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了。】 洱瑰简短地在群里发了两个字,坐在出租车上,降下车窗,托着腮发呆。 说是扶宿芒一定会后悔的,可毕竟她喜欢了他整整十年,说放下就要放下,还是会有些难过。 司机通过反光镜多看了她两眼,“小姑娘,失恋了吗?” 洱瑰又幽幽地叹了口气,“都没恋过,哪有恋可以失。” “不是吧?长得这么可爱的小姑娘都没人追?”司机夸张地惊叹道,似乎是想要逗她开心。biqubao.com “是吧!叔叔你也觉得没天理吧!”洱瑰一下就坐着了身子,忽然就来了精神,巴掌大的小脸上满是怒容,如同找到了同道中人般喋喋不休,“我这么好的人,他居然看不上!” “眼光那么高?那人不会长得像明星那么好看吧?”司机叔叔发挥了捧哏的自我修养,适时外放的情绪和抛出的话题,让洱瑰不知不觉地暂时忘记了难过。 “嘿,别提了,丑得很啊丑得很。”洱瑰嫌弃地摆摆手,“我认识的人都说没见过比他还丑的人了,它们都觉得是我眼瞎了,可能是因为我的父亲和哥哥们都长得很好看吧。” 尤其是她的子民们啊,常年把他放在丑人榜第一名的位置……虽然第二名就是她。 司机这次是真惊了,发自灵魂深处的不解,“你看上他啥了啊?” 洱瑰回答得毫不犹豫,“他对我好啊!” 她没夸大事实,洱瑰眼中的好:为了她单挑星兽,她喜欢什么他不惜一些代价都会得到,欺负她的熊孩子缩回老家都能暴打一顿,因为她想看烟花所以翻了一个月古籍给她复刻…… 而身经百战的司机叔叔眼里的“他对我好”:给她买棒棒糖,给她煮汤,给她买三块五的鞋垫,零钱通限额50…… “妹妹,你这恋爱脑啊!”司机叔叔痛心疾首,“你可不能当恋爱脑啊,多少姐姐身体力行才实践出来的至理名言。” “恋爱脑……是什么意思?”她的眼神写满了求知若渴。 又是新词汇。 还从来没有人跟她说过什么是恋爱脑。 司机叔叔清了清喉咙,“恋爱脑呢,就是一谈恋爱,就把全部的心思和情绪放在爱人身上,为对方做出很大的让步,包括但不限于自己的时间,精力,情绪价值还有金钱,而且最关键的是,这人其实不值得为他付出那么多。” “那我好像不是。”洱瑰若有所思,“我也没为他付出很多。” 洱瑰说的:我也没为他付出过很多。 司机叔叔听见的:我为他付出的还不够多。 “你肯定是恋爱脑了,我女儿也是,她说过和你一模一样的话,”司机叔叔斩钉截铁地下了定论,“他除了对你好,还有什么有点吸引你?” 洱瑰眉头皱成川字仔细回想,“他很有钱。” 是能有多有钱? 司机叔叔轻哼了一声,“再有钱资产能有五百万么?” “他家好像有好几百亿呢。” 司机叔叔:……!!! 夺少?你说夺少?! “那确实……可以勉强忍忍。” “不过我家也没差多少。”洱瑰又平淡地抛下了个重磅炸弹。 司机叔叔:……肃然起敬。 他也没怀疑洱瑰在吹牛,因为洱瑰给他的地址,就是鼎鼎大名,寸土寸金的富豪区。 听说里面住的都是些身家上亿的大佬们。 出租车刚靠进小区,就被两位黑衣保镖拦住了去路,洱瑰一路降下车窗,才畅通无阻。 “叔叔,我到了。”洱瑰朝司机叔叔摆摆手,礼貌地告别。 “没事儿姑娘,记住了,千万不能恋爱脑啊,记住了没?女孩子要懂得爱自己。”司机叔叔不放心地嘱咐。 “好嘞,谢谢叔叔。” 洱瑰在手机上付了钱,进了姬家。 她猛地一下推门而入,“我回来啦!” 坐在沙发上正在办公的两位姬家青年才俊眼神都没移动一下,“回来动静这么大的,也只有你了。” “我就是回来跟你们通知一声——”洱瑰刻意拉长了语调,“我!要!离!家!出!走!啦!” 要是让她呆在这儿,扶宿芒肯定马上就能找到他,可是她现在一点都不想看到他。 先溜为敬,正好她也去找个地方散散心。 多新鲜呐。 “姬洱瑰”以前三天两头就得闹一次离家出走,走出去还没一千米,就哭哭啼啼地回来了,所以姬家两兄弟已经见怪不怪了。 甚至还能平淡地回一声,“哦。” “那我走了哦?”洱瑰试探性开口,“你们就没什么要问我的?” 姬无筠:“要帮你打车吗?” 姬遥疏:“要帮你叫行李托运吗?” “不用。”洱瑰摆摆手,兴冲冲地往楼上跑,“那我先去收拾行李啦~” —— “还差什么呢……” 洱瑰环视一圈粉粉嫩嫩的公主房,地上和床上还散落着各种小裙子,行李箱几乎被衣服撑得爆开,装得鼓鼓囊囊,她灵光一闪,“对了,离家出走的字条!” 她顺手拿起跨在砚台上的毛笔蘸了蘸,抽出一张宣纸,龙飞凤舞地留下最大的离家字条,“诸位,离家出走,去散散心,没事不要找我,有事更不要找我。” 心满意足地叠好放在最显眼的桌上,洱瑰拉着小行李箱,大摇大摆地走出去。 姬家兄弟俩抬眸看了一眼又在作妖的妹妹,眼睛也没离开屏幕一下,头抬也不抬地敷衍,“一路顺风。” “一路顺风。”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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