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城中, 刘表为了表示歉意,特地在自家府邸设下宴席,招待荀谌, 没办法,这人实在是太绝了,宁肯生愣愣的在城门之处弯腰静候一炷香,也要逼着自己亲自前去迎接,若是此时再不多施礼节,安抚这人,天知道这倔梆子回青州复命时会和刘备说些什么, 虽然刘表是真心觉得,刘备无缘无故派使者前来不说是黄鼠狼给鸡拜年,也绝对是另有图谋,绝非善类, 可是要让他与前些日子刚刚大胜了袁绍的河北新晋霸主掰掰手腕,刘表也是万般不愿的, 他的思路很简单, 他只想守住荆州基业不失,让他这个名副其实的汉室宗亲不至于背负骂名就足矣, 虽然刘备现在的实力不容小觑,可要是说远胜刘表十余万甲士,也实属夸大, 但为人之道,若无远虑,必有近忧, 袁绍二子,按照他麾下谋士蒯良、蒯越的说法,都是不堪大用之流,绝无守住祖宗基业的可能,不管是冀州、幽州、还是并州,都早晚要落入刘备之手, 那时候的刘备,实力暴涨是板上钉钉的事,绝非他刘表倾一州之力所能敌, 而曹操手握天子,麾下兵马也有十余万众,虽然骁勇,可终归与他实力相近,真要让他挑选一个盟友,曹操绝对要比刘备合适的多, 尽管曹操的名声比之刘备略有不如,可刘表终究半信半疑, 仁义? 天下间各路诸侯,哪个不是躺在民脂民膏上过活,他从来就不信这大汉新晋的镇东将军会真的是什么仁慈之辈, 他是更倾向蒯越的意见, 乱世之中,谋略当在仁慈之先! 但想归想,面子功夫刘表还是做足了的,身为一州之主,吃一堑长一智,若是一开始他便尽足了礼数,哪里还会有今日这不情不愿又不得补办的宴席! 强忍着不适,刘表从主位上起身,端起酒盏,举杯说道:“今日玄德公使臣荀友若来访荆州,同为汉臣,吾能得玄德此友不胜荣幸,诸君且与吾共饮一杯!”, “恭贺主公!”, 一众谋臣武将,举杯共饮,其乐融融,就连管亥也喝的高兴,唯有荀谌眼眸冷的像冬日从水井捞出来的冰魄玉珠,寒芒绽放, 原因无他, 刘表这话乍一听什么问题都没有,可心思伶俐之人仔细想想,便立刻不是那么回事了, 刘备刘表同是汉臣,这自然没错,可这二人也同是汉室宗亲! 刘表只认刘备是汉臣,对于其汉室宗亲之事却丝毫不谈,这就是最大的问题, 这可不是什么鸡蛋里面挑骨头,一个孩童永远不会指着自己的娘说:“这女人与我有点血脉关联,”, 抬了抬眼皮,荀谌还是将盏中酒水一饮而尽,毕竟人在屋檐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要是真让刘表在其麾下文武官员面前丢尽脸面,那就不好收场了, 凡事有先后,更有轻重, 荀谌将自己酒盏重新斟满,举杯再敬刘表, “景升公能如此想,正对我家主公胃口!”, “食君之禄,担君之忧,我家主公毕生之愿便是复兴汉室,此次派我前来,就是想与荆州结盟,修同盟之好,”, “我敬景升公一杯!”, 说罢, 荀谌一饮而尽,刘表虽表情有些僵硬,但终归还是陪了一杯, “友若先生说笑了,”, 刘表故作为难的摇了摇头, “玄德公四处征伐,得徐州,破寿春,巨鹿之战一举击溃袁本初四十万甲士,以少胜多,何其神物,”, “表,安于一隅,只想守住祖宗基业,保住荆州不失,和玄德公为了汉室征战四方的雄心壮志比起来,实在是有些小家子气,”, “人贵在有自知之明,若是如此草率的就与玄德公定下盟约,到时候拖了玄德公的后腿,我刘表岂不是成了罪人?!”, “此事兹事体大,还是慢慢商议为好!”, 刘表推诿之下,将荀谌的话消解与无形之中, 荀谌没有做声,刘表的话,虽然话里话外处处捧着刘备,可句句都有着话外之音, 荀谌刚说自家主公一心想兴复汉室,刘表立刻就表示自己只想守住汉室基业,不像刘备一样只会兴无名之师四处征战, 荀谌低头皱眉,思虑再三,还是选择暂且忍耐, 这刘表确实有几分口才,不愧为江夏八俊之一,尽管话里话外都针对着刘备,可却总能找到一个合适的极限, 若是荀谌想要借此发难,恐怕立马就要被扣上一个小题大做的帽子,不管是对他还是对刘备的声誉,都不是一件好事。 “主公,”, 席上一人拱手谏言, “青州刘玄德的仁义之名,即便在荆州百姓中都颇有传唱,在下到是认为,主公若是真与刘备共修盟约,反倒是件美事啊!”, 荀谌诧异抬头,看向说出这话之人, 只见那人头系蓝带发束,身着青色长袍,明明生的一副和善面庞,却眉眼如峰,多了些许英气,正是伊籍、伊机伯! “机伯所言不错,容我再想想......”, 刘表低头饮酒,俨然是不愿作答,搬出了一个拖字诀, 宴会持续到深夜, 这种人人多饮却无人尽兴的酒局,自从荀谌出了袁绍麾下,就再也没参加过这种所有人都貌合神离的宴会了, 回到驿馆, 管亥背靠房门,静声听了好久,这才确定无人尾行, “我说先生,玄德公如此仁义,那刘表为何迟迟推诿,不愿结盟啊?”, 荀谌缓缓落座,点燃烛火,火光映照在荀谌脸上, “人本善妒,有何稀奇,”, “玄德公在刘表的心里,始终有些高高在上的意味,这世上,没人愿意甘为人下,”, “谁说的?!”, 管亥不以为然, “我就愿意!”, “玄德公让我那帮老弟兄都有地种,有饭吃,虽然谈不上大富大贵,但只要活着有奔头,我这条贱命,为玄德公死了都值!”, “别说甘为人下,做牛做马我都不在乎,先生你说,这不对吗?!”, “哈哈哈哈,”, 荀谌受抚宝剑,笑出了声,好似这一天的委屈都再不复存, “对,在对不过了!”, “你啊,你啊,活的还真是通透!”, “令人羡慕啊!”, ......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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