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有田没打算跟他绕弯子,直截了当道说了合伙事宜,他还给刘瞎子的酒取了一好听的名儿,云山翠。 云,取自云雾山。 山翠,则来自刘瞎子的大名,刘瞎子本名叫刘山翠,他其实并不瞎,只是给人摸骨算命时好弄玄虚,总爱把俩眼珠子翻得只剩眼白,时间长了便被人称之为刘瞎子。 如果今天丁有田没去镇上,没亲眼看到刘瞎子说书博得满堂彩,他可能还会跟刘瞎子绕下弯子,等他喝高兴了才提合伙的事,但现在他料定刘瞎子会答应。 刘瞎子果然如他所想,一口答应下来,只提出一个条件,用西游记全本做为丁有田那一半的本金。 “没问题。”简宁正好端着青菜过来,她在青菜里加了香茹丁,百草间种有香茹,云雾山也有野生的,当地人称之为雷惊蕈,主要用来做药膳,能健脾开胃,化痰理气,却鲜少有人把它当做一道菜来食用,更没人会放在青菜里一起炒。 刘瞎子尝过连连点头,“妙啊,想不到雷惊蕈和青菜一道炒味道如此之妙,怪不得田哥儿当年闹着非娶你不可,还和利哥儿干了一架,要不是兴哥儿帮着他,老瞎子也在一旁拉偏架,他早被利哥儿揍扁了。” “呵呵。”刘瞎子干笑两声,瞟眼丁有田,又道:“如今看来你还是个有福气的。” 简氏虽心智不全,但生得俊俏,还天生有把子力气,手脚也勤快,加上有一起长大的情份在,故而老五丁有利一开始并不肯相让。兄弟俩为了简氏打得头破血流,这事当年在丁家村也算是家喻户晓,老五直到现在都还记恨丁有田,平日里也不大搭理他,看到他总是黑着张脸,没个好颜色给他。 陆氏嫁进门当天就知道了这事,找老五闹过几回,老五从不惯着她,闹一回揍一回,经常被揍得鼻青脸肿。今儿更惨,她先是被简宁吓得半死,后又被一掌劈晕,醒来慌慌张张跑去地里报信,扯着嗓子一路喊着简氏是妖怪,惹得在地里劳作的村民纷纷侧目。 老五只当她又在拈酸吃醋,加上丁有田才跑来闹过一通,害得他们被老丁头喝斥,心里正窝火呢,她算是撞到枪口上,被老五摁在田埂上一顿暴揍,还被揍成了乌眼鸡。 此刻,老屋这边欢声笑语,老丁家堂屋里却烟雾缭绕,陆氏顶着一只乌青的眼眶,在向一个干瘦的女人描述着简宁当时的情形。 干瘦女人叫吴凤仙,是老大丁有旺奉孟氏之命刚从邻村接来的仙姑,她老神在在地盘腿坐在椅子上吸着旱烟,老丁头也在吸,空气中充斥着浓浓的劣质烟草味。 “仙姑,你看我那四儿媳妇是被什么山精树怪附身了?有把握降服不?”孟氏在陆氏话音落后一脸担忧地问道。 吴凤仙眼一斜,对她问的这话非常不满,拉长脸道:“你去方圆百里打听打听,本仙姑可不是没名没号的,你们若不相信本仙姑那就另请高明吧!” 说着,作势要走。 老丁头轻咳一声,孟氏忙摁住吴凤仙,赔笑道:“仙姑莫怪莫怪,我没别的意思,这不担心附身的妖怪道法高深吗?万一要是……那不白糟践钱,打了水漂不是。” 吴凤仙吸着烟,眼又往她一斜,待喷出口烟雾,手中烟杆戳向她道:“要不本仙姑说你就是猪脑子呢,舍不得孩子套不到狼不知道啊?本仙姑一进你们村可听说了,你那四儿媳妇下套套到好几只斑鸠和野兔,还给后山马田氏家送了一只肥斑鸠,你去后山问问,看本仙姑有没有扯谎,切。” 她轻嗤一声,偏头吧嗒吧嗒吸着烟,面上带出对孟氏的不屑。 老大丁有旺耷拉着眼皮道:“是咧,我们从后山过来好几个人跟我说了这事。” 天老爷啊! 昨儿送野兔,今儿送斑鸠。 简氏想干啥? 一屋人坐卧不宁。 孟氏直接“咚咚”捶了几下胸口,仿佛送出去的肉都是剜的她的心头肉,一副龇牙咧嘴的表情,恨不能活剥了简氏才解恨! 吴凤仙眼往她一睃,心里有些瞧不上她这作派,腰身一挺,拿腔拿调地说道:“你也犯不上跟她怄气,她现在是被附身了,但不管她被什么山精树怪附身,本仙姑出马没有降服不了的……” 说到这,她扫了一眼屋内在坐的人,见大家都竖着耳朵在听她讲话,不觉端正坐姿,接着道:“待本仙姑降妖伏魔之后,简氏还不是任由你们调摆,想搓圆搓圆,想搓扁搓扁,那几只斑鸠和野兔,还有两匹布,还能是谁的?不都得送到这个家里来。可要再拖下去,她今儿东家送一点,明儿西家送一点,到时只怕连骨头渣渣都剩不下喽。” 吴凤仙这话一语中的! 孟氏原本压根不舍得花血本请她这尊大神,四房分出去了,简氏被妖附不附身的和她没关系,哪怕死了跟她都没关系,她才懒得管呢。可是刘氏心心念念不忘到手的花布,她听陆氏说简宁是妖怪后,于是给孟氏分析,四弟妹肯定是被妖怪附身才变得如此凶残,只要请仙姑收走附身的妖魔鬼怪,四弟妹就还是从前那个任由她们搓圆搓扁的面人儿。m.biqubao.com 听她这么一分析,孟氏一想,是这么个理,降服妖魔不但能让简氏主动乖乖的把两匹布送来,还能出出胸中的恶气。不过这事她一人做不了主,等老丁头他们收工回来后她把这事跟老丁头一说,老丁头召开了家庭会议,会上全票通过刘氏提出的请仙姑提议。 现在筹码又加重了,多出了斑鸠和野兔,孟氏看向老丁头,老丁头微点了下头,她立即开箱取出三百文定金交到吴凤仙手上,剩下的事成之后一手付清。 吴凤仙收了钱,让他们把心放在肚子里,约定明儿一早去降妖伏魔,临走又卷了老丁头半袋烟叶,嘱咐他们早些安歇,养足精神,明儿等着看好戏。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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