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时间,一晃而过,贝奇尔带着柔姐离开了这里。 而我,也闲了下来,每天除了去桃花塆,似乎无事可做。 唯一值得我高兴的就是每天出厂的货物,只要出货,我就有钱赚。 时间如白驹过隙,很快便到了夏天,而我已经在桃花塆住了好几个月,厂子在柔姐的帮助下是一天比一天红火,贝奇尔整天看不到人,不是出去谈业务就是出去游山玩水。 我则是成了无所事事的那个人。 黑子依旧是那个样子,你给他说句话,他睁开眼睛看看你,你不说话,他就一直睡觉,这个时候,我已经对他不抱什么希望了,已经做好了养他一辈子的打算。 这一天,我正在张良生家门口的树下乘凉,刘风的一个电话打了过来。 看到电话,我愣了下,刘风已经好几个月没有给我打电话了,为什么现在给我打电话了呢? 带着疑惑,我按下了接听键。 喂,刘哥! 富贵,出事了。 出事了?怎么个情况? 刘风略微犹豫了下,说道:他们开始清人了,也就是说我们马上就要失业了。 失业? 我心中一紧,有些疑惑,当初可没有人说这个事啊,为什么现在突然间就要换人呢? 我想到了一个人,何才善,这件事大概率是他在背后搞的鬼。 我犹豫了下,说道:谁通知你们的? 是从广州过来的一个人,说是登鼎集团总部的。 果然,被我猜中了,这件事十有八九跟何才善有关系。 行,刘哥,我知道了,我联系一下,问问怎么回事。 行,富贵。 挂断电话,我沉思了起来,这件事给了我一个措手不及,其实何才善这么做,也有一定的道理,不管是谁的公司,都不会允许之前的人掌权,尤其刘风还是我的人,换人也在情理之中。 但是不知道怎么回事,我心里就是莫名的有些不舒服。 想了想,我还是拿出手机,拨打了李尘的电话。 电话刚拨出去,便接通了电话。 哥,怎么了? 李尘,何才善换人这件事,你知道不知道? 什么换人?哥,怎么回事?李尘一脸懵逼。 我皱着眉头,问道:何才善把刘风他们给辞了。 什么?李尘大惊。 我笑了笑,说道:这件事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就是我感觉心里有些不太舒服。 哥,这件事我是真的不知道,你等我问问怎么回事。 行,你帮我问问吧。 电话挂断,我心中似乎有些明白了,当初产业转出去以后,何才善好像就已经有了动作,那个时候他从广州调了一批人,去了很多地方,有温州,有西安,这些人都被他安插在了看似不太重要的位置。 当初本以为是他的眼线,现在我才明白,这些人就是取代刘风他们这些高管的。 其实仔细想想,何才善似乎也没有做错,这件事从头到尾,我只是一个局外人,站在局外人的角度来说,何才善做的很对,公司必须要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大约十几分钟后,李尘的电话回了过来。 哥,这件事是善哥安排的。 李尘一说,更加证实了我心中的猜测。 我问道:算了李尘,不管他怎么安排,我都能接受,辞了就辞了吧。 李尘沉默了。。。 良久以后,他说道:哥,这件事我一定会给你一个交代的,辞退倒是简单,但是这么多的兄弟,往哪里安排?指望着你那个水果厂,只怕是都不够吃饭的。 李尘说的,也正是我想说的,这件事如果真的把所有人都辞退了,那我怎么安排? 伍赞赞,戴荣,刘风,李佳明,耗子,甚至还有陶芳。。。这让我有些头疼。 不能说被辞退了我就不管他们了,他们是我东山再起的真正核心,有了他们,我才有资本再次站起来。 想到这里,我一阵头疼,紧接着,拿出手机,拨打了李佳明的电话。 李叔。 富贵,怎么了? 我犹豫了下,问道:有件事我想问问,你们那里有没有接到人事调动的通知。 李佳明沉默了半晌,说道:收到了,昨天收到的,我正在犹豫这件事要不要告诉你。 我心中一沉,果然,何才善绝对不会放过这个机会,前期只是过渡的阶段,现在他出手了。 李叔,这件事不要着急,我正在想办法。 呵呵,富贵,我倒是一点都不急,我攒下的钱已经够我下半辈子生活了,主要是手底下这几个小兄弟,到时候怎么安排,你得想好了。 李叔,没事,现在不是没有到最坏的时候吗?还有机会。 李佳明沉默了半晌,说道:富贵,你难道就一直这么走下去吗?我已经很多次跟你提过了,东山再起,你有人脉,有班底,很难不成功啊。 我心中一动,是啊,现在我有一个水果加工厂,看着是逍遥自在,但是这个厂子根本养活不了那么多人。 李佳明则是继续说道:我是年纪大了,没有那个冲劲了,要是放在十年前,我绝对会出手,富贵,年轻就是本钱,你考虑考虑吧。 李佳明的一番话让我沉寂了下来。 行,李叔,我考虑考虑。 电话挂断,我心中思绪万千,东山再起说的容易,但是实际上很难很难,当初我能做到那么大,背后付出了多少,恐怕只有我自己清楚。 这个时候我才明白,我似乎不是不想东山再起,而是有些厌倦了这种勾心斗角,打打杀杀的日子。 躺在躺椅上,我陷入了沉思。。。 或许李佳明没有说错,何才善也没有做错,错的是我,不知道怎么回事,我前期的创业极为顺利,不管遇到什么事,总有贵人相助。 但是自从李尘出走以后,我的事业全部跌了下来,导致我现在基本上可以说是一无所有。 一朝富,一朝穷,有的人一生只能辉煌那么三年五载,有的人从生下来这一生都极为精彩。 我自嘲的笑了笑,我好像什么都不是。。。 沉思了半天,我做出了一个重要的决定,那就是回西安!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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