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临和凌昭“分居”后,季临每次回到家中都觉得浑身不得劲。 打开冰箱,里面还是和凌昭去超市购买的食材,竟一点做饭的欲望都没有。 不得不承认,他想凌昭了。 躺在沙发上,他满脑子都是凌昭,看着沙发扶手,想起那天就是在这里,凌昭的唇擦过他的腹肌,他在浴室里冲了好一会儿从凉水澡才压下内心的躁动。biqubao.com 他想凌昭! “凌昭……” 季临忽然坐起来,他觉得自己魔怔了。 忽然手机响了起来,他期待不已地拿起手机,以为是凌昭打来的,结果是保姆打来的。 “小季先生,您一直给我放假,我拿着工资心里不踏实,我想问,我能回苏黎世照顾您了吗?” 季临靠着沙发,一张生无可恋的脸没什么表情,半晌,才说道:“你回来吧。” 反正凌昭又不回来了。 不过,季临还是会想办法见凌昭一面,毕竟他手里掌握了凌昭的课程表,知道他什么时候有课,什么时候休息。 只是他说最近在研究课题,没那么多时间。 季临还是在他上课的楼外,坐在车里看书,手机定了闹钟,到点了,才把书收起来,专门盯着凌昭。 有时候能遇见凌昭,有时候却见不着。 但两人还是会在手机上联系对方。 …… 凌昭将自己的初稿给导师看完之后,才离开学校。 这时候天色已经黑了。 他开车回去的路上,看见街边有卖瑞士香肠的,他有段时间没吃,有点馋,便将车子停在路边,下车去买。 凌昭走到摊位前,跟摊主说自己要一份香肠。 他低头回复季临前五分钟发来的消息,问他回家了没有,他打着字,却没注意到街边一辆加长型的豪车驶过。 车上,男人的容貌俊美,年纪看上去和季临相仿。 此刻,目光如鹰隼般的盯着凌昭的侧脸,忽然他认出了凌昭,厉声道:“停车!” 男人拉开车门,大步朝街边的摊位走去,在凌昭付了钱拿了香肠准备回自己的车上时,男人疾步上前,用力扣住凌昭的手腕! “凌昭,果然是你!” 凌昭手里的香肠掉了,他惊魂未定地看着扣住他手腕的男人,面露不悦,却在认出男人的瞬间,眼神里充满了厌恶。 “钟厉。” 其实凌昭对高中同学没有什么深的印象。 之所以记得钟厉,是因为钟厉跟他同班两年半,平常很讨厌他,也不许其他男生跟他说话,当年钟厉给他取了个外号叫:小娘娘腔 当然这些不是最重要的。 重要的是,季临和钟厉打了一架,因为钟厉诽谤他和季临有不正当关系。 如今钟厉穿着衬衣西裤,头发梳理得一丝不苟,俨然一副商务人士的打扮。 多了几分成熟,可他的眉眼间是比高中时更浓烈的盛气凌人。 凌昭的脑海里浮现出四个字:人模狗样。 钟厉听见凌昭叫他的名字,眯了一下眼睛,“你还记得我,这些年你在苏黎世?” 凌昭用力甩开钟厉的手,“我跟你不熟。” 说着,他从自己的包里拿出纸巾,蹲在地上,将掉的香肠用纸巾包裹起来,丢进街边的垃圾桶里。 做完这些后,他转身要回到自己的车上。 钟厉却仗着腿长的优势,三两步便将他拦下来,目光落在凌昭嫩得能掐出水来的脸,这么多年,他一点都没变。 和他记忆里的,异样。 “老同学一场,能在这里遇见,一起吃个饭吧。” “我说了跟你不熟。”凌昭面无表情。 钟厉还想强留,忽然手机响了起来,他皱了皱眉头,却不得不接电话,也就是这个空档,凌昭钻进自己的车内,并上了锁。 看着车子扬长而去,钟厉的眼底划过一抹厉色。 想到刚才凌昭叫他名字时,他浑身泛起的那股酥麻劲,很多年都没有的感觉,钟厉的舌尖顶了一下腮帮。 “凌昭……” 这么多年,他终于再次见到凌昭了。 …… 转眼就要到苏黎世节了,季临给凌昭发信息:凌昭,明晚一起出去玩吧。 过了几分钟,凌昭回复他:好。 苏黎世节,整条街都是狂欢的人,饶是凌沣盯他盯得再紧,也没办法在人群中锁定他。 而季临第二天去见了也来苏黎世过节的付胭,当他告诉付胭他在苏黎世见到了凌昭。 付胭反应过来之后,意味深长地看着季临,看得季临心里发毛。 之后付胭又用一副你心虚什么的表情看着他。 季临嘶了一声,看了一眼厨房方向,压低嗓音道:“付小胭,你别太猖狂了,别以为霍铭征在这,我就不敢动你。” “诶,凌昭!”付胭忽然朝季临身后喊了一声。 季临脸色微微一僵,下意识回过头去,后知后觉凌昭怎么可能会来这里,反应过来付胭耍他! 付胭双手环胸,一副你不对劲的表情,“你是不是还喜欢凌昭?” 喜欢? 还喜欢? 季临脑海中的某根神经被刺激到了,他急于撇清自己不是那样的人,可的心虚又慌张,分明对凌昭的喜欢已经到不可回转的地步了。 眼看和凌昭约定的时间快到了,季临婉拒了霍铭征留他吃饭的邀请。 一听到季临说有约,付胭的表情就逐渐猥琐,季临气不过,大步离开。 还没坐上车,手机就响了,看着来电显示的凌昭的名字,季临心跳加速,也不知道是晚霞照进车内,还是他太热了,一张脸刷的一下红透了。 当年是他没认清自己的感情,连付胭都看得出来他喜欢凌昭。 一想到自己当年为了逃避他认为“畸形”的感情,对凌昭忽然的冷淡,当时把他当成朋友的凌昭该有多伤心。 季临恨不得穿越回高三那年,一脚把自己踹醒! 两人约定的地点就在附近不远处的湖滨街道,准备在那一起吃晚餐之后再沿着利马特河畔观看烟火和花车游行以及乐队表演。 距离上次两人在学校见面,已经过去了五天了。 凌昭出门前特地换上季临送他的那双运动鞋,两人一碰面,季临也穿了同款鞋。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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