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脚,如果穿宽松鞋子,半个月就能恢复,你一直穿皮鞋,一个月也未必能好,而且皮鞋不透气,有很大可能诱发炎症。”孙锐还是要将利弊给她解释清楚。 孙蒙一听到这个,直接坐不住,她瞪着眼睛,幽怨的质问道:“你怎么不早说会这么严重!真是,如果这样的话,那我不能这么算了,昨天那个撞我的丫头呢?叫她过来,我必须要她给我个说法!” “就她,你觉得以她的智商,是能替你工作,还是给你足够的赔偿?”孙锐话里的嫌弃基本不经掩饰。 叹了口气,他握住孙蒙的手腕,重新扶着她坐下。 “你把袜子脱了,我看看能不能帮你处理一下。” 孙蒙气呼呼的把鞋跟袜子一扯,视工作为一等的她,此刻也顾不得别的了,只想快点好起来。 孙锐又拿出了镊子,尝试在她指甲上试探,果然,轻轻一碰,指甲就跟血肉分离。 “啊!”孙蒙发出一声低呼,不是因为疼,而是被吓得,脚下意识往后缩。 孙锐眼疾手快的握住她的脚踝,固定住,将她的指甲全都掀开,而后,轻易的取了下来。 “这样好的更快一些,但是你皮鞋绝对不能再穿,还有走路……” 孙锐一抬头,就看见女子的眼眶里,积蓄满了泪水。 孙蒙也不知道为什么就那么委屈,大概,是没办法好好工作的压力,或者是生活中的负面情绪,统统跑出来,拥挤在心口,让她心里格外难受。 而她这样的反应,直接使见惯了大场面都能处变不惊孙主任,手突然颤动了一下。 他好像是做错了事,慌忙的站起来,用手上的衣袖帮她擦拭起眼泪。 “你别哭啊,我是不是弄疼你了?对不起,我只是想帮你,想你恢复得快一点儿而已。” “呜呜。”孙蒙越说越委屈,抽搭了两声,干脆就着他的袖子,将眼泪都抹了上去。 其实孙蒙自己也知道,她的反应夸张到过分。 要知道她也是见过世面的人,最难的时候,被客户挑剔,将图纸甩到脸上,都刮出了口子,她都没掉过一滴眼泪。 还有在小的时候,也经常会瘦一些伤,有时候比这还要眼中,她都能挺过来。 今天就是不知道怎么,眼泪跟不要钱一样,拼命的往外涌,她收都收不住…… 没一会儿的工夫,感觉到孙锐的袖子都被她哭湿了,孙蒙才勉强憋回去,用手背擦拭泪水。 “没事儿,你弄吧,我不怕疼。”孙蒙带着浓重的鼻音说。 然而,她强忍泪水的画面,在孙锐眼里,却成了故作坚强。 孙锐叹了口气,轻声开口:“没事儿,疼你就叫出来,要不咬我也行。” “你先处理吧,我真的不疼。”孙蒙将眼泪都憋了回去,看了眼孙锐,她再一次因为失态而感到懊恼。 “那我先帮你处理,疼了就说。”孙锐去拿了药膏,用棉签蘸取,一点点涂抹在她伤口上。 孙蒙这次不得不承认,是真的疼,不过好在她发泄过后,情绪能绷住,硬是忍到了最后,到了泫然若泣的程度,直到孙锐将脚指头包好。biqubao.com 孙蒙抱着受伤的那条腿,躺在床上开始吐纳。 “好了,不过你现在不能穿鞋,一会儿这样吧,我送你回家?”孙锐本着负责任的态度,必须将她妥善的安排好,才能安心。 孙蒙嘴上说着不用,然而刚沾地就疼得直腿软,这下就欲哭无泪了。 孙锐干脆拉着她的手臂跨在肩膀上,带着她往外走。 届时,他已经脱掉了那身白大褂,穿着一件深灰色的毛衣,褪去了那一身严肃的气质,平添了几分自然的柔和。 孙蒙就这么被他架着出了医院,至于那个挑衅她的小丫头,应该是已经下班,一直都没见到她。 孙蒙被他一路扶着到了停车场,来到一辆轿车前,他打开了车门。 “谢谢。”孙蒙疼得呲牙咧嘴的坐进去,等孙锐将车开走,疼劲儿才缓过来一些。 不过孙蒙还是无精打采的靠在座椅上,一副被霜打了的茄子模样。 “好一些没有?” 面对孙锐的询问,孙蒙生无可恋的眨了眨眼睛。 “还行吧,死不了。” 孙锐轻轻的笑了一声,忽然说道:“你其实挺坚强的。”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有这种感觉,明明,他见过很多比孙蒙情况更严重,却不曾掉眼泪的病患。 哪怕还是面对手术,他们都能忍过去。 想想孙蒙刚才哭的梨花带雨,孙锐眼底的笑意深了些许。 “我感觉,你是个有故事的姑娘。” “呵。”孙蒙对此表示不屑。 故事? 她并不觉得,自己这二十多年活的有多出彩。 不过她从来不向命运低头是真的。 她始终记得自己高考成绩不好,名落孙山时,亲戚们对她的挖苦跟嘲讽。 那时候所有人都说,她愧对了父母的培养,花了那么多钱供她读书,结果呢? 连一个重点都考不上! 而孙蒙学习画画,在那些亲戚的眼里,就是个烧钱的爱好,所有人都嘲笑她的父母。 嘲笑他们生不出儿子,唯一的女儿也不争气,指望不上这种话,她都听腻了。 孙蒙就凭着一股不服输的干劲儿,做到了现在的成绩,不光在百花城拥有属于自己的房子,她来到春城赚取的工资,哪怕她这辈子不结婚,也能保证她跟父母衣食无忧。 从前那些亲戚们有多瞧不起她,现在就有多酸,而之前还劝她放弃画画,找个厂子安心上班的婶子,竟然也厚着脸皮来找她为表弟在春城找一份工作。 很土,也很乏味的故事罢了。 或许唯一带给她一丝亮点的,便是与李国强的那一段恋爱了吧。 但是那一段感情,也随着她主动放手,变成过去式。 孙蒙想到这里,眉眼中不自觉流露出哀伤。 她明明已经放弃了,明明已经做到潇洒坦荡,可是心里钝钝的伤感,迟迟无法消散。 大抵,对李国强,她的内心仍然是愧疚的吧。 “如果你不嫌弃,我可以做你的听众。”孙锐充满磁性的嗓音,平静的在身边响起。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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