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放心,我已经在门岗这里登记过了。” 陆泽亚知道王秀秀在想什么。 “您等我一下,我回去收拾两件衣服,这就跟您一起去金市看他。” 王秀秀一路小跑的往回走,骆向北在金市上大学她知道,记忆里原主讨厌骆向东家里所有人,对谁都没有过好脸色。 陈思彤只看见王秀秀和一个男人在那里说了两句话就跑了回去。 她好奇的躲在一旁静静看着那个男人,高大英俊,气质优雅,穿的又讲究,还开着红色小汽车。 内心里一股股酸水往出来冒,她想不通那种蠢猪一样的胖女人,为什么所有优质的男人都围着她转! 陈思彤嫉妒,疯狂的嫉妒! 王秀秀回到家里,收拾了几件常穿的衣服。想了想就把给骆向东做的那两套新衣服也拿上,还有新做的裙子也一样拿上一件。 在她的记忆里,骆家是非常穷的,骆向北是倾尽全家之力才能够在金市读大学。 他人也一向非常节俭,能省就省,前年她们结婚的时候骆向北已经考上了大学,可还是穿着打了补丁的衣服。 以前的原主因为骆向东每个月要拿出一半钱给洛向北上大学,她可没少骂人。 把衣服打包好,又把挂在窗户上剩下的三只鸭子也给带上。 主要是家里实在没什么能拿出手的,出了车祸肯定要好好补一补,这野鸭子也是不错的选择。 王秀秀提着大包小包锁上了门,直奔大门外。 “陆教授,我收拾好了,真是麻烦你了。” 王秀秀气喘吁吁地跑到车子前。 “没事不麻烦的,上车吧,我来这里也正好有事情要办。” 打开车门上了车,红色的车子很快就消失在路的尽头。 陈思彤全程都躲在一旁观看,这胖女人真是会勾搭人,趁着骆兄弟不在家,不知又要去哪里跟男人鬼混,还这么明目张胆。 南市和金市紧挨着,开车大概需要两个多小时。 两人来到金市人民医院的时候,已经到了傍晚时分。 王秀秀提着大包小包跟随着陆泽亚来到了医院住院部的三楼。 骆向北住的这间病房里,一共住了三个人,全都是吊着一条腿。 看到来人,他不由的惊讶的瞪大了双眼。 “嫂,嫂子,你怎么来了?” “你哥出任务去了,陆教授就找到了我。爸妈在乡下来一趟肯定不容易。所以这阵子就由我在医院里照顾你。” 骆向北还以为是自己脑子幻听了。嫂子居然这么温柔的跟他说话,还要在医院照顾他,简直比恐怖故事还要恐怖。 因为他上学的钱大部分都是大哥在出,所以嫂子对他从来都是横眉冷对,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不骂他都是好的。 他不会是因为腿受伤,牵连到脑子了吧,这会儿难道是出现幻听幻觉了? “我,我没什么大事,养几天就好了,不用麻烦嫂子。” “行了,现在就别说这种客气话了。有伤就好好养伤。” 王秀秀也知道原主以前对他们的态度肯定不好,洛向北现在觉得不可思议也正常。 她转头看向陆泽亚,满脸带笑。 “多亏了陆教授帮忙,开了一天的车肯定很累,我想请您吃顿饭,以表谢意。” “不用这么客气,吃饭就不必了,向北是我的学生这是我应该做的。” 送走了陆泽亚,王秀秀又去了医院的食堂,买了两份小米粥。两个馒头。两个鸡蛋,还有一份炒茄子一和份炒豆角。 这年代没啥一次性打包的东西,她又买个两个搪瓷缸,两个小碗。幸亏手上有骆向东发的工业票,不然吃饭都是问题。 回到病房,她把病床上的桌子支起来,把饭菜放了上去。 “饿了吧赶紧吃,明天我去找你的主治医生了解一下情况。如果需要动手术的话咱们就做,可千万不要拖着,腿可是一辈子的事情。” “不用动手术嫂子,手术费那么贵,我养几天就好了。” 骆向北下意识的就想拒绝,他下学期的学费都还没有着落。前阵子家里来信说爹生了重病,根本就没有多余的钱。 他都想着不要上学了,出去打工。这样大哥以后再也不用为难了,他还能挣钱给爹看病。 “说什么胡话你,这腿要是瘸了以后还怎么当公务员,吃公家饭。家里辛辛苦苦培养了你这么久,就是让你半途而废的吗?” 王秀秀冷着脸呵斥道,她就知道骆向北肯定是因为钱的原因才不去上学的。 “我要是现在出去挣钱的话,就能减轻家里的负担,大哥也不用那么辛苦了。” 下学期的学费都没着落,还不如去打工挣钱。 “你不用管你大哥辛不辛苦,你只要好好上学就行了,等你毕业了挣的钱肯定要比现在打工多得多。” 骆向北一向惧怕这个嫂子,也没敢说话,只低着头吃饭。 “来把这个鸡蛋吃了,多吃一点菜,不然这些一会儿都要扔了浪费。” 王秀秀也看出来了,他只喝粥吃馒头,连菜也没夹几下。 骆向北默默剥开了鸡蛋慢慢的吃了一小口,他已经想不起来有多久没吃过鸡蛋了。 等吃过饭收拾好桌子,王秀秀想了半天,才鼓起勇气问道。 “你想不想上厕所我扶你过去。” “不,不用嫂子,我自己拄着拐杖就能去。” 骆向北低着头,撑着拐杖慢慢的进了厕所。 他只是一只腿受了伤,另一只腿还好好的。 既然自己能上厕所,王秀秀也放心了。 “我出去找个招待所先住下来,明天一早再过来。” “没事的嫂子,你去休息吧。” 骆向北想要起身去送王秀秀被她呵斥住了。 “你腿都这样了,好好休息吧。” 王秀秀扛着大包小包来到医院门口对面的一家国营招待所。 她有结婚证还是军人家属,服务员挺客气的给开了一间二楼的单人间。 上楼的时候在走廊里还让她遇到了一个半生不熟的人。 “居然是你,好巧啊,你来金市做什么?”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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