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这就是汉朝的六礼, 纳采, 指的是男方家请媒人去女方家提亲,女方家答应议婚后,男方家备礼前去求婚,而这媒人,刘备自然是首当其冲,谁也不能跟他抢,如若不然,为何刘备昨日不在李忧宴席上? 他一天又没什么正事! 问名, 指的是男方问出女方的姓名八字, 纳吉, 指的是将男女双方的姓名八字拿在手里,回到男方祖庙去向祖宗祈福, 纳征和请期, 就是送彩礼和定婚期了, 至于最后这亲迎,就算不解释,定然也能让人一眼便理解其含义, 荀绲今日登甄家的门,要的就是将亲迎之前的所有礼节,全部都搞定,虽然其中的纳吉需要他将荀谌和甄宓的名字送到荀家祖庙中去祈福,算出二人是否合适,不过这都并不是主要的, 都是千年的狐狸,真没必要弄这些虚的, 咱有一说一, 别说李忧早就给这两人算过,是一对人间罕见的良缘绝配,就算李忧没算,若是他荀绲真认可了这门亲事,难不成荀家那边还真能给他传来一个两人是大凶的结果回来? 谁敢? 要是让荀绲知道是哪个王八蛋敢这么搞,那不得直接给他腿打折? 拐杖都得给他抡飞! 打不死他也得落他一身残疾? 古往今来,喜结良缘的夫妻,哪个当年不是绝配的卦象,从未见过哪个高门大户去自己家祖庙问吉凶,真得一个大凶的卦象, 最简单的一个例子, 皇帝赐公主给诸侯的事也不是没有,怎的从来没见过往前哪个公主被赐个大臣时,算出来个大凶之兆, 真要有这种节目, 估计作出此等卦象之人, 夷三族是板上钉钉了! 这种事情, 都是古人传下来的习俗,只有那些平民会信以为真,他们这些世家大族,多半只会遵守,而不会当做真理去践行! 再者说来, 那么多夫妻,个个算出来都是天作之合, 可后来怎么样了? 那不也是该丧偶的丧偶,该和离的和离, 若是这纳吉之事真的如此有用,这世上怎还会有那么多的悲欢离合? 良缘易得, 人心难测啊! 这不, 荀绲刚一进甄家的大门,直接就被张夫人迎了进门, 面对荀谌,张夫人或许还能拿拿架子,毕竟不管怎么说,既然他想娶自己的女儿,就是她的小辈, 她对着自己未来的女婿,摆一摆长辈的架子,就是天王老子来了,也不能说什么, 可荀绲可不一样, 荀家八龙之一, 不管是名望还是家世,都要甩他们甄家好几条街,别看他们甄家富可敌国,可荀家要是真想赚钱,就凭他们的名望,根本都不用真的出售货物,就能有一群人把钱用车拉到荀家门前! 甄家和荀家, 根本就不是一个量级的! 袁家倒台之后, 荀家就已经隐隐的有天下第一世家的名头了, 只见张夫人早早就在自家宅门处等候, 一看到荀绲等人, 立马就迎了上去, 欠身行礼道, “见过荀老先生!”, “荀老先生能来我甄家,实在令妾身惶恐,得知老先生要来,妾身特意早早备好了茶水茶点,虽然不算名贵,但也算是我甄家珍藏,还请老先生移步会客厅品尝如何?”, “张夫人不必多礼!”, 荀绲拱手回了一礼,不慌不忙的说道, “既然夫人已有安排,老朽自当从命,不如让两个孩子一同前去,也好让老朽看看,他们二人是否般配可好?”, “理应如此!”, 荀绲的话有理有据,张夫人自认也没有什么拒绝的道理,众人移步会客厅后,只是稍微等了一会,甄宓就在侍女的带领下进了此地, “甄宓见过伯伯!”, “欸!”, 荀绲当即答应一声,他活了这么大岁数,别的本事或许不大,可就这一双眼睛毒辣的很, 甄宓刚一进门, 荀绲就看出了此女的不凡之处, 缥缈出尘、宛若仙女临凡的外貌暂且不提,光是这一份镇静自若的气度,就绝非那些只会女工的寻常世家小姐可比的, 这份气质, 往往只在那些士族世家里的小姐身上才能见到,荀绲心中满意的紧,他清楚的知道,这甄宓若不是读过不少诗书,断断不会有如此气度,这怎能让他不满意呢? “不愧是被刘良评价为贵不可言的女娃,真是令人喜爱,只不过嫁到我们荀家,恐怕友若这小子没有这个本事啊!”, “伯伯!”, 甄宓柔声唤了荀绲一句,低头说道, “甄宓不求什么贵不可言,只求一个真心待我的夫君,便知足了!”, “哈哈哈哈!”, 荀绲朗声大笑,看向甄宓的眼光也越来越满意, 这个荀谌,先是投靠了他极为不看好的袁绍,又是在荆州和蔡家闹出了那么一档子震惊天下的大事, 让他操了一辈子心的荀友若, 终于有一件事让他满意至极! “你且放心,日后要是荀谌对你不好,你就告知于我,但凡老头子还尚存于世,定当为你做主!”, “还不快谢谢伯伯!”, 张夫人嘴快的很,可话刚一出口,便不由得有些后悔! 人家荀绲是来这提亲的,这句谢谢一旦出口,无异于女方已经答应下来, 想到此处, 张夫人不由得在心底叹一口气,没多在意, 自家女儿都已经是这副模样了, 自己若是再推三阻四, 到头来没准人家俩小两口还得记恨上自己, 得不偿失啊! “谢谢伯伯!”, 甄宓欠身行礼,退到一旁, “既然如此,不如咱们直接将这门亲事定下如何?”, 张夫人看向荀绲说道, “我正好认识一道家之人,颇有本事,不如直接让此人算一算何时是这两个孩子的良辰吉日,咱们也好早做准备不是?”, “不用不用,十月初八,良缘天成!”, 荀绲笑着回道, “这个日子,是孩子叔叔昨天刚算的,”, “放心吧!”, “不能坑孩子!”, 荀谌:“......”, ......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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