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恒从咖啡厅出来的时候,正好一片遮挡住太阳的乌云被风吹散。 温暖的阳光照在身上,他却仿佛坠入冰窖中,浑身冷得发寒。 十八岁的季晴,十八岁的秦恒。 整整错过了十二年之久。 季晴的病房外守着保镖,秦恒无法靠近。 但其实也不是完全没有办法,强硬的态度,他可以硬闯,可硬闯后的结果,是硬碰硬。 他和季晴之间,不能这样就结束了。 秦恒给霍铭征打电话之后,霍铭征二话不说从家里出来,亲自开车到医院附近接他去醉人间。 秦恒很少喝酒,或者说他很少有喝醉的时候,基本上喝酒也只是浅尝即止。 因为他的职业缘故,随时可能被叫回去上手术台,除非特殊情况,他一般不喝酒。 但今天霍铭征坐在他身边,亲眼看着,他毫无章法地给自己灌酒,仿佛要把自己给喝死过去才肯罢休。 霍铭征没有拦着他,任由他发泄这么多天来积攒下来的情绪。 酒瓶砸在地上,秦恒弓着腰背,十指插进头发里。 嗓音带着哽咽,低吼一声。 “我真是该死!” 当年季晴准备好要向他表白,而他没有出现,她该有多失望多伤心。 他的不辞而别,却葬送了一个女孩大好的青春。 罪该万死都不足以形容他。 他喝醉了之后,霍铭征搀扶着他,送他回家。 秦恒知道自己喝醉了,他躺在床上,灵魂好像游离的状态。 北山医院那边他亲自吩咐的,郁兰有任何情况都不必告诉他,然而秦兴远却还是给他打了电话。 “小恒,你妈情况不太好。” 秦恒听着电话里的声音,好久才做出回应,“我说过,她跟我没有任何关系了。” “可是她说,想见你一面。” 秦恒挂了电话。 秦兴远没再打来了。 警方联系过秦恒,毕竟在法律上和郁兰关系最亲近的人是他。 郁兰故意杀人未遂,按杀人既遂从轻判决,却因为癌症晚期,申请保外就医。 这一切都在秦恒的意料之中,没有任何意外。 秦恒在医院办公室里,拉开抽屉,拿出烟盒和季晴的打火机,点了一支烟。 当视线再次落在打火机底部刻的那个字母:q 秦恒的指尖被火苗烫了一下。 这个q有无数种解释。 queen、季晴的晴拼音首字母。 当然还有一个,是他从未想过的可能性——秦恒的秦的拼音首字母。 秦恒紧紧揪住左胸口的衣服,强烈的抽痛令他眼前发黑。 表哥郁闻州给他打了电话。 “断绝母子关系了?” 秦恒紧紧握住那枚打火机,手心的温热,仿佛怎么也捂不热冰冷的打火机。 这种感觉令他一阵心慌,好一会儿都没有回答。 直到郁闻州开口:“大义灭亲,你做得很好,你做了我没做过的事。” 这四个字,在大多数人的眼里,是大逆不道、是浩然正气。 可在秦恒这里,却像个笑话一样。 大义灭亲,至少还是亲。 而他只是郁兰的一个污点。 秦恒起身走到窗前,长舒出一口气,“你最近身体怎么样?” “老样子,短时间内死不了。” 秦恒的嘴角扯了一下。 周周到医院来例行检查的时候,到心外科找秦恒。 这是那一晚一起给死去的周琰过生日之后,两人的再一次见面。 周家在英国是黑势力,家族还正处在内乱当中,周周在那里随时可能遇到危险,秦恒无法时时保护她,只好把人带到南城先安置好,等周家的内乱平定,再把人送回去。 “秦恒哥,你瘦了好多。”周周被保姆搀扶着,坐在秦恒的面前。 秦恒目光落在她的腿上,避而不谈自己的事,“最近感觉怎么样?” 保姆说:“周小姐早上在浴室里滑了一跤。” 周周摇头,“只是点皮外伤。” “最近摔倒的频率高吗?”秦恒蹙眉。 周周平静地点了点头。 秦恒安慰她:“最近m国新研制的药物已经进入临床试验阶段,我一定会想办法拿到最新的一批药物给你用。” 周周坦然地笑了笑,“渐冻人症好像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可怕。” 离开之前,她看见秦恒的办公桌上有一根女人用的绑头发的头绳。 目光再次落在秦恒消瘦了的脸上,语气诚恳。 “秦恒哥,你最近心情不好,是因为季晴吗?我听见保镖们说了,哥哥生日那天晚上有狗仔偷拍了照片,是不是被季晴误会了?我可以去帮你解释的。” “谢谢你周周,不过你应该帮不了我这个忙,我和她之间不是因为这个问题。” 如果不是周周,也可能是其他事件。 是他的不妥当处理,才将两人之间本不该存在的矛盾激化,从而到了如今这样一种死灰的状态。 但是回去之后,周周还是觉得可能是因为自己的原因,才导致季晴误会了秦恒。 当她打听到季晴已经出院并且回到季氏集团上班之后,便吩咐保姆安排车,亲自去了一趟季氏集团。 季晴在医院住了半个月后,又回碧海公馆休养了一周多,才回到公司上班。 她伤病期间,公司的大小事务有季父和季临处理,所以回到公司后,手头上的事情并不多。 再加上季临现在是空降的副总,季晴想给他更多的机会历练,特地将身边最得力的助手安排给季临,只留下欧阳凡一人。 欧阳凡接到楼下前台打来的电话。 “欧阳助理,楼下有位女孩说有事找季总。” “女孩?” 他时刻记着季晴的预约记录,这两天没有安排什么人见面。 前台说:“她说她叫周周,是周琰的妹妹。” 欧阳凡并不知道周琰是谁,周周又是谁。 他连忙转了内线给季晴。 “季总,楼下有位叫周周的女孩说要见你。” 季晴翻看文件的手一顿。 周周。 一个二十岁的小女孩。 半小时以前,秦恒接到保镖的电话,“秦少,周周小姐要去季氏集团,车子已经出发了。” 秦恒当时正在查房,闻言立马将手头上的工作交给其他人,一边解开白大褂,一边回办公室拿车钥匙,“我马上过去!”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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