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志朝接受了刘燕燕的道歉,也停止了这次不成功的说教和劝导。 倒不是他被刘燕燕那番激昂陈词说服了,而是他认为刘燕燕已经是个大人了,他不能像对待一个孩子那样去威逼利诱,反正这件事也不急在这一刻,大不了他以后多费的神,把刘燕燕盯紧一点便是了。 宋和按照刘燕燕给的地址,一路把车往锡山区开去,左拐右绕后,她在一条老街上找到了刘燕燕口中的早餐店。 此处是居民区,居住在此地的大多数是本地人,街面上的店铺很多也都是附近人开的,专做街坊邻里的生意,赚不了大钱,仅能图个养家糊口。 刘燕燕家的早餐铺在这一条老街的入口处,门外就紧邻着一个公交站,她母亲做的一手好包子好饼子,所以小店的生意一直都很不错。 宋和把车停在路边上,拿着手机下了车。 早餐店铺面不大,只有一块很简单的招牌,店名十分的朴素,就叫“燕燕早餐店”,宋和一下车便看到了。 此时,店铺的门是开着的,卷帘门向上卷起了一半,露出了一个半人高的空隙。 宋和走过去,屈起手指在卷帘门上轻轻敲了两下,里面立刻响起了脚步声。 片刻后,有人从里面把卷帘门往上提,发出一阵稀里哗啦的响。 等卷帘门完全打开后,刘母的整个身影才显露出来。 今天是大年三十,不用早起和面包包子做饼子,刘母便难得睡了个懒觉,还在被窝里赖着刷《金牌调解》的小视频呢,就接到了女儿的电话,让她熬一点甜粥,说是她朋友的朋友生病了,没胃口,只吃得下几口甜粥。 对于宝贝女儿,刘母向来是有求必应的,而她本人又是一个热心肠,一接到电话后就立刻从被窝里爬起来,套上棉大衣和棉鞋,来了店里。 刘母虽然不知道女儿朋友的朋友具体是个什么病,但她在照顾病人方面很是有经验,也知道生病的人胃口既脆弱又挑剔。 其实,甜粥在家里也能熬,但家里没有小砂锅,用小砂锅熬的粥要比普通的锅熬出来的香滑浓稠许多。 除此之外,刘母还特地从别人给她的农家米里抓了两把,几乎是用了给她宝贝女儿熬粥的心思来熬这一锅粥。 宋和敲门的时候,刘母正在给一个大白梨削皮,病人在医院里住久了,容易心火旺盛,而梨子不仅可以去火,还能让粥变得清甜。 刘母看到门口的宋和,便猜想她就是女儿口中的朋友。 因为刘燕燕在电话里是这样给她形容的——“她叫宋和,是个律师,就是我之前跟你说过请我吃火锅的那个,她个子比我高半个头,人长得特别漂亮。” 刘母打量之际,宋和开口跟她打招呼,“您好,伯母,我叫宋和,我是……” 宋和不知道该怎样跟刘母介绍自己跟刘燕燕之间的关系。 刘母却抢先一步笑着说,“我知道,燕燕给我打过电话,说她有一个朋友过来,就是你吧?” 宋和点头,“是我。” 宋和见刘母头发只匆匆挽了一个髻,而脚上还穿着家里穿的那种棉鞋,便觉得很不好意思,“给您添麻烦了,伯母。” 刘母和刘燕燕一样,都是一脉相承的爽朗性格,“熬一锅粥而已,不麻烦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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