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冤种前男友一起穿到七十年代_第114章 换大黄鱼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姜青菱一家在下班之前成功到达银行。
  银行的工作人员本来都已经打算趁着没人摸会鱼就走了,结果临到下班了居然又来了人,心里很是不爽,态度也不怎么好。
  然而当看到姜青菱掏出来的大黄鱼时,他的冷漠脸就瓦解了。
  好……好闪的大黄鱼!
  工作人员眼睛都挪不开了,姜青菱喊了他两声,他才呆愣愣地应了一声:“什么?”
  姜青菱:“……我要换钱。”
  工作人员回过神来,赶紧动起来。
  作为京市银行的工作人员,他可是见过世面的,一般来说不会有这种失态的表现。
  而且最近形势放松了,有不少人都开始拿出家里藏的宝贝来。他也见过好多拿金条来换钱的,按理对此已经见怪不怪了。
  可是这根大黄鱼真的太闪了,和那些各种刚从土里、墙里、犄角旮旯里挖出来的,失去光彩的金条完全不一样。
  它整个闪烁着尊贵的亮光,晃得他眼疼。
  工作人员就想不明白了,这家人是把这大黄鱼藏哪里了,居然能养护得这么好。
  姜青菱要是知道他的疑惑,肯定会忍不住笑出声。
  废话,她那些宝贝都放在她的空间里,摆在最好的位置,她时不时就进去摸一摸擦一擦,盘都盘油了!能不亮吗?
  她拿出的这根大黄鱼重量不低,是末世时在一个大别墅的地下室里找到的,大概是院子里那只肥头肥脑行动不便的丧尸生前的心头好。
  人都没了,这些个宝贝也就被她收入囊中了。
  她刚才拿出这根大黄鱼的时候,小石头和小鲤鱼都以为是他们小时候从木匣子里找到的那些。
  不过小石头看了一眼,有些疑惑:“它怎么好像变大了?”
  姜青菱心里一个咯噔,面上却没有任何慌张,淡定地说:“你记错了吧。”
  她笃定的态度,让小石头相信了。他当时本来年纪就小,又是第一次见到金条,确实记不太清了。
  就连小鲤鱼都附和道:“它就是这么大呀!”
  在当初才不到三岁的小鲤鱼眼中,那几根金条可大可大了,肯定没错。
  一向聪明机灵的小鲤鱼,也有翻车的时候。
  有了小闺女的这句话,姜青菱更是堂堂正正地把当年那几根两指宽的小金条偷梁换柱,直接变成了巴掌宽的这些。
  这一根大黄鱼,就换了六千块钱,姜青菱当场存了大部分在存折里,剩下的和之前取出来的现金凑了凑,正好能够明天还林老师的房子钱。
  还有多的,又够他们今天晚上庆祝了。
  是的,自从来到京市,每一天他们都有各种理由来庆祝。
  今天心情很好,姜青菱他们干脆去吃了西餐,大名鼎鼎的老莫西餐厅。
  这几天小鲤鱼和小石头跟着他们到处吃也去过不少地方了,可西餐厅还是第一次。
  对他们来说,真的是每天都在长见识。不过现在他们已经比较淡定了,就算看到从未见过的旋转门有些搞不懂,也没有表现得很明显,而是紧紧跟着父母的脚步,顺利进去了。
  这种西式的宫殿风餐厅,完全颠覆了小石头和小鲤鱼对餐厅的印象。
  还有那这个奶油蘑菇汤,鹅肝,罐焖牛肉等等,都是他们没尝过的味道。
  牛排他们就比较熟悉了,当初姜青菱就给他们做过,那么香的味道,还是第一次吃到。
  这些年李成洲偶尔也会给他们做,他的手艺更好,可是对于小鲤鱼和小石头来说,当年和妈妈烧着艾草,躲在屋子里偷偷吃的牛排的味道,谁做的都比不上。
  这是他们在吃到西餐厅的牛排之前认为的。
  而现在,吃到大厨尽心烹制的食物,他们好像又觉得,也能和记忆里的味道相媲美了。
  就是这么两个意志不坚定的小孩,什么情怀,在金钱换来的美味面前,也可以淡去的。
  姜青菱自己都是这么认为的。
  果然是传说中的老莫,她吃过后世多少高大上的西餐厅,居然都觉得比不上这里的味道。
  不知是因为她穷苦日子过久了,还是这个时候的餐厅质量把控比较好。
  反正她又吃撑了。
  第二天,精神抖擞的姜青菱一家,又在房管所门口和林老师碰面了。
  房管所的办事员还记得他们一家,看到他们来时,还以为是他们昨天办手续的房子有什么纠纷,结果就发现,他们居然又是来过户的?!
  办事员都不太敢相信,不过工作多年的习惯,让他在冲击之下,还是很快地为他们办好了手续。
  直到几人离开,办事员还没太回过神来,他是不是鬼打墙了,还是他陷入循环了,真的有人每天都来买一套房子的吗?
  这个房本,姜青菱拿着就比昨天兴奋多了,颇有些爱不释手的意思。
  林老师拎着重重的一袋钱,姜青菱他们不放心,提出要送她去银行存起来。
  其实他们不说,林老师也是要让他们去的,不过既然他们主动说了,她也就不多说了,在姜青菱一家四口的护送之下,来到了银行,成功把钱存了起来。
  林老师看着存折上的数字,还有些恍惚。
  他们居然不是骗子,也没有拿假钱,而是真的出了三千块钱,把她的房子买了,一切都这么顺利,快到林老师还有些不敢相信。
  她真的把那个院子卖了,她突然觉得过去模糊了的记忆,又历历在目了。
  她和丈夫在那个房子里生儿育女,常常带学生回家吃饭,过过很长一段平静轻松的日子。
  她也在那个房子里挨批/dou,天天都有人来砸玻璃,砸门,压着她和丈夫认错了,他们被打得遍体鳞伤。
  他们被赶出家门,又重新拿回这个房子,中间十几年的光阴,她一直以为已经不太记得过去的事了,没想到现在又清晰起来。
  随着这个房子的卖出,过去的一些,所有的欢乐、委屈,都离她远去了,她要重新生活。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本文链接:http://m.picdg.com/167_167735/73253252.html
加入书签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