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胆敢派武者对付自己,就凭这一点自己不可能轻易帮他叶家人拔出金针。 “你的诚意是不错,但你那所谓的诚意无非是借花献佛而已。” “在你们打压魏家的那一刻,你叶家已经让我对你们有了看法。” “你回去吧,我是不会跟你去酒店帮他叶天骄拔出金针的。” 望着秦默那头也不回的背影,叶景行神情凝重。 “老板,这小子太不识趣,要不让随我们而来的福伯出手吧!” 叶景行叹了声气,“先回酒店。” 说罢! 叶景行转身坐进后排车椅。 司机关上车门开车离开了现场。 可笑! 真是可笑! 此时的秦默对叶家十分不屑。 本来就是人家的东西,还想借花献佛求助自己,好不要脸。 叶天骄啊叶天骄,你就跟金针过一辈子吧,天下间除了我师父跟我没有第三人能帮你取出它。 “老板,给我拿几瓶上好的酒。” 人还没踏入烟酒店,声音倒先喊了起来。 见有生意上门,一个光着膀子一身肥肉的男人连忙起身招待。 走出烟酒店的时候已经晚上八点了,秦默拿着几瓶酒回到别墅,玄阴仙姬有些埋怨,“买个酒这么慢,是不是约会你那小情人去了?” “瞧你说的,我不得走路花费时间?” 玄阴仙姬懒着跟他废话,直接打开一瓶喝了口,刚送到嘴边的酒当即喷了出来。 “噗!” “什么酒啊这么难喝?” “你是不是给我买的假酒?” 嗯? 秦默连忙伸手闻了闻,“不会啊,这酒好几千一瓶呢!” 玄阴仙姬气的说道:“你尝尝,味道跟驴尿似的。” 秦默:“……” 秦默不信,拿过杯子尝了口,结果同样吐了出来。 玄阴仙姬白嗔一眼,“我没骗你吧,是不是像驴尿?” 秦默撇撇嘴,“那……那我去找他们说理去。” “算了!” “跑来跑去过于麻烦,即便你去了他们也不会承认。” 秦默摸摸鼻子,“那咋办,总不能吃个哑巴亏吧?” “明天,明天你告诉我地址,我自个过去。” 秦默连忙阻止,“你可别,还是我明天跑一趟吧,你可别给我惹事。” “瞧你那怂样,活该被人骗。” 秦默嘿嘿一笑,“问你个事,你怎么知道这酒跟驴尿似的,你是不是喝过驴尿?” 这话,当场惹毛了玄阴仙姬。 突然一股凛冽气息惊的秦默脸色苍白。 “玩……玩笑,我只是跟你开个玩笑!” 玄阴仙姬冷声而道:“再跟我说这样的话,别怪我不客气。” 秦默撇撇嘴,没作声。 直到他回房间睡觉,秦默暗自抹了把额头汗珠唏嘘不已。 娘的! 吓得我一头冷汗…… 看来有些玩笑还是不能跟她开,刚才那一幕真是险的很啊! 翌日! 秦默提着酒找老板说理退货的时候,坐落东区的安盛酒店,三人正在那坐着交谈。 其中一个男子二十多岁,给人的感觉很颓废,他不是别人正是两次被秦默赶出阳城的叶天骄。 另外二人,一个是他的叔叔叶景行,一个是叶家的管家福伯。 叶景行,叶家排行老三,上有大哥叶风行,二姐叶琼。 虽是排行老三,却跟二姐叶琼一起打理着家族生意,二人分工明细还算比较有能力。 至于老大叶风行,就像一个甩手掌柜丝毫不过问家族生意上的事,虽然不闻不问但在家族极具有地位。 因为他不仅是叶家老大,同样也是守护京城的超级强者,一身修为神秘莫测,甚至有传言他已达元婴境界,可见实力之恐怖。 “三叔,我早跟你说过,他是不会为我拔出金针的,你偏不信。” “这下好了,在他眼里肯定以为我叶家就是个笑话,连根金针都取不出来。” …… 叶天骄言语抱怨,福伯劝慰道:“大少爷,少说两句吧,或许还有其他办法。” “能有什么办法?” “那个该死的秦默,我跟他打了很长时间的交道,他是什么人我比你们清楚得很,他巴不得我受尽折磨怎么可能愿意取出我脑袋里的金针。” “三叔,福伯,依我看不如直接抓他来。如果他不愿意取出我头里的金针,福伯你就当场殺了他。” 在叶天骄看来,虽说那个秦默很厉害,但福伯一定能取他的命。 福伯没吭声。 叶景行神色喃喃,“难道就没有其他办法了吗?” “三叔,他是不会帮我的。如果非要说一个办法,那只能从凝雪那想办法。” “凝雪?”叶景行盯着自己侄子询问道:“凝雪是谁?” “她……”叶天骄犹如片刻,又道:“她……她是我初恋女友。” 叶景行:“……” 福伯更是一脸困惑,“大少爷,怎么平时没听你提起过?” 叶天骄叹了声气,“她是我在阳城大学认识的,后来我出国就分了,这不回国后就来阳城找到了,后边的事就是我跟那个秦默的事了。” 福伯明白了。 难怪……难怪自己这个大少爷总往阳城跑。 叶景行倒没什么大惊小怪的,年轻人谈个恋爱很正常,只是这个侄子确实不该再来打搅夏凝雪了,毕竟分开几年了再深的感情都不可能和好如初。 “天骄,你跟那个秦默的矛盾也是因为她吧?” 叶天骄不否认。 “秦默跟她什么关系,恋人吗?” “什么恋人,凝雪压根不喜欢他。要不是她爷爷给她安排的婚姻,她怎么可能会跟那个乡巴佬土包子在一起?” 叶天骄情绪激烈,叶景行呵呵笑道:“他可不是什么乡巴佬土包子。能殺我叶家高手的人又怎会是普通人?” “可是……” 叶天骄还想再说,叶景行止住了他,“好了,既然你跟秦默的事有根源那就不愁问题解决不了。福伯,你在这陪着天骄,我出去一趟。” 不等叶天骄再开口,叶景行起身走出了酒店。 “福伯,三叔过于仁慈,你跟过去吧,不行暗中出手把那个秦默给干掉。” 叶天骄目光幽怨,看的出来他对秦默恨到了极致。 福伯无奈而道:“大少爷,再等等看吧!” 叶天骄虽说想要秦默死,但自己又没有那个能力殺他,一切还得依靠三叔跟福伯。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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