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时候,金汁行那都是有权有势的人才能掌控的,只因为其中的利益实在太过巨大。 首先金汁行清理粪道要收钱,其次收集的粪水经过特殊制作就能变成粪肥。 在没有化肥的年代,这粪肥就是宝贝,是庄稼人的心头好。 老话说舍种不舍肥,只为了节省肥料。 由此可见粪肥的重要。 在老北平有个人叫于德顺,外号粪霸,光是他一个人就占据了大半个老北平的三十六条粪道。 手底下养着几百号掏粪工人,靠着掏粪愣是让于德顺掏出了一百多处房产总计占地一千多亩。 这你还敢说掏粪不挣钱? 听到方辰的设想,李云和萧三都震惊了。 萧三犹豫了一下问道:“不过方大人,要是他们不愿意怎么办?” 方辰呵呵一笑:“都特么是要饿死的人,现在只要给他们口吃的,别说掏粪了杀人他们都敢干。” “萧三这事儿就交给你负责了,金汁行设立之后你不光是城管大队长了,也是这金汁行的行长。带人去外城每家每户掏粪去,每次一钱银子。” “掏粪和制作粪肥所得的钱七成交给我,你留三成。方法门路我告诉你了,这事怎么做,如何做?你自己去想。” “实在不行,成立虽然没有金汁行但不是也有掏粪工?找几个有经验的好好请教一下。” 萧三原本是不乐意的,老子再怎么说也是曾经杨花坊一霸,虽说现在没落了,但也是城管大队的大队长啊。 去掏粪算什么事儿? 但是一听方辰说金汁行的盈利他能拿三成,顿时萧三爷来了干劲。 “大人放心,不就是掏粪嘛,这事儿我非给他弄明白不可!” 方辰点了点头,人吗,不管什么事情只要和钱沾边,那就会动力十足。 方辰看向李云:“到时候萧三送钱来,你们兵马司拿一成,城管的俸禄这不就有了?” 李云这才恍然大悟,看着方辰佩服的那叫一个五体投地。 收了萧三的所有小弟不说,到时候这些小弟的工资还是让萧三去掏粪挣钱回来发的。 这他妈的也太六了! 若是萧三爷知道这事儿,就是不知道还有没有这么干劲十足。 解决了难民的问题,方辰开始着力研究如何带动杨花坊的经济发展了。 毕竟光搞卫生这一项是不行的,要让杨花坊的老百姓确实的感觉到生活的变化,而且还是好的变化,这可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情。 就在方辰和刘元庆两人风风火火治城的期间,张宇等人的造势有了不小的收获。 朝堂上。 依旧是老生常谈的南方灾情,众人争论半天也没有拿出什么确切的解决办法。 之前有皇后陆彩凰,按照方辰给的勒石记功的办法,算是给灾民缓了一口气。 但这终究不是什么治本的方法。 洛凝心看着群臣争论心中冷笑只觉得有些可悲。 这时候,瞧着陛下情绪不太对劲,张宇知道这是个机会。 因为赈灾的事情。 他们户部已经惹得陛下很不高兴了,这次正好借着这个机会,挽回一点在陛下心里的形象。 当即张宇走了出来道:“陛下,老臣有事启奏。” “何事?”洛凝心轻抬眼帘。 张宇笑道:“今日外城文轩坊有一篇赞颂陛下的文章传出,极为不俗。老臣知晓后便命人抄录下来,想要献给陛下。” “哦?还有此事?”洛凝心来了兴趣。 又有大臣道:“陛下,那边文章臣也有所耳闻,的确不俗,甚至可以说得上是十年难得一见。” “呈上来吧。” 听到这话,张宇连忙将准备好的文章交给了太监总管冯高。 冯高开始大声念起那篇所谓十年难得一见的锦绣文章。 不少人听着连连点头,也有少数人冷冷一笑,通篇马屁不值一哂! 等到冯高念完,洛凝心点了点头:“不错,没想到民间竟还有人能够写出如此文章,张大人,刚才说是文轩坊流传出来的?” 张宇微笑着故意说道:“不错陛下,正是刘元庆治理下的文轩坊。” “看来刘大人,在文轩坊做的不错啊。”洛凝心回过神来。 已经明白,这肯定是张宇这家伙故意安排的了。 一名大臣走出来恭敬道:“陛下,臣这段时间听闻,刘大人到了文轩坊之后,在刘大人的治理之下文轩坊每日书声不断,文风盛行,百姓终得教化。” “陛下英明,派遣刘大人去治理文轩坊,相信不用多少时日,文轩坊必将焕然一新!” 这话说得可以说是相当的有水平了,既夸赞了洛凝心的英明神武,又鼓吹了一番刘元庆的成绩。 都不用想,这大臣也是站在张宇他们这边的人。 话说到这份上,洛凝心也不好得装死只能下令嘉奖表扬了刘元庆一番。 文轩坊内。 听着圣旨的宣读,刘元庆和一众书生那叫一个激动,尤其是那帮子穷书生,这辈子没想到还能听到圣旨。 接过圣旨,刘元庆哈哈一笑看向周边的书生们:“诸君看到了没有,陛下十分肯定我等在文轩坊的事迹。” 众人又连忙开始拍马屁。 “都是刘大人领导有方啊!” “是啊,陛下如此赏识,说不定刘大人马上又要高升了。” 刘元庆可是户部左侍郎,正三品大员! 这回不抱大腿什么时候才抱? 一通彩虹屁下来,拍的刘元庆那叫一个飘飘然,都没有谦虚几句,拿着圣旨大笑道:“好!既然陛下如此看重我等,那咱们更应该再接再厉。本官决定了,十天后举行一次盛大文会!诸君可要多多努力啊!要是能文会夺魁,说不定就会得到某位大人赏识。” 听到这话周围的书生一个个连呼吸也沉重了许多! 文人要想一举成名,最快的方法就两种,要么是成为皇榜进士,要么就是文会! 但凡有资格举办文会的,都不是什么等闲之辈,因为这种文人比试的宴会,肯定要有足够分量的人镇场子,同时夺魁的彩头也不会小。 对于他们这群穷书生来说文会就代表着机会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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