秀的手中。 “这里面是这次出任务给的奖金。” 王秀秀也没客气,直接把钱放进口袋里。老公给老婆钱那不是天经地义嘛。 到了人民商场对面,王秀秀准备先去程秀兰家。 “你还记得那天在早餐店门口遇到的那个奶奶吗,你还帮她抓小偷来着。” “嗯,记得。” 骆向东侧头看王秀秀,不知道她提这件事做什么。 “昨天我过来买肉的时候,恰好看到她被小流氓地痞欺负,我就顺手帮了她,奶奶送了我一篮子蔬菜。” “今天早上我炸了麻花,特地给她送篮子,你要跟我一起去吗?” “走吧。”骆向东推门下了车,跟着王秀秀往胡同里面走去。 “奶奶您在家吗,我给您送篮子来了,还有一些我自己做的小麻花。” 程秀兰正在浇花,虽然年纪很大了,但是那份优雅的气质不会老去。 “你这丫头这么着急来还篮子做什么,小骆同志也来了。” 程秀兰放下浇水壶从花丛中走了出来。 “恩,跟秀秀一起过来看看您。” 王秀秀提着篮子走在前面。 “我这不是做了麻花,想让奶奶尝一尝好不好吃。这地里的菠菜真鲜灵,昨天你给我的那些我都吃完了。” 程秀兰心里一股暖流划过,这估计就是有儿女的快乐吧。 “那奶奶今天再给你多弄一些菠菜。” “好,那以后有时间我天天来蹭奶奶的菜,这样还省得我花钱买了。” “你这闺女,这菜才能值几个钱?” 程秀兰一看到王秀秀手中的麻花,就知道应该挺好吃。 这麻花费白面费糖又费油,可比她那篮子青菜值钱多了。 虽然嘴上说着要来占便宜,可实际上还不是她这个老太婆占便宜。 程秀兰又给挖了一篮子的菠菜,就这样王秀秀又把篮子给带走了,等下次还篮子的时候还可以用这个招数。 虽然老套但是好用就行,这样一来二去不就跟程奶奶更亲近了。 亲近了才好租房子。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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