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 苏清婉顺势躺在许庆怀里,动作轻微蠕动,在找一个舒服的角度躺。 喂奶是件很辛苦的事,特别是她还要一次喂两个。 “就顾着吃了,也不知道看你爹一眼。” 许庆捏着南南肉嘟嘟的脸颊,许庆回来他都不带掀下眼皮的,逆子。 许庆静静的躺在沙发上,轻轻搂着她们母子仨,陪着媳妇奶孩子,场面十分温馨。 “晓霞被我接到村里住了。” 待苏清婉奶完孩子,两个小家伙躺在沙发上吐着泡泡,许方才与她说吴晓霞的事。 “真的,她还好吧!” 果然苏清婉听到吴晓霞被许庆接回来了,立马瞪着一双水眸亮晶晶的盯着许庆,眼睛满是惊喜之色。 “那是自然,这次回来,就是要接你们母子到乡下待段时间,张艳也在,你们仨正好可以聚一聚。” 许庆捧起苏清婉温婉秀丽的小脸就一顿揉,脸上那表情像是在说,还是老公懂你吧,快夸我。 “太好了。” 苏清婉兴奋的坐到许庆大腿上,赏了许大官人一个大大的拥抱。 “走,我们去买菜。” 带孩子回乡这种事,还是汇报岳父岳母的,许庆将苏清婉放到沙发上,而后便进房拿背带。 是许庆自己做的前挂式婴儿背带,可以将孩子背在前面。 许庆肯定背乖巧听话的囡囡了,南南由苏清婉来背。 两人互相合作,确定都绑稳妥了,这才一起下楼朝菜市场走去。 第一次带娃陪许庆去买菜,苏清婉显得有些小兴奋,就连步伐都不自觉的轻盈了许多。 两人一人背着一个小胖墩,走在街上回头非常高。 特别是两个小家伙睁着萌萌的大眼睛,好奇四处张望,惹得一群女青年心花怒放。 恨不得跳过结婚直接自己生一个,当然这肯定不现实,这年头口号喊的女人能顶半边天,实则女性赚钱真的很难。 这年头想要家庭美满,绝大部分还得看自家男人能不能干,但这年代的人幸福指数普遍很高,因为他们懂的知足。 像苏城这种地方,下午市场我会开业两个小时的,现在大冬天的,也不用担心菜不新鲜。 许庆买了半只猪蹄,又买了一斤排骨,外加买点肉加一些蔬菜。 回去的路上,许庆看到一棵长在路边的木瓜树,找了根棍子就敲下一颗一斤重的青木瓜。 苏清婉现在要奶两个娃,木瓜炖猪蹄是最好的下奶餐。 回到家,许庆就独自在厨房忙活,苏清婉则是在客厅带娃。 这年头男人下厨可是会被笑话的,但许庆不在乎,自己的媳妇自己宠,他是那种在乎别人闲话笑话的人吗。 这也是苏远山这个老登,对许庆这个女婿越来越顺眼的原因。 他表面没表现出来关心,实则自苏清婉成年后,一直在忧心这事,就怕自家女儿嫁人后给人当牛做马。 待苏远山与林薇仪回来,许庆已经做好了满满一桌子菜,甚至自作主张将苏远山泡的药酒,都给倒腾出来一些。 “爸,我敬你一个。” 饭桌上许庆举杯向岳父敬酒。 “呵,小子今天变性了!” 苏远山闻言眉头一展,鲜少见许庆这么主动要和他喝两杯,揶揄了一句,倒是爽快的端起药酒与许庆碰了一个。 “这次的事情多亏了爸,不然我要从北三脱身估计要废不少事。” 许庆这话是发自肺腑的,苏远山工作上迂腐刻板,这次为了给他找外援,肯定是应允了常岩什么条件。biqubao.com “你说常岩啊,他原先就是在苏市工作,后来因工作出色升迁了,就调到北三去了,这次他要回来,我就点个头的事,不算违反规定。” 苏远山心情舒畅的抿了口酒,一脸嘚瑟的向许庆摆手。 而后说起常岩的事,好人才,到哪都有人喜欢,他只是顺水推舟,把能干实事的人才,从北三旋涡里捞出来而已。 “都一家人,谢来谢去的。” 林薇仪看着爷俩现在这么和谐,心里也高兴,其乐融融的才是一家人嘛。 许庆与苏远山推杯问盏。 苏清婉抱着木瓜炖猪蹄汤在那苦大仇深,哪怕许庆炖的猪蹄汤再顺滑,它也是一道没有味道的汤。 隔三差五的就要喝上一顿,任谁都腻。 于是忍不住在桌底下踩了许庆一脚,提醒他别忘了正事。 许庆察觉到媳妇的小动作,给了她一个放心的眼神,放下手中的酒杯。 “爸妈,我打算和清婉回乡下住一段时间,厂子那边有点事要处理。” 把岳父喝高兴了,许庆这才开口与老两口说道。 “最近我团里走不开啊。” 林薇仪闻言眉头一皱,两心肝才两个月大她有些不放心。 “妈,您放心吧,我和清婉能照顾的来,您要是空了,就回村,这城里哪有田种。” 就知道林薇仪舍不得两外孙,许庆早就准备好了说辞。 “他们都不是孩子了,还照顾不了两个屁娃吗,瞎操心。” 苏远山虽然也舍不得两外孙,但他觉得,男人还是要以事业为重。 “行,等我忙完这几天,我就回许家屯,让你孤家寡人去。” 苏远山居然还帮腔,不得媳妇心,林薇仪刮了自家老头子一眼,也只好答应了。 翌日一早,许庆收拾好孩子日常用品与衣物。 而后带着老婆孩子,驾驶着路虎小卡踏上了回村路程。 许庆回村第一件事,就是带着俩孩子去看大伯。 而苏清婉则是放假了,找两个小姐妹叙旧去了。 许庆一来,大娘赶紧找个小凳子坐下,许庆挨个将两娃递给大娘抱着。 “嘿呦,大胖小子。” 俩娃因为营养充足,长得浑不溜的,简直就是奶奶的梦中情孙,大娘抱着俩娃简直爱不释手。 “给我一个!” 许建国在一旁看着直乐呵,扒拉着大娘,让他分个侄孙给他抱抱,他这个当大爷的也稀罕的紧啊。 “你悠着点!” 大娘将南南递给许建国,看的出来,两老都非常的小心,毕竟还只是两个月大的孩子,娇嫩着呢。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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