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小子,什么时候学会拍马屁了?” “你爹我想要和秦皇、汉武、唐太宗比,现在还欠点火候。” “至少现在还不行。” “等到什么时候咱能够一统天下,将整个天下打服了,才有资格和他们平列。” “至于宋祖,还是算了吧,咱以后肯定会超越他。” 朱元璋嘴角上挑,眼眸之中闪过渴望之色。 能够成为皇帝的,谁不想要和历史之上有所作为的皇帝比一比? 秦皇汉武虽然都是暴君,但是他们至少也做了很大的功绩。 唐太宗李世民是一个六边形战士,文武双全,并且创造了贞观之治,这样的千古明君,确实千古少有。 大唐大半都是李世民自己打下来的,还让万邦臣服,成为历史上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征服漠北的皇帝。 就光凭借这一点,就能够打败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历史帝王。 漠北一直以来都是王朝大患,秦朝时期,外族只不过是一些松散部落,并不算强大。 可到了汉朝初期,匈奴统一漠北,建立大统一的草原王朝开始,外族由弱小,转变为强大。 汉朝连年和外族征战,最终都以失败告终,甚至对其称臣纳贡,直到后来,汉武帝来了一句:寇亦可往,我亦可往。 最终汉朝开始和外族全面开战,不惜一切代价也要剿灭外族。 不得不说,汉武帝是成功的,虽然代价很大,消耗光了汉武帝、汉文帝、汉景帝三朝的所有积蓄,可战果还是很强的。 直接将匈奴打残了,虽然没有彻底解决外族的问题,可也削弱的匈奴,给后来的汉宣宗刘病已打败匈奴有了机会,彻底降服了匈奴,让其曾臣。biqubao.com 之后匈奴就陷入了内乱之中,无力在管汉朝,而西汉没过多久灭亡了。 经历了五胡乱华之后,突厥也开始越来越强大,掌控了整个漠北疆域无比庞大。 后来隋文帝杨坚谋朝篡位,登基称帝,统一天下,分裂了突厥,形成东西突厥。 隋朝灭亡,东突厥的势力越来越庞大,甚至整个华夏大地的割据势力都臣服东突厥,东突厥可动用兵甲超百万,实力极为强大。 而隋朝灭亡后,唐朝人口不足千万,就算按照十比一人口抽取兵力,都无法对抗突厥。 突厥在李世民登基称帝后,立刻发动战争,兵临长安,李世民纵有雄兵数十万,可大唐疆域十分辽阔,光光守城士兵都需要花去四五十万人,根本无力对抗突厥。 最终有了渭水之盟,这个对于李世民是耻辱,对于汉人是福泽的盟约出现。 如果当时李世民坚持对抗突厥,刚刚建立的大唐王朝就会覆灭,而不足千万的人口,只能够成为突厥的两脚羊,五胡乱华将会重现历史。 李世民忍辱负重,最终只花了三年的时间,消灭突厥,将突厥可汗抓到了长安,让其成为了长安舞王。 东突厥被消灭后,周围所有的外族臣服,尊李世民为天可汗,拥有任免外族国王的权利和调动外族兵力的权利,彻底将漠北版图收入囊中。 也正是因为这一点,所以后来的李治才能够消灭西突厥,疆域达到前所未有的强盛。 而朱元璋想要和这些皇帝媲美,自己必须也要做出相应的功绩才行。 至少现在自己还没办法媲美,毕竟自己才统一了南方。 “父皇,所以,让儿子去呗?” “儿子到现在都没上过战场,让儿子体验一把?” “怎么样?” 朱标看向朱元璋,咧嘴一笑。 “不行,其他的事情都可以,唯独这件事情,不行。” “标儿,神机营是你的,他们立了功,都是算在你的头上。” “你不需要军功,因为这神机营,就是军功。” “为何咱没有收回你的神机营?就是为了让他们去立功。” “而你就是神机营的统帅,神机营出手,就等于你出手。” “这段时间,神机营的战斗力,所有人有目共睹,你的军功不会比任何人差。” “至于上战场,你呀,想都别想。” “要真让你去了,你娘还不活剐了咱?” 朱元璋憨笑一声,伸出食指摇了摇。 “老朱,你就惧内,惧内惧到极致了。” “哼。” “到底谁当朝?” “老朱,你可是未来这片土地的皇帝,是至高无上的存在。” “咱们能够硬气点不?” 朱标眉头紧锁,看向朱元璋,双手叉腰,对战场十分渴望。 “标儿,还真别说,你娘还是挺恐怖的。” “你娘撅起来,十头牛都拉不回来。” “咱呀,还真不敢和你娘吵。” “咱这不是惧内,咱这是心疼咱自个媳妇。” “你以后要是心疼你自己媳妇,没准比咱还不如呢!” “咱虽然即将登基称帝,但是你娘未来必定是皇后。” “皇后掌管后宫,你现在还未及冠,所以,依旧归你娘管。” “不归咱管,咱不插手。” “嘿嘿...!” 朱元璋嘿嘿一笑,在自己儿子面前,毫不在意形象。 “......!” “老朱,咱服了你了。” “咱不去就不去。” “哼。” 朱标撇了撇嘴,转过头去。 “哎,别生气呀?” “要不,这件事情,你和你娘去说?” “你娘同意,咱,二话不说,敲锣打鼓送你去战场。” “怎么样?” 朱元璋憨笑一声,伸出手搭载朱标肩膀上。 “算了,我说不过你。” “找娘去说,我才是没事找抽呢!” 朱标苦笑一声,自己去找马秀英,这不是不嫌事大吗? 一顿揍是在所难免的,他才不傻。 “这不就的了?” “你爹我没揍你,你就烧高香吧!” 朱元璋开怀大笑。 ......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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