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小娜,有人找”刚坐下,门口就有人喊我名字。有人找?好奇怪,谁会找我呢?我答应了一声走出教室,在门口,看见了林宇。 “找我有事?” “嗯,也没啥事,今天我小姨路过这边,带了一些罐头和水果,我吃不完,拿给你一些。你记得要准时吃饭,不然以后容易得胃病。最近看你都瘦了,是不是学习压力太大了?” “我不要,你快拿走吧,一会被老师和同学们看到,又该说三道四了” “不用担心,我们光明正大,何况大家都以为我们是亲戚关系,我拿给你点东西也是理所应当的。我说过,不管你接不接受我,我都会一直守护你的,除非你身边有了别人保护你。” “行了行了,别说了,我收下还不行么?”担心林宇再说些不着调的话,被别人听见就糟糕了,为了让他赶紧走,我只能收下东西。 “乖了,记得准时吃饭,有不会的题,随时来找我”林宇看我收下了东西,微笑着走开了。当我拿着东西走回教室时,班级里一阵哄笑,好几个女同学问我,刚才和我说话的人是谁。 “小娜,说真的,你这个表哥实在是太帅了,这简直就是我的人间理想呀”金凤花痴的说。 “唐小娜,那个不会是你男朋友吧,他好像是校团支部书记哦。”班长调侃道。 “才不是,那个是小娜远方的表哥,班长大人可不要乱说,小心被周老师听到”金凤很及时的帮我解释。 “真够意思,晚上咱两去食堂整一盒罐头解解馋”我笑着对金凤说,也是打心眼里喜欢这个处处维护我的朋友。 “金凤我看你是审美有啥问题吧,这叫帅吗?我看更像是小白脸”王斌不合时宜的说了这么一句,换来的是我和金凤不约而同地白眼。懒得理他,分明就是嫉妒,就他那双眼睛,不仔细看都看不到是睁着还是闭着,还好意思评价别人的长相,真可笑。 今天是周五,晚自习是可以穿自己的衣服的。傍晚休息的时候,我把校服都洗了,所以晚上换了自己的一件白色薄棉袄。从小受我妈的影响,我是有一些洁癖和强迫症的,所以很多东西都喜欢白色,感觉会干净一些。今晚自习,准备把各科这一周的知识点做汇总,再利用周六日的时间进行复习,迎接下周的月考。 “小娜,别动,你衣服咋了?”第一节自习课课间休息时候,金凤正和我瞎扯,突然发现我后背有东西。 “你把外套脱了,你衣服脏了”金凤一边说一边帮我脱衣服,当我看到我衣服后面一块块拇指盖大小的黑色墨水时,整个人都不好了。纯白色的衣服上,印着大小不一的几块黑墨印记,显得格外刺眼。这是怎么搞的?我穿的时候没看见衣服脏呀。不经意的回头看了一眼,这一看,差一点把我气背过气。只见王斌头枕在左手上,右手拿着一支钢笔伸的笔直,钢笔没有盖盖子,当我坐下的时候,这个笔尖就刚好碰到我的衣服上,墨水遇到棉布,自然就晕染开来。我瞬间气的要原地爆炸,想都没想就把他推醒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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