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兄友若,见信如唔!”, “得知兄长大婚,吾特请主公之恩,撰写此信,来贺兄长大婚,不能亲至,还望兄长勿怪!”, “比翼添双翅,今合连理枝,兄长之喜,弟自然同喜之,今你我兄弟虽各为其主,但血脉之情,万里相连,岂由立场所阻?”, “数年未得见兄长一面,弟夜不能寐,时常思念兄长之音,少年之时兄长在荀家的读书声,还萦绕在耳,令人怀念!”, “今兄长大婚,喜得贤妻,实在令人感叹,”, “弟在许都,听闻父亲也身处平原,自我在主公麾下任职之后,就再没见过父亲一面,实在想念之极,不能亲至尽孝,羞愧难当,还望兄长能好好侍奉父亲,待我尽孝,弟感激不尽!”, “望兄长能谅弟之身份,恤弟之苦衷,”, “祝兄长与嫂,结百年之连理,恩爱不疑!”, 放下手中信纸, 荀谌感慨的叹了口气, 日子掐的这么准, 他这个远在许都的弟弟,确实为了他的婚礼操了不少心! 这信上满满的写着荀彧对他这位兄长的思念之情,以及对他大婚的喜悦之心, 只不过, 替他行孝这事嘛...... “老哥哥,你看你这步棋走的,实在是妙啊!”, “你可滚吧!”, 荀绲白了一眼李忧说道, “这一步棋,明明就是俗手中的俗手,也就在你这么个臭棋篓子眼里能称得上一步妙手!”, “老哥哥这话说的我可不爱听了!”, 李忧佯装不悦说道, “我虽然是个臭棋篓子,但眼力尚且还在,若是别人走这么一手,那肯定是俗手中的俗手,但若是您老人家这么行棋,就是再平凡的一手,不也能让您老另辟蹊径?”, “我知道,老哥哥您啊,是怕我输的难看,有意在让我呢!”, “你小子!”, 荀绲轻笑一声,实在拿眼前的这个李忧一点办法也没有, 身为荀家八龙之一, 荀绲见过的阿谀奉承之辈何其多也,说白了,他这辈子最讨厌的,就是那种溜须拍马之人,可偏偏眼前这年轻人,每句话都是捧着他说,可偏偏每句话都说在了他心里! 实在让他一点都恨不起来! 荀谌咽了下口水, 一个月过去了, 眼瞅着马上他就要出去接亲大婚了! 可他想了整整一个月, 愣是想不明白这李伯川到底是给他父亲下了什么迷魂药了! 别的不说, 就单说这围棋一道, 小时候自己和荀彧和父亲下棋,那是走错一步就要挨手板的!biqubao.com 就算长大之后和父亲对弈,一旦走出了庸手,也免不了要被父亲责骂一番, 可你再看看这李伯川, 跟他父亲在这下了三盘了! 没有一局能坚持到中盘, 这要是换成他们兄弟俩,估计荀绲早就大发雷霆了,可你再看现在? 嘴角都要咧到耳后根了,哪里有半点生气的模样,这让荀谌怎么给荀彧回信? 啊! 父亲这里你不用操心, 他给咱俩新找了个叔叔, 俩人玩的可好了?! 想到此处, 荀谌不由得叹息一声, “父亲、伯川,”, “该迎亲了!”, ...... 张灯结彩! 红绸披挂满了整个平原城,不管是不是迎亲仪仗车队的必经之路,都挂着红绸红灯,丝毫不比当年李忧结婚的阵仗差上多少! 要说这荀谌,虽然在平原城中也有些威望,但要是和李忧比起来确实差了不少,毕竟荀谌克己复礼,为人处世都是一副古板套路,跟李忧比起来,自然是要差上许多, 除了一些家中孩子在平原学堂读书的人家,剩下的人其实只知道这位先生曾为了保全玄德公和他自己的名节,在荆州自毁容貌,气节过人, 至于更多的,其实他们也就是一知半解, 那为什么荀谌这次的婚礼阵仗如此之大呢? 很简单, 因为甄家有钱! 李忧大婚之日,全城同庆,那是民心所向,所有百姓发自内心的祝贺那位伯川先生, 而荀谌大婚,全城同庆,主要还是张夫人花了钱了, 这事说来也简单,随便敲开一户人家大门,送上两条大红绸和不少喜钱,告诉对方要在荀谌大婚之日将这红绸挂上一天, 荀谌本就是刘备麾下的重臣, 这些平原百姓能尽上一份力,本来就喜不自胜, 谁会拒绝? 根本不可能! 迎亲的车队缓缓从城南走到城北,将甄宓从甄家接了出来,又从城北走到了城中,走到了刘备新赐给荀谌的宅子里, 现在的刘备可是学会了, 再也不像之前那样苦思冥想送什么礼物可好! 不管谁结婚, 直接送一套三进三出的大宅子, 肯定错不了, 身为主婚人的刘备站在庭院中,看着这一对佳人缓步向他走来,心中不由得感慨万千, 良缘由夙缔,佳偶自天成, 荀谌和甄宓这两个人根本都不用做什么,仅仅是一起站在那里,就是一对羡煞旁人的恩爱鸳鸯! “执子之手,与子相悦!”, 刘备身为主婚人,一步一步的引导着两人完成古礼,虽然这大婚之日的古礼繁杂的很,但俗话说熟能生巧,当过这么多次主婚人的刘备,现在也算是轻车熟路, 荀谌和甄宓执手对视,脉脉含情, “友若先生,这手牵着可还舒服?”, “那是自然!”, 荀谌看着面前的少女,难得在这种古礼进行之时露出笑容, “真不知羞!”, 甄宓白了荀谌一眼,歪头说道, “说起来我还是平原学堂的学生,先生是平原学堂的院长,按理来说,我还应该唤你一声老师,怎的现在老师却与学生大婚,这恐怕不合古礼吧?!”, “古灵精怪!”, 荀谌无奈的笑了笑,拉着甄宓向前走了一步,准备敬谢祖宗, “或许有一事,你一直不知,”, “我本来也要负责教书的,但是这几个月,我拖了许久都未曾走上讲堂,怕的就是与你有了什么师徒之实!”, “我啊,”, “可没夫人想的那么老实!”, ......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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