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铎说:“湘王残暴不仁,去年年底就在庄园里养了十几条狼。他以后这是要吃人啊。” 刘伯温:“听说那些狼如今一顿就要吃几十斤肉,有时候还要吃鸡胸脯肉和鸡蛋,喝牛乳。着实奢靡浪费。” 关键吃得比他还好! 真是岂有此理!! 老朱还是第一次听说这事,抠了抠耳朵,问朱柏:“什么玩意?逆子,你出来说清楚。” 朱柏很无奈,出列说:“不是狼,是儿臣去年从广东买回来的洋猎狗幼崽。” 徐铎:“不可能。那些狼如今尚小体重就达五六十斤,成年以后还不得涨到百把斤?而且耳朵大且直立,毛色黑灰,嘴长牙尖,目光凶狠,就是狼。” 其实是德国牧羊犬。 这些人没见过,所以大惊小怪的。 不是他非要奢靡。人家大洋狗跟吃剩菜剩饭就能很生猛的土狗的饮食习惯就是不一样。再说他养来也是有用处,不是纯粹为了玩。 朱柏觉得说不清楚,索性懒得解释了,拿出“小阎王”的无赖派头:“你说是就是吧。本王用自己的地方,自己的银子养,养什么都是本王的事,你管得着么。” 本来打算看戏的其他言官顿时就怒了,跳起来喷着口水叫骂:“湘王辅佐太子,须以身作则,勤俭简朴。如此奢靡放纵,于天下不利。” “恳求皇上收回湘王的田地。他的藩地在长沙,不该拥有应天这么一大块地。” 老朱和朱柏两父子各自抱着胳膊,看言官叫嚣。 言官见老朱不出声,叫了几句就停了。 老朱冲朱柏挑眉:“给咱一个合理的解释。” 朱柏淡淡地说:“这种狗忠诚勇猛,聪明通人性,听得懂指令。关键嗅觉特别好,善于追踪,特别适合做猎狗。” 老朱瞬间就明白了:好小子,你是要用它去找王保保啊。 在场的武将也明白了,然后都很兴奋,搓着手:卧槽这个好啊。之前怎么没想到呢。 ----- 一个多月后,蓝玉他们也到了西番边关。 其实那些军粮运到陕西后,就被放到了各个官牙局里仓库里,方便蓝玉他们就近取用。 有那不识趣的西番人赶着趟儿上来找死,然后就被领教到了大明神秘武器的威力。 那黑黝黝的长管子,能喷火,发出打雷一样的巨响和闪电一样刺眼的光芒。 被它瞄准的人,必死无疑。m.biqubao.com 胆小的部落立刻投降了,首领叫人送来降书,说按照往年的标准以马易茶。 沐英问蓝玉:“你怎么看。” 蓝玉说:“他们降得太快了。” 虽然火铳很厉害,可是西番人联合了那么多部落造反,下了那么大决心,这投降得也太轻易了。 沐英笑了笑:“是,所以他们肯定是诈降。” 西番要求在城外投降,沐英却说,只能首领一个人入城,不能带武器。 然后西番的部落就犹豫了。 首领觉得自己一个人去就是去送人头的。 沐英他们觉得西番心虚,肯定是诈降。 于是就僵住了。 王保保又忽然出现在这个部落里。 首领:“我知道你是来劝我不要投降的。你不用再说了。我们已经吃够你的亏了。” 王保保:“不不不,我来劝你投降,而且要非常诚心的投降。” 首领一脸茫然:“昂?” 王保保:“大明那些软脚虾,压根不会打仗。跟我交手的大明将领,就没有能赢我的。” 众人暗想:当然,因为你一直在逃跑。大明那些牛人倒是想跟你交手。蓝玉之前找了你多久啊,你倒是应战啊。 王保保:“他们只是武器厉害,比如雁翎刀,还有最近这个火器。” 首领很惊讶:“王大人竟然认识?” 王保保:“是,宋朝就有了,还不是一样被我们蒙古人打得落花流水。这些汉人,把之前的东西又捡起来,可见是穷途末路,没有别的招儿了。要是这些东西到了我们蒙古人手里,肯定能把江山再从汉人手里夺回来。首领要是怕,穿上盔甲,我亲自带人跟随您入城,保护您。” 这些话,半真半假。 宋朝是有火铳,可是现在蓝玉他们用的火铳相比宋朝的不知道先进了多少。 这些人去,多半就是送死。 不过他的目的是弄到火铳和雁翎刀。 其他的都不重要。 只有他这个除夕夜从西安城里死里逃生的人才知道。这个火铳,虽然好用,有个最大的缺点,就是装弹慢。 而且,他打听过了。 蓝玉他们只有四十把火铳。只要前面的人挡住了第一发,他就能冲上去,抢下火铳,用刀杀他们个片甲不留。 那个小部落首领派人送信,说可以进城,但是为了保证自身的安全,要带五十个人。 大明要打开城门,离城门百步之内不得有明朝士兵,他们就在离门一百步之内投降。 他们进城会下马,且不带兵器。 蓝玉和沐英一商量:我们有火铳,怕他们个鸟。 能投降一个是一个。万一有诈,就杀一儆百! 然后他们回信:“行!速来,过期不候。” 次日,西番的小首领带了五十个人进了宁夏城。 王保保带着十个人走在最后。 大明的士兵早收到命令要严阵以待,埋伏在暗处,万一有什么不妥,就直接用火铳击毙。 首领走到离沐英和蓝玉还有三十步的地方,大明卫兵叫道:“停在那里,跪下求饶。” 首领虽然不甘,却只能暗暗咬牙,下跪。 王保保在后面叫了一声:“明朝的狗贼,竟然埋伏了士兵,这分明是陷阱。擒贼先擒王!捉住蓝玉和沐英。” 西番士兵本来就紧张,听见这么一声喊,立刻朝蓝玉和沐英扑了上去。 蓝玉骂了一句:“特娘的,果然有诈。” 沐英一挥手。 埋伏的士兵立刻冲上来,举着火铳瞄准西番人。 枪声大作,火光闪耀。 冲在最前面的西番人都倒下了。 王保保却在后退,因为他看见,火铳手有两排。 刚才是前排射击,后排在等待。 现在前排退到后排装弹,后排变成前排射击。 如此反复。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7_167751/732644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