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蒙最终醉倒在饭桌上,这样的他,也回不了家。 萧国峰也无法骑车送他回家,只能扶他回隔壁自己那边,让他在客房里睡一下。 然后他也和其他人一起在外面看电视。 看到天黑的时候,大家也都回家做饭去了。 众人才刚走,叶海燕就牵着周心洁来了。 “嫂子,大哥他今天喝得有些多,人就没让他回去,你坐会儿,我现在就去叫他。”萧国峰说着不让周心洁拿了家里的零食和水果。 “打扰你了,国峰兄弟。”叶海燕和女儿坐下,冬天因为穿得多的关系,她整个人只是看上去显得胖了点,大大的冬衣,让她看不出是怀孕了。 “没事,嫂子,今天是大哥帮了我的大忙。”萧国峰说着,先倒了杯温水,就去客房叫醒周蒙,“周大哥,醒醒,嫂子来了。” “嗯?谁?”周蒙突然被叫醒,整个人还很懵,直到看到萧国峰那张脸轻的国字脸,这才想起自己今天是给萧国峰送电视机和洗衣机来的。 “电灯都打开了,天黑了啊。”周蒙从床上坐起来,揉了揉自己有些疼的头,“国峰你刚才说谁来了?” “嫂子来了,天黑了,她一个人有在家不放心你,带着心洁一起来了。”蒸国峰把手中的温水递给他,“喝点温水,会好受一点。” “多谢。”周蒙接过温水,大喝了几口,干渴的喉咙瞬间舒服了好多。 他拿着杯子下床,走到外面的时候,杯子里的水已经被他给喝完了。 “爸爸。”周心洁看到周蒙出来,立刻跑向爸爸。 “心洁,你怎么来了?”周蒙把女儿抱起来,朝妻子走去,“走累了吧,我好久没跟国峰一起喝酒了,今天喝得有点多,让你担心了。” “没事。”叶海燕本能朝他一笑,夫妻两人并排坐在沙发里,周心洁则坐在爸爸的腿上,手上还拿着糖果在吃。 这一幕很是温馨。 “既然天黑了,就在这里吃吧,吃完我送你们回去。” 萧国峰开始留人。 “好。”周蒙是心疼媳妇的,这么晚了回去再煮饭,晚饭也晚了,可不能让媳妇饿着了。 “那就听你的,国峰兄弟今晚打扰了。叶海燕抱歉说道。 “嫂子别这么客气,我也没少到你们家里打扰。” 等吃过晚饭,萧国峰不放心他们独自回去,就骑车载着周心洁在自己自行车后面,叶海燕帽是周蒙载着,四人回到了周蒙的家。 周心洁还在车上就想睡觉了,等回到家,叶海燕烧水给她洗脸洗脚,就让她先睡了。 “这孩子是个儿子,我想留下他。”等叶海燕哄女儿出来,就听到丈夫跟萧国丹讲他们夫妻最为难的事。 “大哥已经考虑好了吗?”萧国峰说完才喝下一口热茶。 “我已经想好了。”周蒙说着,伸手握住媳妇的手,她也顺势坐到周蒙的身边。 “那大哥你的工作就保不住了。” 萧国峰说出他即将面临的最坏的结局。 他既然决定要生这个儿子,那这个儿子就是藏不住的,只要这儿子暴光,周蒙的工作也就完了。 “现在下海也是有出路的,我婶婶和新城叔过去这半年的时间里,就赚了我三四年的工资,这是真让人无法想像,可它却是事实。”周蒙已经决定下海了。 不说别在,单就他国峰兄弟,只是种些特殊的蔬菜,赚到的钱就不少,这一年不到,两间房子建好了,家里装了电灯,买了电视洗衣机,并且那钱还在源源不断的往他的口袋里钻。 这不比他上班好? 上班是稳定,可是上班不让他上儿子。 他都已经了解过了,虽说现在是不给生两个,可是在农村,要是大家躲得过去,把孩子生下来,那就是一条生命,也是没人敢害死的。 只要交够罚款,这孩子就能留下。 而他们这些在单位里有稳定工作的,除了要罚款之外,还要被开除。 他索性就不要这份工作了。 他始终觉得,孩子更重要。 “这也不失为一个办法。”萧国峰也是这么认为的,“既然做了选择,大哥,我建议我们就磊落点,主动辞职吧,开除并不好听。” “好,我今晚就把辞职申请写好,明天就交上去。”周蒙决定道。 “那大哥有什么计划,是要跟赵婶婶一样做吃的?”萧国峰这才和他谈起未来的打算来。 “我现在还没有头绪,兄弟,你有什么好的意见吗?”周蒙虽然决定了下海,可是他还不知道自己到底能做什么。 “谋生的手段无非衣食住行,住和行,我们普通老百姓暂时还不能粘手,我们能做的也就只有吃和穿。 吃的话,自己做,是要起早贪黑的,非常辛苦,但是利润也非常大,做得好,能做成品牌,以后一样能躺着赚钱。 如果前期资金充足,可以请人,这样自己就不那么累,但这并不安全,会有泄密的可能。 大哥,我建议你先做服装,未来三四十年内,服装都能做。” “说起服装,我以前就喜欢自己做衣服,要不是意外有了这个,我原本是想等心洁上学了,就去学裁缝的。心洁爸,你做服装吧,说不定以后,我们能买自己的衣服呢。” “嫂子,这个想法非常好。”萧国峰没想到叶海燕也有这样的梦想,他相想起之前在火车上遇到的扈卫国,想着他们圭省有很大和可能会发展桑蚕养殖,到时候桑蚕丝制品绝对会是圭省的代表,叶海燕可以走这条路。 萧国峰立即对她说,“嫂子,等你生了孩子之后,可以请人帮你看看孩子,你去学一下服装设计。” “是吧。”叶海燕这些年一直在家看孩子,她也想实现自己的梦想的。 “好,到时候我们就请人来帮忙看孩子,你去学习去。”周蒙毫无意外的支持叶海燕。 “好,那我们就这么决定了。” 叶海燕脸止全都是对未来的期待。 萧国峰也不打扰他们,再坐了一会儿,就起身离开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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