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胭被管家领到霍老太爷的书房。 “老太爷,付小姐到了。”管家站在门口,毕恭毕敬。 快九点了,老太爷没睡觉,在书房里练字。 “嗯。”他拿着毛笔,在宣纸上落笔,头也不回地说:“进来。” 这是付胭第一次到老太爷的书房,最先入目的是一排排高耸入顶的书架,数目多到骇人,付胭第一反应像图书馆。 听说老太爷早年已故的原配夫人是书香门第,各类藏书应有尽有。 黑色厚重的书架影沉沉,像有一股无形的压力攥着她。 她收回视线,老太爷没说话,她也不急着问,乖巧懂事的样子。 只打了招呼,“爷爷。” 霍老太爷摘下老花镜,睇了她一眼,将毛笔放回到笔架上,“过来看看,字写得怎么样?” 付胭走过去,站在付老太爷身边。 他的字是相当好。 一字千金,也大有人趋之若鹜争相来求。 其中除了讨好他之外,他的字可谓极有大家风范,买来收藏,能充门面。 白色宣纸上,字迹苍劲,游龙凤舞,大气磅礴——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 付胭垂眸。 “怎么样?”霍老太爷又问了她一句。 付胭点了点头,微笑着说:“爷爷的字好,意思也好。” 霍老太爷眼底闪过一丝意外。 从前他没怎么关注过付胭,她并不是自己的亲孙女,来霍家的时候也有十岁了,没什么感情,对她了解甚少。 没想到她的心思倒是细腻,看懂了他的提醒。 “你明白就好,霍家百年清誉,出了这样的事是不应该。”霍老太爷再次提点她,语气比之前好了些。 付胭知道他是指收了陈让的东西这件事,但她没有否认自己收礼物,没有供出母亲。 老太爷不喜欢她们母女,尤其不喜欢宋清霜,要是被他知道那个包是宋清霜收的,肯定不止是提点这么简单。 丢这么大的人,甚至可能将她赶出霍家。 那会要了宋清霜的命。 “阿征的做法你怎么看?”老太爷再次拿起毛笔,仿佛只是随便的一句话。 却令付胭心跳加快,神经紧绷起来,尽量镇定自若地说:“二哥维护霍家声誉,又帮我摆脱麻烦,我很感激。” 老太爷笑了笑,将毛笔递给她,“我以前好像见过你写毛笔字,很久没练了吧,试一试。” 笔杆直接塞进她手里,想拒绝都不能。 付胭的确很久没写,但以前下的功夫不是白费,虽然和老太爷的字差了很多,但还算能拿得出手。 她执笔,一笔一划不像假把式。 “你的字……”霍老太爷迟疑了一下,手指在付胭写的字边上点了点,笃定道:“和阿征的很像。” 他偏头看着付胭。 那一双久经沙场沉淀睿智的双眸,仿佛能看穿人心。 付胭被他看得一瞬僵住,暗道糟糕。 她从初中开始就临摹霍铭征的硬笔,这么多年没写,刻在骨子里的记忆却像编写好的代码,只要一触,程序自然运行。 老太爷的手指轻轻一叩,付胭冒出冷汗来。 这时书房门被敲响。 霍铭征开门进来,目光随意地从付胭身上扫过,而后落在老太爷身上,“爷爷,原来你在书房。” 霍老太爷摘下眼镜,“找我有事?” “这么晚了怎么还不休息?”霍铭征解开衬衣最上的扣子,迈步而来。 付胭捏紧的手指悄然松开,可心跳又随着加快了。 “二哥。”她低声道。 霍老太爷拿着眼镜,指了指她,“刚好看见小付,聊了几句。你呢,我还以为你今晚不住老宅。” “大哥的电话一直打不通,我有事找他。” 霍铭征走到书桌旁,随意扫过宣纸上的字。 “阿时的手术没成功,他心情不好,应该是不回来了。”霍老太爷眉头皱了起来,心情也跟着沉重了。 付胭猛地看向老太爷,怎么会这样? 霍渊时是霍家长孙,从小到大都是同龄人学习的榜样,被霍家当成继承人来培养。 可惜十八岁那年出了车祸,为了保护老太爷,下半身瘫痪,只能依靠轮椅。 从风光霁月到一蹶不振,霍渊时早就失去了往日骄傲。 两年前才下定决心出国,养身体,动手术。 付胭和他关系很好,他像疼亲妹妹一样宠着她。 听到他手术失败,付胭心里难过,难怪给他发信息,没有回复。 霍铭征的眉头微微一蹙,“大哥现在可还好?” “暂时心情不好是难免的,你们在这个节骨眼就不要找他了。”老太爷扶着椅子扶手坐下来。 付胭余光看见霍铭征搭在桌上的左手。 他的手指很漂亮,修长白皙,指骨分明,就是这双手,丈量她身体的时候格外温存,却再也不属于她。 她想起沈唯的右手中指戴了一枚钻戒,订婚戒。 强迫自己收回视线,她对老太爷说:“爷爷,没什么事我就先出去了。” 老太爷摆手,“去吧。” 将眼镜放下,他又瞥向心事重重的付胭,对霍铭征说:“既然你在这,我也不用特地打电话告诉你,后天小唯试订婚礼服,你抽时间陪她。” 付胭的步伐稍稍慢了一下,而后继续往外走。 关门之际听见霍铭征回了一个好。 “啪嗒” 门轻轻关上。 付胭在门口踩着自己的影子,直到管家从楼梯口上来,她才离开。 4s店的车还没到,她暂时没车子开。 季临今天休假,她正想打电话叫他来老宅接,结果到门口拐角处看到曹方。 “付小姐,霍总让您上车等他。” 霍铭征的车就停在树荫下,老宅门口的这棵树付胭说不出名字,即使在秋天也枝叶繁茂,时间长了就变成了霍铭征专属的停车位。 付胭想也没想,“不了,有人来接了。” “您是说季二少?” 不等付胭开口,他微笑道:“季二少被临时通知加训,可能没时间。” 付胭一噎,反应很快道:“我叫了滴滴。” 曹方仿佛看穿她,“付小姐知道霍总的脾气,您再多借口也没用。” 付胭不想理他,迈步就要离开,曹方当然不敢对她动手,就在她走出两步时,手腕倏然被扣住。 触感熟悉。 她猛地回头,望进霍铭征冷淡的双眸。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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