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王翦问如何处理马鞍,嬴阴嫚没有犹豫,直接将自己的决定脱口而出: “当然是献给我爹爹,这个马鞍也只有在他手里才能发挥出最大的作用。” 有秦始皇嬴政这个官方途径在,她可不想费时费力地去推广马鞍。 把马鞍献上去,她便宜老爹秦始皇嬴政必然龙颜大悦,要给她赏赐。 她就可以趁机帮李十二借助秦始皇嬴政向丞相李斯索要到婚姻自由的权利。 其实若她是有实权有封地的公主,也不用如此麻烦。 但很可惜,她现在就是一个比较受宠没有啥权力的公主。 只能采取这种迂回策略了。 王翦笑着颔首,献给当今陛下,确实是最明智的选择,不管是推广的速度还是范围都是最大。 最为关键的是能让当今陛下看到嬴阴嫚的赤诚之心,刷一波好感度。 “好好好,你想清楚便成。” “明日未时来明浩院来找我,开始学习兵法。” “是,师父。”嬴阴嫚向王翦拱手行礼。 “嗯,今日就这样,为师先回了。”说罢,王翦转身离开。 王离向嬴阴嫚拱手行礼然后快速跟上王翦的步伐。 送走王翦和王离后,嬴阴嫚这才得了空闲来到工匠老林和老疤面前。 老林和老疤拱手俯身向嬴阴嫚行礼:“见过,女公子。” “不必多礼,这个马鞍做得很好,辛苦二位了。”嬴阴嫚笑着微微拱手回礼,而后看向一旁的祥伯: “祥伯,待会儿给老林和老疤各送黄金一镒。” 祥伯拱手俯身应道:“是,女公子。” 老林和老疤闻言顿时一喜,又得黄金一镒,女公子就是大方,不像其他的主顾,只会说好听的,从不见真金铜币。 两人连忙拱手俯身向嬴阴嫚行礼:“多谢,女公子赏赐。” “不客气,活做得好,就应当有奖励。”嬴阴嫚淡淡笑道。 老林和老疤相互看了一眼,两人脸上都闪过犹豫之色。 这一幕,嬴阴嫚看在眼里,于是开口问道:“有话可以直说。” 听到这话,老林不再犹豫,直言道:“女公子,现在这马鞍好用是好用,但重量偏大,会对马背造成不小的负担。” 老疤拱手补充道:“正是如此,若是女公子不信,可以把踏雪背上的马鞍卸下来看看。” 嬴阴嫚一愣,她没有想到老林和老疤会考虑到这个层面,竟然注意到了马鞍的重量。 她还是低估了这古人工匠的思考力,于是淡然笑道: “你们能注意这一点,非常难得。” “眼前的这马鞍,只是一个最基本的样式。” “材质的不同以及用途不同,可以有多种变化。” “就拿用于长途野外骑乘使用的马鞍举例。” “马鞍就需要更轻巧实用,我们可以摘前后鞍桥附近挂上圆环或皮条,这样就方便携带长途所需的生活物品。” “我们还可以把‘凹’字形中间的座位做得更加平坦、紧实又柔软,增加我们长时间骑乘的舒适性。” “这样,我安排阿青跟着你们一起结合马鞍使用场景研究研究改良版的马鞍。” “还是那句话,做得好就有赏金。” “两位意下如何?” 听完这一番话,老林和老疤干劲十足,相互对视一眼,拱手向嬴阴嫚行礼: “多谢,女公子指点,我等必然全力以赴。” 嬴阴嫚满意地点点头,而后看向祥伯:“祥伯,让人照顾好踏雪。” “是。”祥伯拱手应道。 “时间不早了,都早点回去休息。”说罢,嬴阴嫚转身大步离开。 …… 等嬴阴嫚回到明悦院时,天已经黑了下来。 侍女阿珠早已点上了油灯,为她准备了洗漱用的东西。 沐浴更衣之后,嬴阴嫚披散着头发坐在床榻上,拿出了秦始皇嬴政给她写的信。 只见她打开木盒取出里面的布帛展开,布帛上的字迹,俊逸潇洒又透着大气。 不愧是秦始皇嬴政的真迹,这要是放在后世绝对是无价的国宝。 嬴阴嫚感叹完,细细阅读起来: “嫚儿……吾心甚慰……胡亥……手足之情……耳濡目染……” 秦始皇嬴政的意思概括一下有以下三点。 第一点,她暂时软禁公子胡亥的事情,秦始皇嬴政表示理解。 第二点,她意识到现在的公子胡亥是无辜的而接收了对方,秦始皇嬴政为此感到很高兴。 第三点,直白点讲就是秦始皇嬴政希望她带着公子胡亥一起玩,让公子胡亥能有所长进。 嬴阴嫚重新将布帛叠好放进木盒里,放在床榻内侧的柜台上,然后平躺了下来。 果然和她预料的一样,公子胡亥变形记,秦始皇嬴政把这活儿交给她了。 算了,秦始皇嬴政对她这么好,就当时是回报了。 睡觉!睡觉!睡觉! “阿珠,吹灯,睡觉!” “是,家主!” …… 次日清晨。 太阳刚刚露脸,冉冉初升。 一群小麻雀落在了明悦院的杏树上,叽叽喳喳叫个不停。 此时,嬴阴嫚已经起床,正在坐在铜镜前,让侍女阿珠为其梳妆。 嬴阴嫚看着铜镜中的自己,没有黑眼圈,眼中没有红血丝,颇为满意,经过一夜的休息,她又满血复活了: “阿珠,有一个任务交给你。” “家主,您请说。”侍女阿珠一边仔细地轻柔地梳理着嬴阴嫚的青丝,一边笑着应道。 嬴阴嫚直言道:“我师父教兵法、李十二教大秦律法、阿青教马术、王离负责训练、在加上你教孩子们识字儿,就有五位先生了。” “我需要你安排出合理的时间,同时做好教学管理。” 侍女阿珠一愣,随即放下木梳,她知道家主这是在给她机会在培养她,于是拱手俯身向嬴阴嫚行大礼: “谢家主,阿珠定当全力以赴。” “嗯~”嬴阴嫚笑着点点头,而后拿起木梳递给侍女阿珠,“我们继续,今天发型简单点,不然低头写字时不方便。” “是,家主。”侍女阿珠双手接过木梳,继续给嬴阴嫚梳妆。 梳妆结束之后,距离晨食还有一个半时辰。 嬴阴嫚径直来到了书房,在书桌前坐下,开始默写《神农本草经》的中卷。 ……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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