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年,苏还丹家的战壕三岁,詹妈妈也正式退休了,一退休就来接孙子了。 顺带想问问苏还丹进修的事儿。 部队也有进修程序,两种方式,一种是内部推荐,一种是自考。进修三两年的功夫,这种进修未来会跟军/衔/晋/升挂钩。 “你大嫂近期在家里复习呢,她早年也是高中毕业,这不是要恢复高考?所以她想努力一把看看,你呢?怎么想的?你的职位不在一线,不进修未来升职有点儿困难,或是你想离开部队也行,恢复高考后,只要考上大学,基本都有编制,你也完全可以借着高考的机会,换个环境轻松的工作。”部队不是不好,可的确比别的单位管理更严,不是那么自由。 苏还丹哪用得着琢磨这事儿? 这辈子就当兵了,该进修进修,能干到啥程度就啥程度呗,她一个轮回者,不需要活的太出挑,随大众就挺好。 “那你打算自考进修?”詹妈妈心说,以小儿媳财务上的能力,自考没问题,所以,没必要动用关系。 那是自然的,有关系也不是这么用的。 “那今年就报名赶紧考吧,红军的资历和级别,明年也要去军校进修的,这一去也要三年的时间,你俩搞不好还能当一回同学。”说起这事儿,詹妈妈是真高兴。 进修的军校有好几个,小儿子和小儿媳的进修学校是可以操作的,选北京的军校就好,这样一家人也能团聚了。 大儿子如今也是团级了,部队就在京郊,隔三差五就能回家住住,一家子这些年总是天南海北的,可算是能团聚两年了。 说完了工作的事儿,又聊起了大院的事儿。 “对门的刘家搬走了。”詹妈妈说起这事儿就能笑死。 本来刘占元父母是能住到老死的,可惜啊,没遇上好亲家。 “怎么回事儿?”徐春霞的家人又干什么了? “刘家那亲家,不是一直都没个正式工作?靠着临时工的工资,徐春霞那弟弟想说个好亲事就比较难,找了个大龄姑娘,虽然也是老北京人,可那姑娘的品性是真的不行,小偷小摸是常事儿。听闻过年的时候,去刘家拜年,小气的给拿了两斤点心上门了,然后把刘家的钱给偷了。刘家老两口报警了,可查来查去的,是亲家偷得,这事儿够全大院笑三年了。刘占元他爸实在丢不起那个脸,跟组/织上申请了,两口子去住疗养院,大院的房子交回组织。”詹妈妈说完,苏还丹就诧异的问了一句。 “那徐春霞的弟妹是惯偷?要不然不可能第一次去就一偷一个准吧?”苏还丹还真猜对了,人家那手艺是祖传的。 为了这事儿,也离婚了。 那这事儿对徐春霞的影响可太大了。 “怪不得对门从过年开始就各种吵架打架,刘占元还喊着要离婚呢,这要不是徐春霞又怀了,怕是真的就离了。”苏还丹指了指对门,婆媳俩顺着敞开的房门就能看见对门。 詹妈妈撇了撇嘴:“臭鱼配烂虾,绝配。” 刘家一家子都是歪心眼子,徐家一家子喜欢装模做样,又喜欢狐假虎威的,都不是能踏实过日子的正经人,可不是绝配吗? 詹妈妈辅导小孙子写字呢,苏还丹去做饭了,今儿周天,詹红军一会儿也回家吃午饭的。 如今的物资可丰富多了,不像苏还丹刚轮回的时候,那么紧缺。 大盘鸡、又炒了个鸡蛋和两样院子里的种的菜,就齐活了。 不吃米饭,一会儿下皮带面拌大盘鸡吃。 大盘鸡的香味儿,詹红军老远就闻到了。 一起回来的战友说他:“你家媳妇儿这手艺,真的绝了,改天我买鸡,去你家喝酒啊。” 想来就来呗? 以前也不是没来过,咱们这工作性质,一年也聚不了五次。 回到家,洗了手先抱儿子,举了两把高高才开始吃饭。 吃到半途中,对门又干起来了。 乒里乓啷,饭桌子都给掀了,刘占元那粗嗓门顿时就响了:“我给的生活费不够用?大周末的,怎么就不能买点儿肉给我闺女吃吃了?你整日这样节省那样节省,你节省的这些钱去哪了?又贴补娘家了?还是打算攒着留给你野种儿子呢?徐春霞我告诉你,你这野/种儿子我养到十八岁,成年后就离开我家自己讨生活去,这家里的一切都是我闺女的。” 徐春霞也不言语,扶着肚子蹲下开始收拾。 跟着徐春霞一起收拾的,只有她之前外遇生的儿子,母子俩的表情如出一辙的淡漠,不为所动。 而刘占元的女儿呢? 那么小一点儿,被吓住了,就知道哭,想找妈妈,凑过去,就被徐春霞推开了。 地上都是碎瓷片,伤着了咋办? 可只做不说理由,容易引起误会啊,这个举动,让刘占元冒火,拳头捏的嘎吱响:“你再动我闺女一下试试?当初我爸妈要把孩子接走,你闹死闹活的不容许,结果你这当妈的是怎么做的?有点儿好吃的,你偷摸给你儿子吃,我闺女就要在边儿上眼巴巴的看着?就你也配当妈?” 徐春霞照旧没言语,脸上的表情都不带变化的。 詹妈妈看着心里都发憷:“这么能忍的人,遇事儿又喜欢把责任推卸给别人的心性,看着可真瘆得慌。” 这话没错,这样的人,苏还丹也觉得很可怕。 可这就是刘占元和徐春霞的日常。 刘占元指责徐春霞对儿子比对女儿好,其实不公平,对门住着,就算是讨厌徐春霞,苏还丹也要公道的说一句,徐春霞对两个孩子是一碗水端平的。 而且徐春霞对两个孩子的教育,是让你侧目的。 自己品性不端,却在教导俩孩子走正确路,做个正直的人,就问你看见了,是不是也会侧目? 而徐春霞的俩孩子,其实关系也很好,当哥哥的,时刻不忘照顾妹妹,把好吃的都让给妹妹是常有的事,徐春霞也不想让儿子委屈,就私底下再喂点儿好的,这不,被刘占元无意中看见过一次,这就成了每次吵架的现成理由了。 “所以啊,这日子过的有什么意思呢?”詹妈妈的感叹了一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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