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为人知的的历史趣事_拥有相似命运的她们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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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起邓丽君,许多人就会想起她那让无数人迷醉倾倒的“靡靡之音”。因此,有人就认为邓丽君是首唱“靡靡之音”的女艺人。
  其实,早在一千多年前晚唐时期,就已经开始流行“靡靡之音”了,而让这“靡靡之音”走红大江南北的是当时的一位名叫刘采春的流行歌手。
  刘采春,祖籍淮安,后随丈夫周季崇组成家庭戏班到江南越州一带演出,声名远播。她擅长参军戏,又会唱歌,深受唐代大诗人元稹的赏识,曾写诗赞她“言辞雅绰风流足,举止低回秀媚多。”可见她在当时是一名很有影响的女艺人。
  晚唐时期,刘采春以靡靡之音,红遍江南。当时吴越一带,只要刘采春上台唱曲,“闺妇、行人莫不涟泣”,可见其流行程度。犹如二十年代八十年代的邓丽君,大街小巷只要《甜蜜蜜》响起,就有人跟着哼唱。当时刘采春擅长参军戏,就是唐代盛行的一种滑稽戏,有点类似于今日的相声,最开始由两人搭档,一人揶揄戏耍另一人,如一个逗哏,一个捧哏。后来演变成多人合演,也有了女演员的参与。刘采春三人组成一个家庭戏班,四处走穴。
  除了善长参军戏外,刘采春歌唱得尤其好。据说她有夜莺般的嗓子,“歌声彻云”,或许果真绕梁三日而不绝。元稹说她“选词能唱《望夫歌》”。
  《望夫歌》就是《啰唝曲》。据方以智《通雅·乐曲》中说:“啰唝犹来罗。”“来罗”有盼望远行人回来之意。这个《曲》是她的代表歌曲,相当于“来罗”,有盼望远行人回来之意,可见是抒发离愁的感伤之歌。《全唐诗》收录了六首《曲》:
  其一:“不喜秦淮水,生憎江上船。载儿夫婿去,经岁又经年。”
  其二:“借问东园柳,枯来得几年?自无枝叶分,莫怨太阳偏。”
  其三:“莫作商人妇,金钗当卜钱。朝朝江口望,错认几人船!”
  其四:“那年离别日,只道住桐庐。桐庐人不见,今得广州书。”
  其五:“昨日胜今日,今年老去年。黄河清有日,白发黑无缘。”
  其六:“昨日北风寒,牵船浦里安。潮来打缆断,摇橹始知难。”
  据说这些当时的流行歌曲辞意真切,声调凄苦,用啰唝曲演唱的《望夫歌》,尤其适合商人口味,在商业发达、商人聚居的江浙一带风靡一时。这些歌词从一个侧面表现了商人长年在外奔波的辛劳,更倾诉了那些在家留守的商人妇的无限离愁别恨。因此,刘采春的表演很能感动市民观众,每当她唱起《望夫歌》,妇女与商旅莫不凄然下泪。因此元稹在《赠刘采春》一诗中说她,“更有恼人肠断处,选词能唱望夫歌。”只可惜这歌声无法流传下来。
  如果要与邓丽君的歌做比较的话,那些流行歌曲应该相当于《何日君再来》、《江水悠悠泪长留》或是《三年》等。
  “想得我肠儿寸断,望得我眼儿欲穿。好容易盼到了你回来,算算已三年。想不到才相见,别离又在明天”,从邓丽君甜丝丝又凄切切的歌声中,或许能想象出几分当年刘采春那哀怨委婉的悲歌。不难想见,刘采春和邓丽君一样,以女性歌迷居多,尤其以闺妇为最。那时,刘采春几乎已成为商人妇,也就是那些有钱有闲但空虚度日的太太们的心声代言人。据说,当时商人妇的婚姻生活,已成了当时的一个社会问题。大批商人长期在外不归,大量夫妻异地分居,怨妇成群,生活不和谐,已是一种普遍现象。
