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男二你别跑_第2章 上将说他只爱小狗2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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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溪太累了,靠着大白狗的脑袋昏睡了过去,再醒来的时候,洞穴里就只剩他一个人了,大白狗不见了。
  洞穴里安静的可怕,程溪的心像是下坠了一截,空落落的。
  可下一秒,洞口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他抬头看见哼哧哼哧地向他跑来的大白狗,点漆似的眸子发着光,嘴里叼着一片大叶子,尾巴在身后甩得像拨浪鼓似的,毛呈炸开型,像是一朵盛开的蒲公英。
  也不知道这狗是从哪回来的,四只雪白的爪子沾了不少的泥,狗腿往地上一踩,就是一串串梅花。
  沈怀砚及时刹住车,不然他这大体格扑老婆身上,老婆就没了。
  他将口中的叶子往程溪嘴边送了送,程溪看了一眼,发现里面有一些水,很明显这是让他喝的意思。
  程溪张了张口,让凉凉的清水流入口中,缓解了喉咙上的干痛。
  等程溪喝完了水,大白狗又哼哧哼哧的跑出去了,程溪有点好奇它又要去干嘛。
  只见大白狗再回来时,嘴里叼着根树枝,上面结了几个拳头大红彤彤的果子。
  沈怀砚从上面咬下来一个果子,递到程溪嘴边呜呜叫唤了两声,示意他吃。
  程溪碧色的眸中闪过丝惊讶,这狗未免也太聪明了,会给他疗伤,知道给他喂水,喂食物。
  不过以它刚才替自己的疗伤的事来看,这狗确实不像普通的狗。
  这大白狗挺爱干净的,咬着果子喂给程溪的时候,知道不咬破果皮,也不流口水。
  不过现在生死攸关,他也没资格嫌东嫌西的,程溪吃了一个半的果子就吃不下了。
  沈坏砚也不嫌弃,把剩下半个顺口吃下。
  一人一狗吃饱了趴地上休息,沈怀砚无聊得用尾巴扫来扫去玩,蓬松的尾巴像棉花糖,乌溜溜的眼睛盯着程溪看。biqubao.com
  程溪也转头看他,大白狗那双点漆似的眼睛,像是会说话一样,冲程溪咧开嘴,像是在冲他笑。
  程溪鬼使神差道:“给你取个名字吧。”
  沈怀砚赞同的舔了下他手心,他现在没法说话,有个名字总是方便点。
  程溪的目光从他蓬松的毛茸茸的身体上掠过,和大白狗对视,“叫你胖胖怎么样?”
  沈怀砚叫唤的声音降低了些,眼神中隐隐带着幽怨,他只是毛多,并不是胖!
  程溪看他那样,皱眉道:“不喜欢吗?可是我觉得很适合你。”
  算了,老婆说叫啥就叫啥,不能让老婆不高兴,他咧开嘴歪着脑袋冲程溪笑了一下。又舔了舔他手心,摇着尾巴违心的表示自己喜欢这个名字。
  “我就说你会喜欢。”程溪想揉揉他的脑袋,但是手腕还是使不上力,“以后就叫你胖胖了。”
  后面几天都是沈怀砚出去打水摘果子回来投食程溪,程溪也慢慢开始能扶着墙起来走几步了。
  程溪一个人留在洞里,虽然他们在这里四五天了没有见到其他物种,但沈怀砚每回出来还是都不敢停留太久,找完吃的就立马回去。
  这天程溪见沈怀砚回来的时候身上都是湿的,狗毛都泡得一撮撮的,滚了一身泥,吓了一跳,没有丝毫犹豫的后退了半步,“你这是去做什么回来了?”
  沈怀砚把嘴里的鱼扔在地上,伸出爪子指了指鱼,又支着后爪站了起来,两只前爪放在嘴边做了一个吹的动作。
  程溪看着他的思索了一会,竟然福至心灵的猜到了他的意思,“你是想让我烤鱼?”
  天天吃果子吃得沈怀砚狗毛都要发绿了,今天路过河边的时候正好瞧见一尾肥美的胖鱼跃出水面。
  那一刻他心动了,胃也动了。
  他就想到,他们可以烤鱼吃啊,但他现在是只狗,没办法生火,所有只能求助程溪。
  程溪在自己随行军包里找了找,竟然还真找到了一个打火机,他揉了揉沈怀砚毛绒绒的脑袋,唇角轻勾,“正好给胖胖烤鱼吃。”
  沈怀砚领着程溪直接去了捕鱼的河边。
  程溪就地捡了些木柴支起烤架。
  一条鱼不够他和老婆吃,沈怀砚又钻水里捞了三四条鱼上来,身上彻底湿透了,湿漉漉的毛搭在皮肉上,整只狗也没瘦多少下去。
  “胖胖真棒!”程溪目光从他身上掠过,眼神复杂。
  看来胖胖是真胖,并不是毛的问题。
  沈怀砚被夸,得意的坐好,抬头挺胸,眼睛亮亮的看着程溪,尾巴一甩一甩的,被老婆夸了,开心。
  006不合时宜的出来放屁:【宿主你瞧你这不是还挺狗模狗样的吗。】
  沈怀砚面无表情:“必要的时候你可以选择自杀不必说话。”
  这里没有什么佐料可以用,程溪用了点果汁洒在鱼肉上,烤得焦焦的鱼肉,淋上点酸甜汁,但别有一番风味。
  填饱了肚子,程溪看着清澈的河水有点蠢蠢欲动。掉进这里七八天了都没洗过澡,军装染了血穿在身上也特别粘腻。
  他走向河边,解开军装脱了下来。
  沈怀砚鱼啃着啃着,发现媳妇没动静了。
  一抬眼映入眼帘的是一双修长笔直的大长腿,挺翘浑圆的弧度,腰背线条好看得如一张绷紧的弓……
  程溪目光不经意往河岸一扫,胖胖不知道什么时候靠近河边,乌溜溜的眸子一眨不眨的盯着他看。
  “你怎么过来了?”程溪莫名有些不自在。
  胖胖呜呜叫了两三声,似是回应,但还是没有把目光移开。
  算了,胖胖是只狗,又看不懂,心里这样说服自己放松点,但还是不自觉的加快了洗澡的速度。
  沈怀砚看着河里一身光洁的媳妇,哈喇子差点流出来了,又低头看了看自己胖乎乎的爪子,真的好忧伤。
  这要什么时候才能吃到媳妇?
  而且媳妇还有个未婚夫,他得找到机会尽快变成人才行,不然老婆就成别人的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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