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初一到初五,萧国峰小子们足够多的时间休息,到初六,萧国峰就又让他们复习了。 春节过后,天还没有完全冷,菌菇还能继续种。 萧国峰的日子又回到了春节之前,边种蘑菇边学习的日子充实日子。 只是这样的日子才开始了两天,萧国峰家里就来了客人,不是别人,正是萧国峰的同学兼好友文建武。 这天他是和他爸爸一起来的。 还给萧国峰带了许多的年礼,鸡鸭鱼肉和糖果饮料。 萧国峰心中立即猜到他们父子两个可能是有事相求,便热情招呼他们坐下,又让媳妇和小妹去做饭。 “国峰,你那次帮我们家一个大忙,我们心中很感谢,也一直把你当我们家的恩人,既然是自己人,我也不跟你拐弯抹角。”文红兵坐定之后直接说出自己此番来找萧国峰的目的,“我们父子两个这次上门是来求你帮忙的。” “文叔你请说。”萧国峰真诚看着他们父子,等着他们继续说。 “我听说一直带着你们村的孩子们在学习,我想让建武也跟你们一起学习,你放心让建武给你干活,这是应该给你的报酬。”文红兵说道。 “这当然可以。”萧国峰也希望文建武能考个好分数,“如果叔你相信我,那就让建武过来。” “多谢你国峰。”文红楼兵虽然知道银河国峰一定会答应,可心中还是非常感激,又看向自己儿子,“今晚你就留下。” 说完又对萧国峰说,“明天我就送两百斤大米来。” “叔,这太多了。”萧国峰一听两百斤大米,都够文建武吃半年了。 “要的要的。”文红兵可不能让自己儿子在这儿白吃。 萧国峰没办法,只好由着他。 文建武的加入,并没有对萧国峰的生活有什么影响,只不过是釆蘑菇和给蘑菇浇水的时候,更快了些。 元宵节过了几天就开学了。 容校长如约定好的那样,让萧国峰他们自己组成了一个班,文建武因为寒假就跟萧国峰一起学习,开学之后,也跟柳月明和学校申请来了萧国峰的班。 因为要到学校去上课,萧国峰就把给蘑菇浇水和釆蘑菇的活儿交给了建国的爸妈,说好了给他们工钱,夫妻两个死活不要,就说是帮忙。 他们可不是那种没脸没皮的人。 没有萧国峰,他们儿子还是个混子,现在儿子能学好,还有希望考上大学,这都是萧国峰的功劳,他们还收萧国峰的工钱,这像什么话。 萧国峰也不跟他们拉扯,放心的去上课去了。 上了十天课,周蒙找来了。 “萧老弟,我的辞职批下来了。”周蒙是特意在周五的晚上来找萧国峰的,“我这段时间都打听过了,东城那边的服装是最好的,我决定去那边进货。” “东城不错的。”萧国峰点头,就算是在上辈子,东城也一直是国内的服装仓库。 现在也是如此。 什么牛仔裤皮夹克,白衬衫连衣裙,在东城统统才能找到。 “你也这么觉得,对那我这条路就没有走错。”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周蒙现在对萧国峰是莫名信任。 只要是萧国峰也说好的事,他才觉得自己做对了。 不过周蒙今天来找萧国峰,可并不只是跟他说自己打算到东城去进货的事。 他是来借钱的。 “萧老弟,这话有些不好意思说出口。”到了关键时刻,周蒙有些难以启齿。 “大哥你等会儿。”萧国峰内陆这样,就知道他这是要来找自己借钱来着,萧国峰站起身,等他再从自己和房间里出来的时候,手上拿着一捆大团结。 “兄弟,你这是……”周蒙立刻明白了萧国峰和意思,萧老弟是个实在人啊。 “大哥,这是五千块,是我过去这段时间卖蘑菇赚到的钱,还没来得及存到银行里,现在大哥须要,我也就省得往银行跑了。”萧国峰把钱放到周蒙的面前。 “兄弟,你是实在人,大哥我不的白鸽你的,我给你写借条。”周蒙习惯性去掏笔。 “大哥,你把我看成什么人了,我借钱给你,是在帮你,让你给我定借条,那不成了趁人之危了吗。”萧国峰赶紧拦住他。 他可没忘记周大哥在过去这半年里对他的帮助,现在周大哥困难了,也该是他伸出援手的时候了。 “兄弟,你比我亲兄弟还亲,你放心,你这份情,我一辈子铭记于心。” 周蒙那叫一个感动,他把针收好,这才又对萧国峰道,“兄弟,哥哥我这次是第一次去东城,人生地不熟,我想请你在周末的时候陪我去一趟。” “好,我也想去东城看看。”萧国峰上辈子就在萧国祥考上大学之后,就被李山草要求去东城打工,他对东城还是很熟悉的。 既然周大哥需要自己,萧国峰自然是义不容辞的。 “那就多谢兄弟了。”周蒙心里那叫一个感激不尽。 外人不知道他的计划,家里人都知道他为了留下孩子,放弃了供销社稳定的工作,决定下海。 家里也不是没有工作清闲的,可梁他提出想请他们陪他一起去一趟东城,吃住车费他全包,也依然没有人愿意陪他去。 周蒙在来找萧国峰之前,是真的沮丧得不行。 可他所有的烦闷在见到萧老弟之后,全都烟消云散。 萧老弟为他解决了所有的问题。 这种轻松感,让周蒙决定以后,当萧老弟是他的亲兄弟。 两人计划好了之后,周蒙就把叶海燕和周日心洁也带到了萧国峰家里,没办法,他辞去了供销社的工作之后,他供销社分给他的房子也没有了。 他的媳妇家里的兄弟姐妹,也都有他们自己和生活,他们家里也是住不下的。 并且,周蒙对了他们也不是很放心,她媳妇还是躲在农村安全一点。 郑家姐妹便合住到了一起,给她们母女俩腾出了个房间,并叮她们母女俩能不出门就尽量不出门。 叶海燕也知道事情的严重性,住到大梁村之后,不仅自己不出门,也不让周心洁出门。 好在萧冬梅他们去上学之后,家里也没人来。 也没人发现他们住在这里。 萧国峰则和周蒙出发去了东城。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7_167667/732106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