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 竹竿男眉头微皱,对李大柱催促道。 倒是贵妇人脸上带着盈盈笑意,温柔地说道,“没事,若不愿意,就算了,领了赏就下去休息吧。” 话温柔。 语气也和善。 但。 李大柱不接受。 这他妈的当老子是使唤人了?! 竹竿男也不接受,好不容易逮准了一个马屁机会,岂能放过,脸色阴沉地威胁道,“快点,别让我催。” 李大柱心中冷冷一笑,面上故作拙劣地用五指握住了毛笔。 这个握笔的姿势一出。 又是几声嗤笑响起。 “就这,别把笔给戳坏了。” “戳坏就好了,不正中了下怀,姓利的这回可算是捞着了,这小子脸丢得越大,他这招就越成功。” “真是讨厌,非要出现在这里,被姓利的利用了,一泡狗屎倒还被用成了金子。” ...... 竹竿男连忙恭维贵妇人道,“您看,这才是没入门呐,您握笔犹如青莲绽放,优雅美丽,再看这小子......” 正说着呢。 李大柱唰唰唰地就开始写了起来。 由于没学过书法,担心以《武经》的剑意来写,会弄巧成拙,于是李大柱收了七成功力,就以三成功力涂了上去。 四个大字跃然纸上。 这一瞬间。 所有人都沉默了。 写。 还真就写出来了。 从左至右,四个大字,立刻就有人故意大声念了出来,“的......妈......你!”biqubao.com “混账东西,你找死是不是?你在骂谁?不怕告诉你,我王之福今天在这里,就绝不容许你侮辱曹小姐!” 微胖略秃顶的王之福说着就要过来扇李大柱嘴巴。 他等这个机会等太久了! 千载难逢的马屁机会,此时不抓,何时抓! 李大柱故作害怕地身子往后一躲,案几下的脚,却悄然往前一递。 “噗通!” 立功心切的王之福压根儿没瞧见脚底下,直接被李大柱给绊了个狗啃屎,重重摔在了地上。 周围人甚至都没人愿意去扶,只是帮嘴上的忙。 贵妇人见状,连忙蹲下去扶,这时候,众人才七手八脚地赶紧一起把王之福给扶了起来。 “曹小姐,对不起,我为了给您帮忙......” 王之福还没站稳,就赶紧地表功劳。 却没想到,贵妇人根本不吃这一套,不记他的人情!直言戳破道,“王会长,您忘了,书法要从右往左念的,您误会了。” 简简单单,温温柔柔的一句话,不仅把这人情挡了回去,还把王之福的脸给打了一下。 “啊......哦哦哦,您看我这记性,我......我重新念。”王之福讪讪地连忙赔笑。 恶狠狠地瞪了一眼李大柱之后。 换上一副讨好的笑容,王之福就念道,“去.....他......妈......的......” 这一下。 场面更尴尬了。 都不论字,光就这内容,都足以让空气凝固了。 “这小子真大胆,竟然敢拿笔骂人,不想活了吧!” “挺有意思的,我倒是有点欣赏他了,虽然他快要成一个废人了,不得不说有点骨气。” “哪怕他是骂利延恺,也会被这老小子兜兜转转套在曹小姐头上,然后让这小子死无葬身之地的,舞文弄墨的这群人,最擅长的就是这个。” ...... 去他妈的! 四个字铿锵有力,震耳欲聋! 是无声的反抗! 是浑然的不屑! 是沉痛的回击! 犹如一口老痰,直接吐在了王之福等人的脸上。 王之福可不这么想。 这口老痰来得太好了! 可算是逮到机会了! 还以为刚才自己激动了,误会了这个小青年,脚下还滑了一下。 没想到这小子是真敢啊! “曹小姐,您放心,我今天绝不容许任何人侮辱您!”王之福挽起了袖子,就要跟李大柱练上一练,找回自己的面子,同时,也狠狠地一拍马屁。 不料。 贵妇人忽然一笑。 霎时间,满室生春,笑意如诗。 妙目如珠,光华万千地竟然打量起了李大柱。 然后,只听她的抿嘴道,“这是草书的春池嫣韵四个字,并非是您刚才说的那四个字。” “啊......哦!”王之福脸都要绿了。 周围有人早看出来了,故意不提醒。 有人压根儿没看出来,甚至还想抢先跟李大柱动手,表忠心表功劳,庆幸自己没出这个头,抢这个马屁。 作为堂堂山南省收藏协会会长,王之福哪里能接受这种侮辱,更何况,在场的都是达官显贵,要是传扬出去,自己还怎么在这个圈层里混。 “咳,不好意思曹小姐,我最近有点血压高,眼睛有些迷糊,但是!鉴赏力还在的!” 说完,王之福连忙把战场引到字体本身的品鉴上来。 内容,暂时不提。 管它是“去他妈的”还是“春池嫣韵”,总之,这一篇赶紧翻过去。 “我家里,有很多书法大家的作品,我也时常临摹体会,所以,我敢说,这小子这字,完全的门外汉,笔都拿不对,他能写得对字?”王之福连忙溜须拍马。 他笑嘻嘻地对贵妇人说完,连忙看向了竹竿男,这老小子是山南省作协主席利延恺,料想利延恺肯定不会坐视自己摘果子的,但是为啥利延恺一直言不发呢?不符合他性格啊! 他并不知道。 利延恺作为懂一点书法的人,是完全能够看出来李大柱这四个字的深厚功底的。 水平远在贵妇人之上。 刚才不是不说。 而是震惊得没法说。 马屁拍到马腿上了,怎么办? 这小子究竟是哪里来的? 不是说没念过书吗? 拿笔那姿势,活像是要杵死一个谁? 怎么能写出这种字? 正不知道怎么收场。 没想到急功近利的王之福站了出来,开始睁眼说瞎话。 利延恺心中一亮,行了! 在场能评判书法高低的,加上自己也就三个人。 只要王之福跟自己一起说李大柱写的是个垃圾,那他不是垃圾,也是垃圾。 裁判,是老子。 老子怎么说,就怎么算! 清了清嗓子,利延恺一通专业术语砸了出来,从笔锋到用墨,从收尾到走势。 把李大柱的字批了个一无是处。 “曹小姐,看到了吧,这才是没入门的门外汉!”利延恺连说带比划,就差没跳起来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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