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使如此,王秀秀还是帮老太太把信邮寄了出去。 明知道没有结果还是一如既往的在做,为的就是那一点点希望。 “奶奶,你以后每个月都是今天邮寄信吗?那我以后每个月的这一天就过来跟你一起寄信。” “哎呀,闺女儿不用这么麻烦。一出门走几步路就是邮局,再说了这大马路上人来人往,不用害怕他杨冰,奶奶我也不是好欺负的。” 程秀兰拉着王秀秀的手两个人一起走出了邮局。 “奶奶那个人真是太可恶了,他怎么能对你一个老太太动手。”biqubao.com “这世上恶人多了去了,哪能都跟你这小闺女一样心善呢。” 程秀兰也挺喜欢王秀秀的,两次都救她于危难,说明两个人很有缘分,她这个岁数的人很信命运,缘分什么。 “奶奶,不怕您笑话,您跟我亲奶奶长得特别像,我从小就是奶奶带大的,只是前几年我亲奶奶就去世了。” “那天第一次见到您的时候,我就觉得您特别的亲切,直到今天遇到您看到您被坏人欺负,我这心里就忍不住的难受,心塞,心痛。” “一想起来以后您天天要被这无赖地痞缠着,我这气就不打一处来。奶奶以后你每次来邮寄信我都必须陪着您,您不答应我也要来。” 王秀秀这近乎套的可真是绝了。 如果是别的人跟程秀兰这样套近乎,也许她真的会很反感。 因为这附近的人都知道她以前是地主家的大小姐,手中有大量的田地,房产,别人跟她套近乎肯定是另有所图。 但是王秀秀就不一样了。第一次帮助她抓小偷纯属意外,而且她男人还是军人高大又一脸正气。 这第二次在这里遇见也是巧合,最重要的是王秀秀根本就不知道她一个孤寡老太太手里会有那么多财产。 况且这小闺女手上戴的那只冰种翡翠镯子,那可是极品。 在这个有万元都是富人的年代,她手上这只手镯。最低能值十万块。这还是程秀兰估计的最低的,碰到喜欢收藏和喜爱的,给个二十万也不是不可能。 能把二十万挂在手上的人,怎么会贪图她一个孤寡老太太的财产呢? 其实程秀兰把王秀秀想得太高大上了。 王秀秀没有想过贪图她的财产是真的,她只是想要租房子开服装店而已,也是有所图的。 “闺女儿,这样会不会太麻烦你了。” “不麻烦,跟您待在一起我感觉特别幸福。” 程秀兰孤寡了这么多年,第一次感受到什么是温暖。 “奶奶家就在这房子的后面,不嫌弃我带你认认门。” 她也打心底里喜欢这个白白胖胖的闺女儿。 “好,奶奶我们走吧。” 就这样,王秀秀成功打入到了程秀兰的心里。 两个人坐在她的小院子里说了好一会儿话,王秀秀临走的时候,程秀兰还给她弄了一篮子的新鲜青菜,都是她在院子里自己种的。 张明辉就这样坐在车里等着她,抽了大概有四五支烟,王秀秀才拿着一篮子新鲜的蔬菜,从门面房里面走了出来。 好家伙,不愧是莲藕精,居然还有东西可以拿。 厉害了我的姐! 王秀秀拿着菜一路狂奔到了车子跟前。 “快,走走走,我们赶紧去买鞋子。” 王秀秀现在着急了,她一会儿还要做好饭送到人民医院呢。 这都大半天没见她那英俊帅气的老公,还挺想念的。 张明辉翻了个白眼,这会儿知道着急了,刚才不还说自己瞎溜达的。 两人来到人民商场,王秀秀直奔冯主管的办公室。 “冯叔叔几日不见,你这又年轻了不少。” “哎呀,秀秀侄女真会说笑,我这一把年纪了还年轻个什么。” 冯主管看到张明辉和王秀秀在一起,反倒是更相信了王秀秀是张主任的侄女儿。 “小张啊,许久不见,真是越长越英俊了。” “谢冯叔夸奖。” 张明辉笑了笑,他就知道这莲藕精肯定没少打着她是张主任侄女儿这个幌子做事情。 要不然冯主管这个势利眼的人绝不会对王秀秀这么客气。 “冯叔叔,我这厂子里的女工要订购一批鞋子。我看咱们商场卖的那个白色皮鞋就挺好看的。我想先拿五十双回去当奖励发,后续大家喜欢的话在大批量订购。” “这个该多少钱就得多少钱,千万不能太便宜了,不能总让冯叔叔为难不是。” 张明辉就在一旁坐着,不用说冯主管也不会要的太贵。 “秀秀侄女,这么见外做什么,商场进的什么价就给你什么价就好了。你要几双鞋子冯叔叔还挣你的钱,你把冯叔叔看成什么人了?” 张主任马上就要高升了,冯主管更得巴结了。 最后商场里面卖五元的鞋子,王秀秀四元就拿到了。 把鞋子装好车,王秀秀又买了二斤猪肉,正好张明辉叫的货车也赶了过来。 来到军区家属院旁边的大院子的时候,正好还有很多军嫂在那里玩,大家也都帮忙一起装车,一会儿的功夫二千件裙子就装好了车。 张明辉放心不下,便跟着货车一起去了金市交货。 王秀秀回到家就开始做猪肉大葱馅儿的包子。 纯猪肉大葱馅儿的白面包子就是香,蒸好以后她就忍不住尝了一个。 好好吃! 熬了一锅南瓜小米粥,用饭盒装好,又装了十个包子。王秀秀骑着自行车去人民医院。 一进病房就看到骆向东和周朝两个人站在窗户那里抽烟。 “这伤口才好了几天就又开始抽烟了?” 王秀秀微微皱眉,把包子和饭盒放在了桌子上。 “你嫂子带来了饭,我们吃饭吧。”说着骆向东不动声色把刚吸了两口的烟泯灭在了烟灰缸里。 虽然他这一整套动作没有一点流露出怕老婆的举动,但是周朝还是从里面嗅出了怕老婆的气息。 他也紧跟着把烟摁在烟灰缸里,笑嘻嘻的问道。 “嫂子今天做的什么好吃的?” “猪肉大葱馅儿的包子,还有小米粥。” 包子打开的瞬间一股肉香味扑面而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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