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人听到周游的话,瞬间瞳孔巨震。 “周组长,你的意思是有人将尸体移走,然后自己躺到了棺材中,行凶后,再将尸体移了回来?”赵所长在一旁小声问道,脸上布满不可思议。 吴队长揉搓着脸,说道:“原来是这样,所谓尸体杀人不过是凶手制作的假象。” “没错!” 周游点头,“之前躺在这里的并非高鹤文的尸体,而是有人伪装,直到后半夜,凶手找准时间做出响动,吸引高明景的注意,当高明景过来查看,趁其弯腰之际,凶手当着几个守灵人的面,迅速袭杀高明景,制造出尸体杀人的假象。” “而高鹤文尸体,此时被凶手藏在另一个地方。” “凶手从棺材内袭击高明景,守灵的几人第一反应就是诈尸,趋利避害是人的本性,因为恐惧,几人会条件反射选择逃离对自己不利的场所,哪怕他们的堂兄弟正被所谓的‘诈尸’伤害。” “等人都跑光了,自然没人看到凶手是如何杀死高明景的,不过他应该也清楚时间不多,跑出去的几人缓过神,很快就会折返回来,所以将高鹤文的尸体放回来后,他已经没时间去为尸体整理寿衣,木屑颗粒就是这样被带进来的。” “根据高明景堂兄弟的口供推断,凶手行凶不会超过三分钟,后门又一直开着,所以杀完人,他完全可以从后门溜走。” 周游一口气说了不少,停顿几秒后,脸上露出淡淡笑意, “仅用三分钟,行凶外加将尸体移回棺材,再从后门逃离现场,让我们猜猜,他把尸体藏在了哪?” 亲哥提出的疑问,李观棋当然会不留余地执行,大脑马上开始快速运转起来,“绝对不会远,不会离......离开高明景家,死人可是大事,在农村来说,街坊四邻都会赶来......帮忙处理后事,这间院子人来人往,而尸体又在......在一个不会被注意到的地方,再结合寿衣沾着木屑颗粒,应该是......衣柜。” 李观棋最后一个字落地,吴队长已经冲了出去,目标正是高明景家的衣柜,之前他在屋内查看过,知道衣柜的位置。 “找到了!” 很快,吴队长举着沾着木屑颗粒的手,跑了出来。 那是一个老旧的空衣柜,长时间不用也没有维护过,已经被虫子蛀得惨不忍睹,其内还有不少木屑颗粒。 吴队长、边法医、赵所长等人脸上均露出喜色,找到凶手行凶手段,距离找出凶手就不远了,在几人看来破案就在眼前。 事实也是如此。 高鹤文入殓的时候,当时有谁在场? 凶手又是何时假扮死者躺在棺材内的? 当然是尸体穿好后寿衣,做好妆容后,那又是谁为高鹤文化的妆? 这种事情很快便被问了出来,是高明景的老叔高鹤松。 吴队长在一旁嘀咕着:“尸体画好妆后便被放进了棺材,白天人来人往,凶手没机会移走尸体,看来只能是天黑趁着大家吃晚饭的时候......” 很快,高鹤松的资料到手,男性,殡仪馆工作,丧葬美容,体型与高鹤文相近。 从事丧葬美容,也就是会化妆,最重要的是高鹤文的妆是他化的,他完全可以将自己和高鹤文化一样的妆,本来就是亲兄弟,再化一样的妆,不仔细辨认是看不出来的,而且哪会有人趴到棺材旁去仔细瞅死者,那不是纯有病吗。 吴队长深吸一口气后,下达命令,抓捕高鹤松。 之后的事情,周游没有参与,这次前来,也只为让赵占虎欠下自己一个人情。 很快,高鹤松被抓捕归案。 并在其家中搜出一件寿衣,与其兄高鹤文尸体上所穿一模一样。 警方接到报案就赶来高明景家,这是命案,还这么离奇,连村头都留有警所警员配合看守,高鹤松怕引起怀疑,还没来得及出门将寿衣销毁。 之后,市局技术检验科在高明景的孝服上提取到多处高鹤松的指纹,原本大家认为没什么用处,到头来却成为证物将高鹤松钉死。 经审问,高鹤松也承认杀死侄子高明景的事实。 但高鹤松的杀人理由,让众人目瞪口呆,竟是侄子不给哥哥治病,将哥哥高鹤文活活憋死。 吴队长愣了好一会儿,才缓过神儿。 “我二哥苦了一辈子,结果临到老了竟得了这么一个要命的病,高明景那个畜生根本就不想给我二哥治病,说白白浪费钱,早晚也是个死,还不如攒下这些钱,留给我二哥的孙子盖房子娶媳妇。” “我二哥自己心里也清楚自己得了啥病,也知道自己最多就两年活头了,但谁不想多活些天呢,他不想拖累家里,就听了高明景那个畜生的话,回家来了。” “回来后,我二哥怕村里有啥闲言碎语,毕竟自己死了,儿子孙子还得在这块地上生活,每次都会借口去村中心的小卖部转一圈,和人聊起来就说,儿子非要给治,是自己强硬不治非要回来的。” “我二哥死的前两天,我去看他,他兴许是在心里憋了太久,这才哭着和我说了实话,他还想再活些时间,可高明景那个畜生竟然想断了他吃的药,不在医院治就算了,竟然连这点药钱都不想掏。” “我想去找高明景算账,结果我二哥求我别为难孩子,我只好从家里拿了些钱给他。” 说到这儿,高鹤松声音有些哽咽, “可谁成想,仅仅过了两天他就走了,这才不到三个月啊,大夫明明说可以活两年的。之后,我从高明景的儿子口中得知,我给我二哥的那些钱,竟被高明景拿走给他儿子交了学费,那可是我哥的救命钱啊......” “我二哥他不是因为这个病而死的,是被憋屈死的啊,我从小爸妈死的早,是我二哥把我拉扯大,给我操持娶媳妇,我咽不下这口气,即便他是我亲侄子,即便到了地底下我二哥会怪我,我也得杀了他不可......” 高鹤松说完,便趴在桌上哭了起来,一个五十来岁的中年男人,像是失去了依靠般呜呜大哭。 吴队长沉默了。 原来开豪车的美丽少女,真的可能被老板包养,打扮漂亮的寡妇,真的可能是去偷人,行踪不定的男人,真的可能有三,花钱供养的娘炮,真的可能会咬人。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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