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一夜没见,在病房里再看到宋和,容九几乎生出了一种失而复得的惊喜感,“阿和,你来了。” 宋和一边走向他,一边用带着笑意的声音解释,“我想带份甜粥来给你当早餐的,但今天是大年三十,常去的粥店关门了。我跑了好些地方才买到,所以来晚了。” 容九听了,嘴角简直要咧到耳朵根去了,“你是跑去哪里买的?” 宋和把保温桶放在床头小柜上,先是低头打量了一下容九的脸色。 经过长达近十个小时的睡眠后,容九此时的精神很足,连带着脸色也看起来好了不少,双颊上竟有了一点红润之色。 此时,他盘着双腿坐在病床中央。病房里暖气开得很足,他身上就只穿了一套浅蓝色的病号服,长长了的头发没有打理,凌乱地垂在额头上,让他看上去比平时年轻了不少,像个还未涉世的大学生一样。 如此打量完后,宋和这才开口回答他刚刚的问题,“一个你绝对想不到的地方。” 容九见她卖起了关子,便顺着她的话做出一副好奇的模样出来,“我想不到的地方……那是哪里?” 紧接着,他又做出一副猜到了什么的惊讶表情来,“该不会是你亲手熬的吧?” 宋和笑着摇头,“那你也未免太看得起我了,我哪有那种本事?” 随后,她揭开了谜题,“我跑了好几家粥店都关门了,本来都想去酒店找厨师单独做一份的,结果在惠勤路那边恰好遇到了正在执勤的刘燕燕,我问她哪里还有甜粥卖,她就把她家的地址给了我。” 其实,早在宋和在餐厅里被偷拍那次后,容九就派人仔细调查过刘燕燕的家世背景,知道她父亲因公殉职,她母亲是开早餐店的。 但他还是做出了一副意外的表情,“哦,是吗?那可是太麻烦她了。” 宋和也觉得今天的事情有点太麻烦刘燕燕和刘母了。她向来不是一个喜欢麻烦别人的人,觉得这回欠了刘燕燕很大一个人情,得尽快还了才行。 不过,眼下不是该想这个的时候。 宋和折身去外面的小厨房取来一副干净的碗勺,盛了一碗甜粥给容九,“尝尝看,刘伯母在熬的时候加了梨丝进去,味道已经很不错。” 容九随着她的话音,舀了一勺子粥放进嘴里,细细品尝了一番后,“唔”了一声,“很好吃。” 宋和看着他笑,“好吃就多吃一点。” 容九慢条斯理地喝了两碗后,放下了勺子,还不忘点评道,“这粥熬得真不错。只是可惜了,我实在是吃不下了。” 宋和从他手里接过空碗,再把湿纸巾递给他,“你要喜欢吃,等以后有机会了,我带你去店里吃。” 容九像个乖宝宝一样,很是听话地用湿纸巾擦净嘴角,再擦净手指,“好啊。” 收拾好碗勺与保温桶后,宋和视线一偏,看向窗外。 晨雾已经慢慢散去了,天空显露出了干净的蓝色,阳光也变得十分大方,将一束束光线透过光洁的玻璃窗照进来,把整个房间照得温暖明亮。 宋和有感而发似地说,“今天天气真好。” 容九也随着她的视线朝窗外看去,轻声附和她的话,“是啊,今天天气真好。” 宋和听了他的话后,鼻尖忽然酸涩难忍,很想哭。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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