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恶婆婆后,带崽逃荒白白胖胖_第140章 你做不到,我才是主角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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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井绿衣消散的时候,井红衣似乎有所察觉,她将挂在胸前的一个挂坠拿了出来。
  挂坠,是一支笔的形状,此刻里面的光芒黯淡,似乎即将永不见天日。
  几乎是瞬间,井红衣就想到了井绿衣!
  这支笔,是她们两个人的!
  而且这支笔就只有一次光芒黯淡过,那就是井绿衣偷走这支笔,将女主拉了回来,那一次井绿衣的生命力以惊人的速度消散。
  这支笔,也因而光芒黯淡。
  她用了好久,用了好多人的气运,才算是将这支笔温养了过来,如今这是……
  “糟了!”
  井红衣立刻飞快的往自己院子跑了过去,身后的凌家村的众人不明所以。
  有人问凌族长:“族长,红衣这是怎么了?咱们要不要追上去看看啊?”
  凌族长当即说道:“废话,当然要追上去看看了,千万不能让红衣出事。”
  他现在就担心对方是调虎离山,等着对井红衣一个人的时候下手,因而立刻带上族人追了上去。
  只不过当众人追到井红衣的院子里的时候,都愣了一下。
  “红衣回自己家干什么?”
  “难道说那两个外人就藏在红衣家里?”
  就在这时,厢房里,忽然传来红衣惊恐的尖叫声。
  “绿意呢?绿意怎么不见了?你是不是杀了她?”biqubao.com
  “你说话啊?你到底是谁?你怎么会……我明白了,你是女主!”
  井红衣咬着嘴唇,怨恨交加的望着苏十一。
  在这个世界里,唯一能和她抗衡的人除了井绿衣就是女主了。
  没有人比她更清楚,她到底给了女主多少金手指。
  单单天道宠儿这一项金手指,就足以让女主立于不败之地了!
  写小说的时候,觉得有这么一个无敌的金手指很爽,可现在当自己是女主的敌人的时候,她就恨不得穿越时空,跑过去给自己两个大耳光子。
  疯了吧?
  非得给自己敌人如此强大的金手指。
  “红衣怎么了?”
  凌族长立刻派人追了上去,可却被回过神来的井红衣呵斥道:“滚远点,都给我滚远点,不许进来。”
  这些事情,她绝对不能让这些愚蠢的村民知道。
  虽说现在村民还在她的控制之下,但女主的回归,井绿衣的消失,都让她担忧不已,后怕的不行。
  所以,她不敢赌。
  凌族长脸色变了变。
  这还是红衣第一次这么和他说话,这是怎么了啊?
  “红衣啊……”
  “族长,红衣都说不要上前了,咱们就出去等着呗。”
  “就是就是,族长你得听话啊。不要拉红衣后腿。”
  族人们,一个两个都格外向着井红衣说话,这让唯一一个还有些许自我意识的村长,不由得心里有些不悦。
  到底谁才是族长啊?
  不过到底是多年的控制占据上风,凌族长还是带领族长退出了院子。
  而厢房里,苏十一轻蔑的笑着:“怎么,这些村民不是已经被你控制了吗?你身为作者,不是能主宰这里的一切吗?怎么也有害怕的时候?”
  当真是可笑至极。
  井红衣却不理会她的嘲讽,只是追问道:“你是怎么进来的?说,你的同伙在哪里?井绿衣到底怎么样了?”
  虽然井红衣恨井绿衣不肯和她一起成为这里的主宰,但她却从来没有想过让井绿衣死。
  因为井绿衣和她休戚与共,井绿衣死了,她的笔怕是就会大打折扣。
  若非当初井绿衣不肯配合她,一起做这个天下的女皇,那她又怎么会只能守着这个小破村子,做这里的土皇帝呢。
  还不是井绿衣和她争夺这支笔,导致这支笔的很多时候,她都用不了!而井绿衣又不肯继续写!所以她就只能留在这里!
  该死的井绿衣!
  早知道当初就不和她一起写这本小说了,穿书前要赚的钱分她一半不说,现在到了这里,还要受制于她!
  “我杀了她!”
  苏十一吐字成冰,紧紧地盯着井红衣。
  她在赌!
  也在等!
  希望,这个井红衣不要让她失望。
  “这不可能,我和她是不可能被这个世界里的任何人杀死的。你虽然有另外一个世界的记忆,但本质还是这个世界的人,所以你也不可能杀了她。”
  井红衣并不傻,不可能被苏十一三言两语就给骗了的。
  在这个世界里,是没有人能杀死她们的。
  瞧瞧,她们想要维持不败的容颜,只需要用这支笔写下,就足够了。
  至于凌家村人?
  都在她的控制之下,自然不会意识到哪里不对的。
  “信不信随便你吧。有本事你就找到井绿衣啊。”
  苏十一就站在那轻蔑的笑,同时挑衅的问道:“你要不要猜猜看,看我什么时候能杀了你呢?”
  就好像,她抬手之间,就能杀了人一般。
  “苏十一!”
  井红衣咬牙切齿,猛地上前,一把掐住了对方的脖子,同时不停地用力,狞笑着问道:“不如你先猜猜看,我用多久,才能掐死你呢?”
  在给了自己不败的容颜的同时,井红衣还给自己设定了一些武力值,毕竟要保护好自己的。
  “唔。”
  苏十一顿时就觉得呼吸困难了,可她好像不觉得痛苦一般,在那一边挣扎,一边嘲讽井红衣。
  “井红衣,现实里的你,一定是又丑又矬吧?还一事无成。所以才会跑到自己写的小说里,来当救世主了?”
  “呵呵,居然还把自己设定成人见人爱,什么高冷王爷,骄傲将军,神秘富商,只要是个男人,都会喜欢上你呗?”
  “井红衣,我可真同情你啊。现实中的你一定没有人爱吧?所以才会用自己的笔,给自己写了一个假象?”
  “哈哈哈,你说说如果你的笔没了,这些人还会爱你吗?不会的,因为你实际上是一个已经六十岁的老太太了啊,所有人都会嫌弃你的。”
  “又老又丑,所有人都会厌弃你!瞧瞧你这个可怜虫,哈哈哈。”
  苏十一大笑着。
  井红衣眼底猩红,咬牙切齿:“苏十一,你以为你是主角,我就不能把你如何了吗?别忘了,我才是作者!我可以把你写死的!”
  井红衣单手将苏十一扔了出去,然后摘下自己脖子上挂着的笔,咬破自己的鲜血滴了上去。
  然后狞笑着看着苏十一,问道:“你说,我是先把你写老五十岁,大小便失禁呢,还是先把你几个儿孙写死呢?”
  “嗯?”
  苏十一脸上划过一抹惊恐,但很快就掩饰住了,继续在那外强中干的喊着:“你做不到,我才是主角!”
  “那就,试试看好喽!”
  井红衣笑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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