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货铺老板相当不耐烦的说道:“五百文一斤,爱要不要,不要别耽误我生意。” 苏十一简直被对方吊炸天的态度气死了,毫不犹豫的就转身离开了。 离开的时候,还能听见背后传来老板的不屑声: “我呸!穷鬼还敢来我店里买东西?瞧瞧那没见识的样!” 苏十一深吸一口气,握紧了拳头,知道自己不能发火。 现在的她,没有任何资格发火。 这个世界就是这么的残酷,你要是没有立足的根本,就只能受人欺辱。 只是让苏十一没有想到的是,一连找了三家杂货铺,冰糖都是这个价格。 苏十一便明白了,这应该是他们商量好的价格,趁着灾年还没恢复,狠狠地捞一笔! 真黑啊! 可自己毫无办法。 最后苏十一还是咬咬牙,买了十斤冰糖,就直接花去了五两银子! 她一共才十两银子啊! 可冰糖葫芦这种东西,想要模仿太简单了。 所以她想要靠这个赚钱,就只能趁着旁人还没有学会的时候,赶紧多做一些。 之后苏十一又去买了一些水果。 一些草莓,一些山楂和糯米,还有栗子,橘子,山药…… 一直到把手里的钱都花干净了,苏十一才拿着这些东西回家去了。 她回去的时候,只有苏明义回来了。 苏明义看着苏十一手里的东西,十分吃惊:“娘,你怎么买这些东西啊?” 现在家里什么条件啊? 买这些东西,这不是不想过了吗? 苏十一淡淡的解释道:“我想做一些新奇的糖葫芦去叫卖。” 糖葫芦? 做糖葫芦需要草莓这种东西吗? 苏明义万分不解,但一路走来,他也相信他娘不会做没有准备的事情,所以并没有追问。 反而和苏十一说起了他发现的事情。 “……朝廷还是考虑到灾民的情况的……做工给钱,只不过我看了一下,价格都不多。但灾民多啊,所以即便给的钱很少,也有一堆灾民去,现在甚至去晚了还抢不到呢。” “那些都是体力活,家里也就只有我和胡大哥能去,大哥的身体我都担心那一天的活都撑不下来。” 如此耗费体力的活,一天却只给三个铜板,两个馒头! 简直克扣至极! 可灾民哪里有别的选择? 都是去抢这些活的。 苏十一长叹一声:“层层克扣啊,根本就没想过灾民怎么活……” 历来赈灾,都会免费发放一些粮食的。 可在这里,却需要自己做工去换。 如果是一些简单轻松的活,老人孩子也就都能做了。 可现在苏明义都说活太重了,可以想见是真的很重很重。 “那老人孩子做不了,吃什么啊?” 苏十一问道。 再怎么样,官府也是不可能看着老百姓饿死一大片的。 否则传出去,那这些大官还想不想要乌纱帽了? 苏明义点头,嘴角扯出一抹讥讽的笑容来,说道:“他们也算是考虑的相当周全了。这些做工的人,晚上的时候,可以在那买馒头,一个铜板两个黑面馒头。” 这样一来,男人出去做工,赚来的三个铜板,买来六个小黑面馒头,也勉强能够一家人吃的。 但也仅限于死不了。 苏十一有些气闷,但也知道自己没本事做什么,只能深吸一口气,说道:“等一会你大嫂他们带柴火回来,我做一些冰糖葫芦试试看,能卖钱的话,你和胡兰山也别去做这个苦力了。” 累死累活,才赚三个铜板? 怎么不直接去抢钱啊? “行。” 苏明义也没有受虐情节,如果能更加轻松的转到这个钱,他自然也是不会有意见的。 娘俩又等了大约半个时辰,张氏等人都陆陆续续的回来了。 大家听说了苏十一的想法,都很支持。 至于沈南风则表示说:“我发现了一些药材,并都是便宜的又量少……但也总比没有强,打算明天还继续带他们俩去采草药。” 采草药,也是一个看运气的。 如果运气好的话,能发现一些值钱的草药的话,可比卖冰糖葫芦更赚钱。 苏十一笑着回应:“沈大夫,你不用和我事事交代的。” 说的直白一些,他们本来就是两拨人。 沈南风做什么事情,自然是不需要和他交代的。 闻言,沈南风只是笑笑不说话。 不过过了一会,他说道:“明天去卖冰糖葫芦,如果你有把握的话,可以去南城区狮子街第一家的荣家去叫卖,荣家有钱又有善心,去哪里卖方便一些。” 提起荣家,沈南风的眼底飞快的划过了一抹什么。 但很快就归于平静。 所有人都没有注意到这一点,不过苏十一还是好奇的问道:“荣家?你怎么知道的?” 沈南风轻笑一声,眼底都是温和:“苏婶子,荣家是天下都有名的富商啊,他们家的本家就在这里。” 也就只有苏婶子一家从小村子里走出来,从没了解过天下的这些事情,才不知道吧? 胡兰山也沉沉的附和了一声:“荣家十几年前,可以说的上是天下第一富商了,不过这些年逐渐落寞了,但财力也是相当庞大的。” 这句话,同时也吃告诉苏十一,沈南风知道荣家并不奇怪。 毕竟之前的荣家,几乎是天下第一富商。 知道这种事情,再正常不过了。 “天下第一富商啊,唉,咱们什么时候这么有钱啊。” 苏明仁有些怅然的说道。 别说天下第一了,能吃饱喝足就行啊。 “呵,天下第一富商又如何?这次灾情,我也没看见城府里,哪个大户人家施粥啊?” 苏明义嘴角微勾,语气相当嘲讽。 在他看来,这些富商都一个德行。m.biqubao.com 一向不爱和人争辩的沈南风却声音微微激动的反驳道: “明义,看事情不能看表面。也许是官府施压,不允许这些大家族施粥呢?毕竟刚刚你不也说了,官府还要让灾民打工赚钱买馒头吃么?” 虽说沈南风的话很有道理,但这么激动…… 苏明义有些狐疑,他眯着眼睛,装作不经意的样子问道:“你这么激动做什么?和荣家有关系?”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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