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血这种事情,有了第一次,很快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 容九已经记不清自己被抽了多少次血了。 在容致的血液病没有痊愈之前,他在容家存在的意义,就是给这位比他小不了几岁、命却比他好上数百倍千倍的侄子当活体供血机。 至于他的身体会不会因为频繁的抽血而出现问题,亦或者他哪天就因为血竭而亡了,无人在意。 一个私生子,死了也就死了,有什么要紧的? “我在医院里呆了三天,直到容致的病情稳定下来,从重症监护室转入了普通病房里。容震这时才想起我,他安排手下的人把我带回了容家,关进了那间小院子里。” 宋和知道容九口中的小院子是什么地方。 十一年前,她与容九第一次见面时,当时的他就站在院子里,而她则站在院子的外墙下,两个人中间隔了一扇铁栅栏的门。他们就这样认识了彼此。 宋和不确定地问,“他囚禁了你?” 容九在这时抬起脸来,宋和一直安放在他后脑上的那只手,便落在了他的脸颊上。 宋和想收回去,却是晚了。 容九在她动作前,抢先一步按住了她的手。此时的他,情绪已经平缓了不少,俊白清瘦的脸上也没有眼泪了,但一双眼睛还是红红的。 容九就用那一双红红的眼睛,可怜地看着宋和,“也不能算囚禁。”他自嘲地勾了勾唇角,“毕竟,我没有被绑住手脚,可以自由的在那间小院子里出入,也有佣人负责我的衣食,我每天什么都不用做,只管吃喝睡觉就行。” 管吃管喝,却不能踏出小院子一步,这不是囚禁是什么? 宋和听得心酸,眼底泛起一层浅浅的水光。 容九趴在宋和的膝盖上,像只撒娇的大猫一样,用脸颊在她的手心里轻轻蹭了蹭,“容震不让我去读书,也没有给我请家庭教师,我也没有手机,那房子里是有一部电话机的,但只能打内线,拨打不了外面的电话。” “刚开始的那两年,我整日就是吃饱了睡,睡醒了吃,然后时不时地被容震拉去抽血……我跟刚叔住的那两年,刚叔教过我打拳,但因为抽血得太频繁了,我的身体变得很差劲,连简单的抬腿挥拳都做不了了。” “我也想过要逃的,可容家不比阿妈父亲的家,容家很大,保镖很多,佣人每天都监视着我的一举一动,我根本就逃不出来,而且就算逃出来了,我也无路可去。” “容震派人把我从佤邦带回来的时候,根本就不是正常的入境,我没有身份证,也没有护照,身上也没有钱,就算逃出去了,也会被云城这边的公安当成偷渡客遣送回佤邦去。” 他不是不想回佤邦。 他只是不想那样灰头土脸地回去。 他的身体,因为频繁抽血变得十分孱弱,如果回去的话,根本就无法靠打拳赚钱,刚叔年纪不轻了,难道还要他继续养着自己吗? 所以,他只能那样浑浑噩噩地待在那间小院子里,愤怒而不甘地活着。 他不知道死亡和意外谁先到来…… 他能做的,只能是等。 他就这样等啊等啊,在等了五年之后,终于等来了他这二十几年里最大的一个意外,一个幸运无比、让他能原谅之前所有苦难的意外。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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