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茂笑道:“听上去这姓喻的人家也是有趣。明明为了蝇头小利要跟布庄掌柜撕扯好久,但她却连给丫鬟做衣裳的布匹也一并买着,甚至跟自家的料子也差不多。这到底是爱财,还是不爱财呢?” 柳老太爷“唔”了一声,对此并不发表评论,只是同那人道:“再跟着看看。” 那人拱拳应是,从马车里离开。 再说卫婆子,跟布庄掌柜撕扯出一个满意的价码后,这才“大发慈悲”的点了头,从布兜里拿出一锭银子来付了银钱。 布庄掌柜是又想笑又想哭的,感叹连连:“老姐姐啊,挣你点钱,可真不容易。” “瞎说,我还不知道你?”卫婆子笑道,“这钱也没少让你赚,就别装哭样了——一会儿包好了你们直接送我家里去。” 布庄掌柜赶忙应了。 先前喻三豹倒卖布匹时,跟这布庄掌柜没少打交道。卫婆子看过账本,对这布匹进价卖价心里都清楚。 也就是现在,喻家商肆店面不算大,放布匹倒是放得开,但赚的利润没有放别的那些小玩意赚得多,喻三豹思量之下,倒是不咋在店里卖那些布匹了,偶尔顺带捎一些布匹回来,都便宜了这布庄掌柜。 卫婆子买完了布,心里舒坦不少,又打算带杏杏去趟书肆。 杏杏这些时日勤往县城跑,天天拉着哥哥们教她认字,这功夫是一点也没白费,学会了好些个字。 杏杏先前把自己写的一页大字给卫婆子看,倒不曾想把卫婆子感动的眼泪都要出来了。 卫婆子自己认不得几个字,也就是喻三豹专门教过她账本上常用的那几个字,她才堪堪认得,但也是会认不会写。 眼下见孙女不过四岁,竟已是能认得这么一大页的字了,哪里能不激动? 卫婆子甚至觉得,若是女子能考学,她的乖杏杏到时候肯定能给她考个状元回来! 是以,今儿卫婆子带着杏杏买完布,她便又想着再带着杏杏去书肆挑些杏杏喜欢的小人书回来。 卫婆子嘱咐双荷回店里,自个儿牵着杏杏的手,往书肆行去。 马坡县不大,县上的书肆也没几家。 不过,书本什么时候都是稀罕东西,卖书的地方大多铺陈的很是高雅。 卫婆子进去的时候都有些噤若寒蝉。 连说话声都小了几度。 “杏杏,你看看,喜欢哪几本,奶奶给你买。”卫婆子小声同杏杏说着话,不愿在这高雅之地大声喧哗。 杏杏受卫婆子感染,甚至连点头幅度都小了,生怕自己吵到旁人。 杏杏轻手轻脚上前,只挑了一本小人书。 ——这小人书书不算厚,但因着上头大多是印制的插画,价钱倒是比普通书本还要贵一些。 杏杏见过家里为银钱发愁的样子,并不是那等五谷不分,不知银钱艰辛的人。 “奶奶,杏杏要这本!”杏杏举着手里的小人书,笑容甜甜。 卫婆子问都没问价钱,直接道了一声“好”。 顿了顿,卫婆子又忍不住问杏杏:“……只要这一本,够么?” 杏杏点着小脑瓜:“一本够啦!可以看很久!杏杏拿回去跟橘哥儿一起看!……等榜哥儿大了,这也可以给他看!” 卫婆子忍不住摸了摸杏杏的小脑瓜。 祖孙俩出了书肆,卫婆子虽然是乡下农妇,但她对书也是很有敬畏之心。哪怕是孙女儿看的小人书,她也视作珍宝。 买回来后,卫婆子从怀里掏出块包袱布来,珍惜的把那本小小的书包了起来。 街上停着的马车里,柳老太爷掀起一角车帘,见了这一幕,眯了眯眼。 老茂则是感叹道:“老太爷,这喻家虽说是乡下人家,但人家也并非蛮夷之家,对书倒是尊重的很……先前听说这喻家有四个学龄稚儿,都送进了学塾读书,这对乡下农户人家来说,真算得上是壮举了。” 柳老太爷没吭声,但脸上神色,分明也是满意。 他是大学士出身,农户人家这般爱学,上进,在他眼里是很值得赞许的事。 不多时,卫婆子又牵着杏杏的手去买了些小孩子爱的吃食。 老茂又感慨:“这位老夫人对孙女倒是溺爱的很……” 他忍不住看了一眼柳老太爷。 柳老太爷这次终于忍不住开了口:“……她那小孙女,倒是跟阿雾小时候一般可爱。” 大概是因着这“一般可爱”,柳老太爷让马车跟了人家一路,最后没忍住,下了马车,在一户茶摊前装作偶遇问路。 卫婆子跟杏杏不疑有他,以为这就是个普通的富贵老太爷,很是热心的给柳老太爷指了路。 柳老太爷面露疑惑:“……这该怎么走啊?” 杏杏小声同卫婆子道:“奶奶,这位老爷爷看上去比爷爷还要老一些,不如我们送他过去吧?” 卫婆子也有此意,眼下左右无事,送佛送到西。 只有听到“比爷爷还要老一些”这几个字的柳老太爷,忍不住僵了僵。 跟在后头的老茂差点没笑出声。 杏杏同卫婆子热情的把步行的柳老太爷与老茂送到了一处酒楼。 ——这是柳老太爷随口说的那地址。 柳老太爷道谢,卫婆子很是干脆的一摆手:“算不得什么,这马坡县统共就那么一点大,也走不了几步路。” 直接牵着杏杏就走了。 是半点都没有看到他穿得富贵就攀附的心思。 柳老太爷跟老茂上了酒楼二楼雅间,还能看到卫婆子跟杏杏在长街上手牵手往远处走的背影。 老茂感叹道:“这位老妇人应是喻家的当家人,这接触下来,人倒是赤诚又热心的很。” 柳老太爷不置可否。 两人要了一壶茶,浅酌后,柳老太爷突然道:“……阿雾来了这马坡县许久,家里一直都不曾开门待过客。我记得你家孙子眼下是去县学读书了吧?他唤我一声干祖父,也很是应该请一些同龄学子来家中一道读读书。” 老茂大概懂了柳老太爷的意思。 这意思是,要举办个宴会,让他孙子邀请喻家那几个少年来柳家别庄做客?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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