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本名叶孤城,六岁时家乡遭遇饥荒。被父母遗弃,流落街头,差点饿死。 长公主在外游历时,偶然遇见。看他长得可爱,又十分可怜,便救了他一命。 知他无家可归,便把他带进宫来,净身当了太监侍候哀家。 小叶子从小醉心武学,哀家也见他颇具慧根,便暗中送出去培养修炼,没想到他竟然是混元圣体。 后又送他前往楚国,日奔国游历修行,学习真武和道法。故而集三大修炼体系于一身。 如今刚刚学成归来,以后便住在慈宁宫服侍哀家了。” 听她故事编得有板有眼,不可能是临时想出来的。想必是太后心中,对于整盘大棋早有盘算了。 太后又吩咐道:“琴儿,小叶子初来皇宫,诸多不熟悉之处。一会儿你便带他四处走走看看,将来也不至于瞎走乱窜,惹出祸来。” “是,母后!” …… 次日清晨,太后刚用过早膳,便有丫环来报,说李清婉求见。 太后笑道:“她是痴迷于文学,又想来求诗,哪里是要给哀家请安啊。小叶子,施姑娘给婉儿的那三首诗词,当真是你写的?” 叶轻尘道:“回太后,那些诗词并非奴才所作。只因奴才的家乡乃是诗词之乡,所以奴才背下来了不少佳作。” 他是自愿入宫当假太监,那么演戏就要演足。在太后面前自称奴才,并不觉得掉份。 况且太后连吃饭都邀请他同席,也并没把他真当奴才看。 太后早就听长公主说过叶轻尘的身世,听说他是来自一个遥远的东方古国。但她四下考证,也从未听说过东方有这样一个神秘的国度。m.biqubao.com 在她看来,叶轻尘不承认那些诗词是自己所作,应该是出于低调,不想锋芒太盛,所以故意隐瞒遮掩。 心中不禁暗赞。 当世之人,不论文武,但凡有点小才,便四处张扬,恨不得天下人都知道。 而此人身负惊世之才,文武双全,却如此韬光养晦,年纪轻轻竟然如此淡泊名利,真是出淤泥而不染! 太后的目光中充满了赞赏和佩服,微微笑道:“写的也好,背的也罢,哀家不想细究此事。不过,若是婉儿问起,你便大大方方地承认是自己写的!” 这时,李清婉款款走进来,向太后行礼请安。 见礼毕,朝叶轻尘看了一眼,露出些许疑惑之色。 太后慈爱地笑道:“婉儿今日前来,怕不只是因为想见哀家吧?” 李清婉羞郝地嘟着嘴,娇嗔道:“婉儿的心思,太后总是一眼就能看穿,如此一来,婉儿还有什么秘密呀?” 太后转对叶轻尘板着脸道:“小叶子,昨日哀家才知道,你竟然还会写诗写词。你有这样的才能,以前竟然瞒着哀家!” 叶轻尘退后一步,恭敬地说道:“太后恕罪,奴才并非有意欺瞒,只是因为觉得这点才学拿不出手,所以一直没敢说出来!” 太后道:“李清婉小姐乃是文学泰斗莫再语老先生的得意门生,京城公认第一才女。你的诗词能得到婉儿的认可和赞誉,居然还说拿不出手?你呀,就是太谦虚了!” “太后,你说什么?”李清婉惊得后退了两步。 她满脸的不可思议地看着叶轻尘道:“那些诗词,便是这位叶公公所作的?” 太后点头道:“没错,正是小叶子所作。你想求诗,以后直接找他就好,要多少有多少,保你一饱眼福啊!” 李清婉眉头深锁,一脸幽怨,心中无由地涌起无比的失落和失望。心里暗暗埋怨着:你长得英俊,又身负如此大才,却为何……为何要去做个太监嘛! 太后见她一脸不快,微微笑道:“婉儿,你怎么了?” 李清婉如梦初醒,方知自己失态,顿时脸上微红,不好意思地说道:“没……没怎么。太后,婉儿有个不情之请,还望太后允准!” “你这孩子,怎么吞吞吐吐的。说来听听,只要不过份,哀家就准!” 李清婉道:“昨日婉儿将叶公公的诗词呈交给尊师莫再语先生。莫先生大为赞赏,说这诗词的作者堪称前无古人的大文豪。先生还说,此生若能见这大文豪一面,也算不枉此生了。” 太后惊道:“哦?莫老先生对小叶子的评价竟这么高?” 说罢,她转头看了一眼叶轻尘,慈爱的目光中多了几分钦佩之色。 “是啊!”李清婉道,“婉儿当时就答应了师父,一定要帮他找到这位大文豪,安排他们见上一面,了解师父的心愿!” 太后笑道:“原来是这样!这有何难?” 李清婉惊喜说道:“太后准了?” “能得到莫老先生的认可,也是小叶子的荣幸。慈宁宫出了一位大文豪,哀家的脸上也有光啊!” 太后乐呵呵地笑着,转向叶轻尘道:“小叶子,今儿午后,你便随李小姐出宫,去见见莫老先生。 莫再语老先生乃当世文学泰斗,你正好向他多多请教,学习学习!对你来说,也是大有助益的。” “谨遵太后懿旨!”叶轻尘暗喜。 午膳后,叶轻尘便跟随李清婉出宫,同乘马车,前往莫再语府上。 路上,李清婉时不时偷偷打量叶轻尘。见他长相英俊,眉宇间透出一股英武之气。身材挺拔硬朗,显得气宇轩昂,风度翩翩。 忍不住又是一声轻叹,面露惋惜之色。 心中暗想,真是造物弄人,命运无常! 此人姿容不凡,又身负奇才。若不是太监,必然干出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业。出将入相,留名青史。 唉,这么好的一个男人,干嘛要去做太监嘛! 可怜,可惜,可叹! 虽然一路无话,但叶轻尘可是久经人世的老狐狸,十分擅长察颜观色。李清婉的小心思,早被他看得一清二楚。 李清婉这种女孩,出身高贵,衣食无缺,对有钱有权的人不会放在眼里。 她醉心诗文之道,自小便展露绝顶的天赋。这样的天才,往往视诗词为生命,一生心血只愿献于文坛。 所以,对于叶轻尘这样的“旷世奇才”,她是打心底万分倾慕。 叶轻尘暗想,你倾慕于我的才华,暗许芳心,却以为我是太监,终究成不了事,所以一路哀叹。 终有一天,我亮出活儿来,那时你将会如何狂喜?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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