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阵摆下! 李忧默默骑在马上,看着远方卷起的尘烟仍是漫不经心的做派,这倒不是他自视甚高小瞧孟获,只是他们一开始定下的计划中,这第一阵为的就是示敌以弱,让孟获掉以轻心, 而经过他们一致的商议后,终于定下了最为稳妥大的办法, 那就是直接让李忧带兵! 是的, 尽管李忧坚决反对,但是经过众人的一致商议过后,还是觉得示敌以弱的最好方法,就是真的让一个废物带兵! 别看这帮人平日里都是以李忧为尊,但那是在决策上,可不是在军伍上! 他们行军的方式,都是各自带领各自麾下的士卒,李忧起到的仅仅是主导作用,可从来没有插手过行军打仗这方面的事宜, 所以与其让文丑、诸葛亮等人绞尽脑汁的去想如何带兵布阵才能让孟获小视,还不如直接当个甩手掌柜,直接把兵马往李忧手里一堆,毕竟再怎么逼真的示弱,终归也是假的,所以众人一商量、一拍板,干脆就决定直接让李忧带兵算了, 说句实在的, 李忧带兵,别说孟获了,就是村头的懒汉路过,没准都得往地上吐一口吐沫, 没辙啊, 他是真不会啊! 此时的李忧骑马位于后军,看着涣散不已的军心,说真的,他自己都觉得有些丢人, 这群青州老卒跟随刘备征战多年,大大小小什么样的战役没有打过,即便放在平原,也绝对是骁勇善战的代名词,可现在呢,一个个左顾右盼,愣是不知道自己站在哪才算合适,这要是让刘备看见了,没准真能气的无颜去见列祖列宗, 可这又怎么能怪那些士卒呢, 别说他们了, 没看连主将自己都不知道该干什么吗? 根本不会行军列阵的李忧,只能让士卒排成最简单基础的方阵,就算如此,军阵中仍然是乱成一团,叽叽喳喳的争论声不绝于耳,很显然,应该是主将太过离谱,给这帮士卒都给整不自信了! 席卷过来的烟尘越来越近,马蹄呐喊声也越来越响, 此战的主角, 孟获, 终于还是出现了! 此时的孟获头戴羽冠,上插七彩翎羽,不知是何种禽类,腰腹露出,画有黑色细线拼凑而成的图案,似乎是族中图腾,完全一副异族战将的做派, 胯下战马嘶吼不停,手中双斧寒光涌现, 就连位于后军,只能草草看见个大概的李忧都不由感叹,不愧是南中一等一的豪强,光是这份气魄,就绝非常人可比, “大兄!”, 孟获身边一位手持长刀的年轻人开口说道, “你看那敌军战阵如此松散,哪里像能打仗的样子,都说中原人能征善战,懂得兵法谋略,今日一见,多半都是中原人自己吹嘘来的,根本不足为惧!”, “哼!”, 孟获冷哼一声,他自己也不是没长眼睛,从他所见所闻来看,自家弟弟孟优所说的简直再正确不过,如此散兵游勇的军阵,竟然也能将他手下三洞元帅生擒,实在是让他羞愧不已, 这要是传了出去, 孟获还如何在南中之地立足? “大兄,”, 孟优扭头看向孟获道, “敌军如此不堪,不如就由我先去叫阵,大兄在后观看,等我胜了那中原将领,你便引兵直接进攻,定然能胜!”, “不可!”, 孟获伸出手,直接拦下了想要前去叫阵的孟优, “阿会喃等人的本事你也是知道的,能够将其活捉,敌军中必然有两个还有些本事的将领,”, “我既然催大军而至,必然要万无一失,若是首战失利,岂不是让中原人小看了我们南中勇士,”, “此战,”, “我亲自去!”, 说罢, 孟获双腿夹紧马腹,马通人性,直接驮着孟获缓缓向前行进而去, “南王孟获前来讨战!”, “不怕死的,出来迎战!”, 洪钟一般的声音激荡在战场上,久久不肯消散, “南王?”, 李忧摇了摇头, “还真是会给自己脸上贴金,不过倒也正常,若是不自封一个响点儿的名头,恐怕还真不好办!”, 撇了撇嘴, 李忧没有多说什么,而是扭头看向了一旁的文丑,后者心领神会的点了点头,随即便提刀杀了出去, “孟获小儿,休得猖狂,看我拿你!”, 孟获应声看去,只见文丑飞驰出阵,拖着长刀,直奔自己袭来,行至身侧,文丑长刀猛地高举,奋力劈下,声势滔天! 铛! 兵器交戈之声响起, 孟获双斧十字上顶,稳稳架住文丑刀刃,随即一脸不屑的看向文丑道, “看你这汉子五大三粗,怎地用刀如此无力,你这等本事,在我洞中连个勇士的称号都争不上!”, “哼!”, 孟获说罢,双斧猛然发力,直接将文丑长刀顶开,随后附身前倾,右手抡起单斧便砍向文丑脖颈,逼得后者只能仰身躲避, 其实这里面最憋屈的, 还真就是着文丑, 毕竟在经过和颜良的抓阄之后,这个只许败不许胜的憋屈活就只能落在他的头上了, 一刀斩出去十分力,落到孟获脸前只敢留六七分,这才让孟获如此轻松的占得了上风,关键这还不算最憋屈的,和中原将领不同,一直身处南方边陲的孟获哪里能懂得什么礼节,他们的风俗本就野蛮,谁的势力强,谁的拳头大,谁就有足够的话语权! 所以当孟获占尽上风之后,那是左一句废物右一句无能,给文丑气的脸上红的都快要和关羽一个水平了!m.biqubao.com 能不气嘛! 要是他技不如人也就罢了,偏偏是他自己不敢用全力才落得这个下场,这让他上哪说理去? 尤其是三十回合过后,在文丑不断的示弱下,孟获竟然还真的越战越勇,彻底压制住了文丑, 眼见时机成熟, 文丑连忙虚晃一招,拨马回逃, 李忧在后方看的真切, 连忙大手一挥,高声喝道, “愣着作甚!”, “后军便前军,跑啊!”, ......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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