灶坑里面凑一把柴火,点着。灶坑上面的大铁锅舀上半瓢水,水热了之后把锅刷一刷,再用水舀子把水舀出去。 其实铁锅本来也不脏,但是给陈默做饭,王英下意识地就要把所有的东西都弄得越干净越好。 大铁锅烧干后,放进白色膏状的荤油,白色的荤油一接触到热锅,就融化变成了热油,开始微微冒烟之后,放入洋柿子罐头,炒啊炒啊,把洋柿子炒出汁液,炒得起沙,再加大量的水,水沸腾了一点点下入面疙瘩。 “默默,那个架子里面有个草篮子,里面有鸡蛋,全拿过来。” “哦。”陈默走过去,探头数一数,“啊?要十个那么多吗?” “里面有十个?” “嗯。” “还不错啊,这些母鸡天冷之后都不怎么爱下蛋了,今天是我妈去捡鸡蛋的,看来它们知道你们要回来,特意努力多下了一些,算上之前的,竟然有十个了。要的要的,都拿过来。天冷我妈也没有一直圈养它们,都依然还是最纯的笨鸡蛋,你们在北京呀,什么都好,但是这菜啊蛋啊,肯定是没有我们这新鲜的。难得回来,都给你们。” 这是英子姐的心意,陈默也不拒绝,况且,英子姐跟牛婶平时也不会缺鸡蛋的,她们两个人的条件,在这十里八村也已经能算上数一数二最好的了。 鸡蛋敲了,打散,黄澄澄的一盆,散着倒进疙瘩汤里,红红黄黄的这食欲一下子就上来了。 一大盆的疙瘩汤端到桌子上来,王英也拿了自己的碗,准备陪着他们一起吃一小碗。 “嗯!就是这个味儿!我用一样的材料一样的东西,但是怎么都做不出英子姐做的味道,这个味道我想念了好多年了。” “你喜欢就好。” 看陈默爱吃,王英由衷地喜欢。“这顿先垫吧垫吧,等一下我烧水,杀鸡,下午给你们做一顿好的。” 四个人一边吃饭,一边聊天。 陈默问出了一直憋在心里的问题,就是关于离婚前后具体的情况,英子姐到底有没有受欺负。 “刚开始是有些委屈,但是好在,我妈去了。你们知道我妈的性子,这辈子最看不得的就是我被欺负。所以她去了,自然就搞定一切了。我很顺利地离了婚,也是我妈带着人,把我的东西从他家搬到了厂子的宿舍。本来,我自己想搬的时候,他们不让动,还要搜我的东西。我妈去了之后,一切都顺利了。” 陈永峰他们点头,这些他们当然是信的,牛婶的威力他们是见识过的。 “谢谢我妈,我从小就受她保护,没想到长大了三十来岁了闹离婚,还是要让她保护我。” 陈永峰开口,“英子姐,不用觉得是给牛婶惹麻烦,牛婶工作这么努力,获得这么多荣誉。她想分享这种成果的人,不就是你么?牛婶为什么能这么顺利地带着你离了婚,搬了东西,不止是因为牛婶擅长吵架,对不对?你想,就你刚才的描述,你以前那个老婆婆,是个善茬吗?” 王英搅动着碗里的疙瘩汤,“也不是,她也挺能吵架的。” “那不就完事了。让他们屈服的不是牛婶的吵架能力,而是牛婶的社会地位。牛婶熬到现在这个地位,能分享这种快乐的就是你。她能利用这社会地位,帮你解决人生大事,对于牛婶来说,我相信她也是满足的,开心的。当然,不是说你离婚她开心,你能懂。” 王英点点头,“我懂了,最近我就是担心我妈因为我的事操心,其实关于离婚的事,我是真的无所谓的,你们也能看出来。说真的,在不对的人身边每一天都那么漫长。离婚之后,我觉得我的人生都从此光明了。黄子屯的人在背后怎么讲我,我是知道的,但是我真的不在意,自由的日子真是让人开心。开心到我可以忽略别人的目光,我平时在县里工作,也不用太在意。只是,我妈一直在屯子里面工作生活,我担心那些人的话,让她不舒服。” 陈永峰对此一点也不担心,“这个我觉得,你就更不用担心了。牛婶的性子,你比我们更了解,没人敢在她的面前嚼这些舌根子的。” 王英点点头,端起碗来喝了一大口疙瘩汤。 陈永峰虽然比她小四岁,但是从他八九岁的时候,她就不由自主听他的话,而且事实每每都能证明,他说的话是对的。 陈永峰说十句话,比她自己想十个月都管用。 吃完了饭,陈永峰他们没有让王英杀鸡,今天的晚饭,他们不在这里吃的,他们的计划是带着王英与牛丽红,去县里的国营饭店大吃一顿。然后在县里的招待所住一晚。 陈默,是怎么都不想在黄子屯睡觉的。 “那如果今天下午宅基地的事情没处理完毕呢?如果他们都不想花钱买,等你们走了之后,又开始琢磨着像今天这样强行霸占了去呢?” “不会的,他们那些人,不敢。哪天真有一个不开眼的,牛婶也会教他做人的。” “嗯,我问了妈妈好几次,她也是这样说,跟永峰说的一样,看来我可以彻底放心了。” 吃过了疙瘩汤,他们回大队那边吗,红旗车再一次发动,这声音又一次牵动了黄子屯所有人的心。 尤其是老陈家的人,他们全家竖着耳朵,听着那汽车的声音。 “这是从牛队长那边,回了大队了。”刘珍珠把耳朵从玻璃窗上抬起,对着炕上的其他人说。 “那这现在可咋办。”陈建强问完,屋里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到了陈建国的身上。 他们老陈家的人,自始至终都认为,这位是陈永峰的亲爹,所以现在,自然得是陈建国拿主意。 “看我嘎啥啊?看我有啥用?我哪知道这小子跟那个丫头,能像鬼似的,十年不出现,一到这个节骨眼了,竟然真的就回来了。” “是,他们自己回来,倒还有说话商量的余地,没成想邵锦成那个小疯子也跟着回来了,看刚才那架势,俺们屯子的人要是跑得慢一点,他还真敢撞死几个呐。”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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