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马调动! 攻打鲜卑这件事虽然被李忧、庞统等人几句话就定下来了战略方针,可要具体实行起来绝对不是那么简单的,很多事情都要提前有个准备, 就比如吕布的并州狼骑,其实全在幽州驻守,若是刘备想要吕布出征,无论如何都要把并州狼骑从幽州调回,再差遣一些青州兵去驻防幽州, 没有了并州狼骑的吕布,如同没了牙的老虎,刘备绝不希望、也绝不能容忍,大汉的冠军侯在对异族出击的时候,不是最佳的状态, 当然, 这里必须补充一句, 绝对不会真有人看不起没了并州狼骑的吕布,没了牙的老虎,那也是老虎,拍都能拍死你! 再有, 赵云的师兄,北地枪王张绣还有他的好兄弟胡车儿,这两人在刘备手底下光是养伤就养了足足两年多,这还是华佗给他们二人精心医治后的结果, 这二人痊愈之后,确实深感刘备大德,这次让他们二人参战,他们自然也是毫无怨言,但是他们寸功未立,就算是刘备也没办法直接给他们过多的军制! 这一桩桩一件件,都是刘备等人需要头疼的, 而且, 就算这些麻烦事都让刘备处理完了,最后究竟排多少人当吕布的副将,这才是令刘备最头疼的, 打坐拥近三十万兵马的鲜卑, 或许在孙权眼里那是一场旷世持久的大战,可放在刘备这伙人的眼里,那就是明晃晃的战功啊! 这种时候, 谁去谁不去? 若是全去了,那刘备势必也得跟着去,毕竟就算吕布确实在军中威望甚高,可若是全军齐动的场面,没有刘备,吕布一个人还真不一定搞得定, 可毕竟天子那边的诏书直点了冠军侯一人之姓名,若是刘备执意跟着去,那就势必会让人觉得他越俎代庖,若是更有甚者,被有心之人扣上一个争功的帽子,那就未免有些得不偿失了, 吕布这边倒是好说,唯一的要求是将高顺的陷阵营从南皮调回来,老兄弟跟了他这么多年,大大小小的战役都打过了,总该给自家兄弟争些功勋, 但是刘备麾下这群人可都是摩拳擦掌,一个个都想快些打到鲜卑王庭去,这种时候,究竟谁去谁不去,一时半会还真不好抉择, “三弟,”, “这次发兵鲜卑,暂且先委屈你了!”, 政务厅中,刘备率先开口说道, 思前想去,刘备还是决定将张飞留在平原,毕竟服人先服己,若是刘备留下其他将领,却让自己的结拜兄弟去争功,实在有些难以服众,就算别人不说,刘备也过不了自己心里这关, 张飞跟他情同手足,委屈了自家兄弟,刘备的心中自然不好受,即便他下定决心日后一定要好好补偿自己这个兄弟,但仍然担心张飞心里会不舒服, “大哥说的这是哪里话!”, 张飞摆了摆手,满不在乎的说道, “天子点名让奉先将军去征讨鲜卑,又不是点名让我去,留在平原陪大哥喝喝酒不是挺好的!”, “再者说了,鲜卑那帮人有什么好值得我出手的,没准我骂他们一大堆,人家压根没听懂,确实没什么意思,有那力气,我还不如留着对付羌胡,据说羌人一直学我们汉朝的文化!”, “我到时候去骂这帮孙子,他们肯定能听得懂!”, “诶......你!”, 刘备一瞬间又感动又无奈,感动的是他能感觉到自家兄弟体谅自己,无奈是张飞满脑子真的是只想着怎么骂街啊! “行行行,我先不跟你多说,你等日后我好好收拾你!”, 刘备瞪了张飞一眼,回头看向李忧说道, “伯川,”, “这出征的人选,究竟定何人为好啊?”, 李忧思索一番, 斟酌回应道, “子龙是定然要去的,上次幽州与乌丸一战,足以证明并州狼骑和白马义从配合起来的威力,张绣和胡车儿这对兄弟也是我们争夺北地的重要人选,”, “其实这些人我觉得已经差不多了,子龙麾下的骑兵也已经有万人的军制,再算上三千的白马义从和两万的并州狼骑,在战力上,已经算是玄德公麾下最强之军,别说一个鲜卑了,就算是曹操对上这支兵马,也得开始头疼!”, “不过,我倒是想请玄德公从荆州将子义将军调回,给他分些军功......不然,那也太惨了......”, 李忧叹了口气, 他怎么想也想不明白,这世界上怎么就能有人这么倒霉的! 还记得太史慈初到刘备麾下时, 他驻守平原,曹操围徐州, 他驻守徐州,袁绍犯平原, 吃剩饭都赶不上热乎的! 前两天好不容易赶上孙权领七万精兵进犯寿春,可他又被派去阻挡曹军了! 张辽威震逍遥津啊! 这么大的功劳,但凡分他一点零碎也行啊,可怜的孩子在汝阴跟李典、乐进打的有来有回啊,愣是双方各有损伤,最后还是诸葛亮的那一把火,逼得李典、乐进不得不回军, 以前李忧觉得人定胜天, 但在见过太史慈后, 他有点服了! “唉,”, 刘备叹了口气说道, “子义将军也算得上是最早追随我的那一批将军,可到现在还没有打过什么像样的仗,确实是有些不该,反正并州狼骑的调度还需要一阵,我一会就下令去荆州调他前来!”, 说道这里,刘备继续问道, “那这随军谋士,不知伯川可有中意的人选?”, 李忧挑了挑眉,犹豫半晌说道, “随军谋士上也不用太多人,要是只看奉先将军在兵法上的造诣,放在政务厅里也站得住脚跟了,要我看,不如就让孔明随军而行吧!”, “孔明?”, 刘备似乎是没想到李忧建议的人选竟然是诸葛亮,连忙回问到, “这不妥吧,我可是答应了子瑜先生,不会让孔明身处险境啊!”, “打鲜卑也算险境?”, 李忧看了看刘备,二人大眼瞪小眼,一时间竟然沉默起来, 良久, 李忧才安慰刘备说道, “按照孔明的性子,日后是必然要在沙场上争功的,与其让他上来就跟曹操这种枭雄对垒,还不如早日用鲜卑练练手!”, “唉!”, 刘备叹息一声, “雏鸟总归要展翅啊!”, ......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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