  刘采春所唱的《曲》中有“莫作商人妇”一首,写的就是因盼归不归而产生的闺中怨情,也就是李益《江南曲》“嫁得瞿塘贾,朝朝误妾期”的意思。唐代大诗人白居易的《琵琶行》中也曾说商人“重利轻别离”。刘采春的《曲》有一百二十首,足见其广阔的市场需求。在没有录音技术的唐代,靠着一场又一场的演出,红透大半个中国实属不易。其受欢迎的程度可见一斑。
  当然,刘采春并不是仅有歌喉和美貌的歌星,她还是词曲全能的创作型歌手。“唐人朝成一诗,夕付管弦”,在《全唐诗》中,六首曲皆归刘采春。不过也有一些学者认为,这不是她的诗作,而是她把当时才子们的诗词拿来配曲,然后歌唱。杜秋娘的《金缕衣》也存在此争议。这种争议,难免有男学者对女性不看好、不平等对待、不信任不尊重的嫌疑。
  有些男人只要一看到女人写诗,而且还写出了流传甚广的诗,就忍不住要怀疑,忍不住要揣测背后是不是另有一位男诗人的存在。尽管他们最后也找不出那位男诗人是谁,但他们还是要找出各种理由来怀疑。比如写《诗薮》的胡应麟觉得刘采春的几首诗“非晚唐调”,就否定了她的作者身份。但无论如何,后人还是记住了使它们广为流传的那些女人。
  作为当时的流行歌手,刘采春也难免绯闻四起。她在浙东演出时,碰上了元稹。
  元稹有个风流癖好,喜欢为相好的女人写诗。当年,他和薛涛热恋时,写了一首《寄赠薛涛》,后来与刘采春恋爱时,则写了一首《赠刘采春》。这位四处留情的文人,倒是为后人留下了一些不入正史法眼的线索和资料。
  比如他这样描写刘采春:“新妆巧样画双蛾,谩里常州透额罗。正面偷匀光滑笏,缓行轻踏破纹波。言辞雅措风流足,举止低回秀媚多。”
  刘采春与元稹的绯闻虽然流传甚广,可这段感情也是无疾而终。如果在江南只是与大诗人元稹擦肩而过的话,刘采春可能会和丈夫一起浪迹天涯,夫唱妇随,做一对神仙眷侣。可惜,命运就是这样,充满了太多的变数,一次平常不能再平常的演出,却改变了刘采春这位中国最早的流行歌手的命运。当时,元稹任越州刺史、浙东观察使,刘采春的家庭戏班来到越州进行演出。刘采春的美貌和歌喉吸引了风流成性的元稹。他疯狂地迷恋上这位年轻美貌的流行歌手。
  元稹有个风流癖好,喜欢为年轻美貌的女人写诗。当年,他和薛涛热恋时,曾写了一首《寄赠薛涛》,让薛涛这位名满一时的才女在远方为他牵肠挂肚,相思成灾,而此时的元稹却早忘了薛涛,又喜欢上了能唱能歌能跳能诗的刘采春。他立即写了那首名叫《赠刘采春》的诗。在元稹的眼里,当年的刘采春是多么的风流妩媚、色艺俱佳。
  据说,元稹当时已经给薛涛写了一封信要接她过来,然而,正当薛涛在那边翘首等待,满心期望时,元稹却和刘采春热恋上了,把薛涛忘得一干二净。据有关史料记载,刘采春的结局很凄惨。元稹是个风流成性的文人,迷恋过刘采春一段时间后,便把她弃之不顾。刘采春为情所困,万念俱灰,结果跳河自尽身亡。就这样,一位享誉中国历史歌坛的流行歌手以这种贞烈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大唐王朝一位才女名伶为爱情走上了不归路,给后世留下了一个美丽而伤感的女子背影!
  当然,刘采春的流行歌曲已成为那个年月的时代之声,曾感动过、抚慰过很多当时无数的人,尤其是独守闺房伤心欲绝、整日以泪洗面的女人。就像当年邓丽君的歌声,当它在耳边款款响起之时,总有人为之动容。然而,谁又能拒绝时代的“靡靡之音”呢?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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