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城, 今日的政务厅中,来了一位稀客,当然,说是客,确实有失偏颇,毕竟今日来此的,乃是整个平原城的主人,刘备,刘玄德! 身着华服、腰挎佩剑,刘备就这么大摇大摆的走进了政务厅, 正所谓春风得意马蹄疾,这句诗,用来形容现在的刘备,确实是再合适不过了, 仁义之名传播天下,百姓人人称道不说,他还能过上自己最喜欢的那种生活,没事穿穿华服,办办宴会,实在是再好不过了,m.biqubao.com 曾经的他以为,想要让百姓过上好日子,就必须严于律己,缩衣节食,可李忧的出现彻底颠覆了他的原有设想, 毕竟他的那点爱好,就算花费上再翻个十倍,也和荒淫无道沾不上一点边, 现在的他每日率性而活,百姓也能安居乐业,更何况,他能够明显的感觉到,自己的儿子是越来越懂事了,这对于身为人父的刘备,难道不是天大的喜事吗? “伯川啊!”, 一屁股坐在李忧身旁,刘备十分兴奋的拍了拍李忧的肩膀, “阿斗在学识上真是越来越让我惊喜了,前一段时间我检查他的功课,他才几岁啊,竟然能对论语有如此见解,实在是令我刮目相看!”, “当然!”, “这还是多亏伯川教导的好,能够拜入伯川为师,实在是这孩子天大的福分啊!”, “玄德公过奖了......”, 李忧一脸不好意思的讪笑着, 这并不是他谦虚, 这孙子是真的不好意思! 说起《论语》,其实李忧自己也是一知半解,刘禅的《论语》,说起来还是他吕玲绮教的! 当初吕布跟随丁原从并州起家,起家之后,为了能让人瞧得起他这种草根,可是煞费苦心,为了能让吕玲绮日后嫁入名门世家,吕布特意花了大价钱请名师来教授吕玲绮四书五经,虽然吕玲绮并不喜欢,可为了父亲,他还是苦心钻研了好一阵, 虽然距离什么论语大家还有不远的距离,但比起李忧,人家可是强老了, 只是唯一让李忧有所顾虑的是, 这事万一要是让别人知道了,会不会说刘禅的《论语》是师娘教的? 听上去有点像骂人啊......, “何来的过奖?”, 不等李忧继续胡思乱想,刘备又继续说道, “若是别人教导阿斗,可未必能有如此效果啊!”, “或许吧......”, 李忧喃喃的说道, 心中确实感慨的很, 其实他自己当然知道,比起演义之中的汉丞相,他这个老师的本事实在是差的有点太多了,只不过,论起本事来,李忧确实是自愧不如,可论起陪伴来,十个诸葛亮也比不过他李伯川,甚至可以说根本就没有任何的可比性! 人家汉丞相每天要忙的政务堆积如山,内政军政一大堆事等着人家,哪能像李忧一样,天天闲到无所事事,除了陪孩子就是陪孩子,主打的就是一个陪伴, 再这样的教育环境下教出来的孩子, 真的很难不乖吧? 想到此处, 李忧不禁开始觉得自己的摆烂其实有着别人无法理解的正当理由! “玄德公啊......”, 郭嘉慢步走来,给刘备斟上一盏热茶,随后才好奇的问道, “话说玄德公怎么突然有空来政务厅了,可是有什么要紧事要与我等商议?”, “这事吧,其实说大不大,但说小又不小,”, 刘备斟酌半晌, 有些迟疑的说道, “你们知不知道,曹操回军许昌了!”, “当然知道!”, 郭嘉的眉头皱了起来, “曹操彻底夺取了益州的绝大部分地盘后,将主力部队撤回了平原,并在陈留一带展开布防,看样子,下一步的目标就是我们了!”, “不过军征方面,现在是由伯言在把关,若是玄德公需要了解的话,不如将伯言叫过来询问一番?”, “那就不必了!”,, 刘备淡淡的摆了摆手,现在平原城有两个人他刘备惹不起,一个是庞统,另一个就是陆逊,别看这俩人都是大权在握,可任谁见了刘备都能倒上三天三夜的苦水,尤其是刚刚上任,还没适应没日没夜工作的陆逊,已经好几天没出军营了! 这种时候, 能不见当然还是不见的好, 起码在找到下一个骡子之前, 躲着点, 终归没有什么坏处! “军中的事务,我相信伯言自己就能处理的好,我来此,就是想和诸位先生商议一下,下一步的矛头,是不是要对准曹操了?”, “玄德公说的话,其实我们也考虑过,”, 李忧捏着眉心道, “可不管怎么推算,我们还是觉得现有的方针不该变动,不管曹操对我们的态度是怎样的,我们首先要做的,还是应该想办法夺下江东!”, “江东......”, 刘备砸了砸嘴,有些不明所以的问道, “可是伯川之前不是说,江东的大小世家都被孙权用利益捆绑起来,铁板一块,不易攻破吗?”, “这么大一块硬骨头,要是啃下来,恐怕要元气大伤啊!”, “他不会一直这么硬下去的!”, 李忧摇了摇头,耐心的为刘备解释道, “人的贪欲是永无止境的,得了小利就会想要大利,但江东的利益是有限的,全部分割给了世家后,百姓叫苦不迭的同时,世家的胃口也会越来越大,”, “想要让内部维持稳定,孙权就必须将矛盾转移到外部去,只有更大的矛盾,才能安抚住所有人!”, “所以......”, 刘备点了点头, 似乎有了一些明悟, “现在曹操和孙权已经没有接壤的城池了,伯川的意思是,江东迟早会把矛头指向我们?”, “对!”, 李忧深吸了一口气, “到了那时候,孙权一定会和我们殊死一搏,而且曹操,绝对不会袖手旁观!”, “最难的一步,”, “终究还是到了啊......”, .......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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